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时间: 03-01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促进我乡人民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我乡组成了普法宣讲团进行法制宣传。为使我乡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真正为我乡的平安创建营造良好氛围,现制定邴集乡二0XX年普法骨干培训工作计划,以期在提高法制宣传员法律知识水平的基础上促进我乡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邴集乡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紧扣和谐主题,按照党的XX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各单位依法行政,为促进邴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培训内容
《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物权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安徽省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三、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
四、培训时间
20XX年4月12日----4月13日。
五、培训地点
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全乡范围内逐步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篇二: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普法骨干、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好全区的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根据惠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决定我镇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司法所全体人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大调解专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法律文书制作、《治安管理处罚法》、人身损害有关司法解释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3月6日----3月9日,地点:钱桥金龙宾馆,参训人员务必于开班当天上午9:00前报到。
四、培训费用:
每名调解主任、大调解专职调解员、参训人员的培训费包括食宿、资料、培训等共计950元,由司法所统一办理报到手续。
五、具体要求:
1、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记好上课笔记,培训结束后将统一考试。
2、参训对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早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篇三: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全镇普法骨干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大力弘扬法制文化,努力形成“和为贵”、“调为先”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和法律水平,确保我镇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我镇普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镇的普法骨干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普法骨干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普法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镇十九个村、一个社区、镇属企事业各单位普法骨干。
三、培训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宪法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婚姻与家庭。
3、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内容。培训内容以各村、各单位、企事业调委会征订的由司法部基层司规划审定的《人民调解员手册》作为基本教材。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在20XX年6月底前举办3期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1天。
2、自学:调解委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并要有学习记录。
五、授课教员
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镇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的人员担任。
六、具体事宜安排
1、各村、各单位、企事业调委会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人员必须到位.
2、培训时间及地点:第一期:20XX年3月5日;第二期:20XX年4月5日;第三期:20XX年5月25日。
促进我乡人民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我乡组成了普法宣讲团进行法制宣传。为使我乡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真正为我乡的平安创建营造良好氛围,现制定邴集乡二0XX年普法骨干培训工作计划,以期在提高法制宣传员法律知识水平的基础上促进我乡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邴集乡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紧扣和谐主题,按照党的XX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各单位依法行政,为促进邴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培训内容
《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物权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安徽省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三、培训方式
集中学习。
四、培训时间
20XX年4月12日----4月13日。
五、培训地点
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全乡范围内逐步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篇二: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普法骨干、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好全区的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根据惠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决定我镇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司法所全体人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大调解专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法律文书制作、《治安管理处罚法》、人身损害有关司法解释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3月6日----3月9日,地点:钱桥金龙宾馆,参训人员务必于开班当天上午9:00前报到。
四、培训费用:
每名调解主任、大调解专职调解员、参训人员的培训费包括食宿、资料、培训等共计950元,由司法所统一办理报到手续。
五、具体要求:
1、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班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记好上课笔记,培训结束后将统一考试。
2、参训对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早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篇三: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全镇普法骨干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大力弘扬法制文化,努力形成“和为贵”、“调为先”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和法律水平,确保我镇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我镇普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普法骨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镇的普法骨干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普法骨干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普法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镇十九个村、一个社区、镇属企事业各单位普法骨干。
三、培训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宪法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婚姻与家庭。
3、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内容。培训内容以各村、各单位、企事业调委会征订的由司法部基层司规划审定的《人民调解员手册》作为基本教材。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在20XX年6月底前举办3期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1天。
2、自学:调解委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并要有学习记录。
五、授课教员
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镇法制办及相关部门的人员担任。
六、具体事宜安排
1、各村、各单位、企事业调委会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人员必须到位.
2、培训时间及地点:第一期:20XX年3月5日;第二期:20XX年4月5日;第三期:20XX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