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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绿化方案(2)

时间: 03-18 栏目:方案

3.省级绿化标准化示范村建设要求(“三星级”康居村)

(1)村庄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均达35%以上。

(2)村民家前屋后绿化。流转整合村内零星土地、闲置土地,布置片林及生态园、小游园等休闲场地。村民住宅按照绿化景观庭院要求,栽植具有经济和观赏功能的果树、花木,家前屋后常年保持栽有15棵以上树木。

(3)村内道路绿化和水系林网建设。村内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绿化覆盖率达100%,其中路幅宽度大于2米的所有道路、河道两侧各栽2行以上高大乔木;其他村内道路两侧、水系沿岸原则上各栽2行以上树木。

(4)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环村林带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平均宽度在15米以上,并保持有3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沿线的村庄,在高速公路迎面一侧必须建有隔离林带。村内建有1个以上单体规模大于300平方米能提供村民开展休闲和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村庄内的公共零星隙地绿化率达到90%以上。

(5)农田林网:农田林网覆盖率原则上达100%,充分利用块状边角土地,应栽尽栽,形成“线、块”结合、连续贯通的林网。

(6)树种选择和配置。科学规划,注重林学、美学和园林艺术的结合,村内树种多样、搭配合理、用苗规范、林相整齐、密度适宜,主栽乔木树种原则上要求达到15种以上,所有常绿树种苗木必须全冠栽植,形成绿树成荫,四季分明,错落有致的景观效应,并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绿化景点。

(二)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的要求,建设道路林网、庭院绿化、公共绿地和生态片林。公共绿化以高大乔木和乡土树种为主。

(三)非规划保留村庄。做好非规划保留村庄中绿化的整理、补植工作,确保有整洁的绿化面貌。

五、保障措施

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要求,我区村庄绿化任务艰巨,工作要求高,时间安排紧,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保护、强化检查考核,全力开展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村庄绿化的重要意义,要把村庄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绿化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全力予以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把开展村庄绿化同城乡一体化发展紧密结合,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积极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绿化的建设模式和有效推进模式,及时总结推广。要把宣传发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村庄绿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到村庄绿化建设和长效管理中来,积极创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村庄绿化活动载体,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绿化的良好氛围。

三要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要从实际出发,按照不同模式的村庄类型,严格对照村庄绿化创建标准,结合村庄改造、环境整治、河道清淤、产业结构调整等,因地制宜做好村庄绿化规划和方案的实施,提升水平,彰显特色。村庄绿化建设中,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村庄绿化资金筹措渠道,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

四要加强保护,强化考核。要加强村庄绿化的保护管理,及时制定林木管护长效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往年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并确保无重大毁林事件和重大森林病虫害发生。要切实加强对村庄绿化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考核等工作,确保村庄绿化进度、成效,同时,要实行进度半月报制度,每半月将村庄绿化进度及动态信息上报区林业局,作为年度考核计分依据。


篇五:村庄绿化方案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提升村庄绿化档次,彻底改变农村生产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确保当年省级推进村、市级重点村实现全面绿化。

二、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村庄长远规划及群众文体娱乐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门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进行绿化,稳步实施,大力推进。

(一)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村庄绿化要结合各村地形、地势、小气候及群众意愿,选择树种栽植,达到绿化、美化效果,不得盲目引进或单纯追求美观而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二)坚持绿化为主,绿化美化兼顾的原则

村庄绿化以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为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完成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为主的基础上,建设农民公园等休闲场所;机关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场地搞好绿化,不断提升绿化档次。

(三)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

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进行“乔灌”配置“针阔”结合,公共休闲场所可设计草坪、花、灌。

三、目标要求

总体目标:村庄主要出入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化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分散,街巷道路狭窄的村庄,可因地而宜,但栽植树木不得少于6000株,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

具体要求:(一)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二)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乔木,常青树种采用隔株栽植或营造小景点;(三)村中街巷绿化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四)学校、村委、街心公共场所绿化可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五)环村林带绿化原则在沿路渠、河滩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山脊线内;(六)村内村外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经济林、用材林、小景点因地而宜;(七)平川区村庄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丘陵区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各乡镇长要具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乡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县林业局进行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各行政村委是村庄绿化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保证资金,确保绿化任务落实。该项资金采取省、市补助,县配套、村自筹的办法确保绿化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省级推进村千人以上村庄省补5万元,县配套50%;千人以下村庄省补3万元,县配套50%。市级重点村千人以上村庄,每村5万元,其中市补30%,县配套70%;千人以下村庄每村3万元,其中市补30%,县配套70%。不足部分由各村自筹解决。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责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制定村规民约,确保绿化成果。

(四)严格检查,执行验收报帐制。秋季造林结束后,由县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各绿化村凭县林业局验收报告,到县财政局报帐,领取绿化费。验收不合格村庄,既不支付绿化费,同时给予乡、村两级通报批评,限期完善。对绿化完成好的前三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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