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平安建设方案(2)
时间: 03-13
栏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真正做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以平安单位(机关)院落创建和平安小区创建为基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自防、互防、联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总体目标:力争经过二年的努力,使辖区85%以上的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达到平安单位(机 关)院落、居民小区的标准,三年内95%以上的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达到平安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的标准,东城社区达到平安社区的标准,确保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 长:武凯山(社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郭文玉(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郝雅琴(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常 兴(司法所长)
冀文昌(武装部长)
侯变英(户籍管理员)
孙晓庆(民政助理员)
郭春花(计生办主任)
冀玲俊(团委书记)
彭丽平(计生所长)
田 蓉(城建办主任)
张 斌(主任助理)
三、 工作要求
平安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标准。年度内实现“一有六无”:既有一支专业治安巡逻队,无命案、无有影响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无一次性死亡三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的治安灾害事故、无有影响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集聚滋事案件、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引发命案和消防、生产、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3人以上(含3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创建步骤
建创平安社区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二年内90%以上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创建达标;第二阶段:三年内98%以上的单位(机关)、院落小区创建达标,社区达到平安社区标准。
第一年(20XX年)重点是抓基础,抓好宣传发动,典型推动工作,召开创建平安社区动员大会,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在社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注重抓典型,年底,对工作中的好典型进行总结,大力推广。
第二年(20XX年)对较差的单位要加大督办力度,促进整改,年底,社区内95%以上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受到区综治委命名平安单位(机关)院落、居民小区。
第三年(20XX年)重点是抓达标升级。辖区98%以上的单位(机关)、居民小区达标,社区向街道工委、区综治委申报平安社区。
四、 创建措施
狠抓治安防范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网络。坚持以“派出所、社区联防、单位自防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形成统一组织协调,以派出所为龙头、社区为纽带、单位保卫科长为骨干,以单位居民小组为依托,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防范效能,实现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控制。一是坚决实现一票否决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单位防范网络建设,按照市、区综治委要求,加大对案发单位的责任追究,促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门卫值班守护制度。二是以“两管、两防“为重点,加强对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出租公私房的管理,抓好单位自防、社区联防,切实控制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社区组建专业巡逻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居民小区的巡防;群防群治经费,根据市综治委要求,分别由市、区、街道三级财政拨款与社会筹资相结合来解决,对封闭式小区加强物业管理、促进安保服务工作,全面组建并充分发挥综治协会作用,切实开展工作。
篇五: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1个确保”、“7个不发生”、“8个最低水平”、“9个位居前列”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加强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定期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大防控”能力
设立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投向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堵控,努力压降街头路面犯罪。按照万分之十的标准配优配强专职保安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正常。加强辖区科技防范建设,确保20XX年底90%以上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网吧、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监控系统,90%以上的社区建成技防社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全力夯实社区创安基础
加大经费投入。社区综治办要按照“六七八九”工程的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人员、制度、报酬落实到位,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分值不少于10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同时配一名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到位、限期不达标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处理。建立综治与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
三、实施步骤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阶段(2月底完成)。街道制定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分值不低于10分。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并将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稳、大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专职保安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9月)。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街道综治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配育典型,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外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四)迎接检查阶段(11月—12月)。街道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年平安建设回头望,认真作好迎接省、市综治委明查暗访工作,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把面上工作做到位,把点上工作做靓丽,按照不失分、得满分的要求,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