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实施方案(2)
时间: 02-27
栏目:方案
二、制定制度,严格落实。
1、在教育师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的基础上,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如定期教育制度,师生外出交通安全制度,要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2、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学校定期通过各种活动,如校会、主题班会、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媒体,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1)利用周前会、升旗仪式对交通规则进行宣传。
(2)、少先队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检查、处理力度。
(3)、各班班主任随时对学生讲交通法规。
(4)、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对交通安全进行宣传教育。
三、对策与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规范交通安全行为。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的工作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2、宣传橱窗、班级板报出专刊,向教师学生广泛宣传乘车安全的事项,步行、骑车过马路时的注意事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3、学校规定,校车在上午和下午上第四节课才能进到学校操场;并有序排列在操场的东侧;放学时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校车才可驶出学校。
4、学生放学,学生都要排好路队,坚持教师护导制。楼道口有值班教师护导。
5、对校车的驾驶员和押乘员,明确交通安全的职责,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6、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坐车档案,对学生乘车做好记录。
7、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出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拨打"110"和“120”,向公安和医疗部门准确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情况,派有关人员在相应路口接应,待公安,医疗人员赶到时,协助他们做好事故的处理和对受伤人员的抢救等工作。
(二)在公安、医疗人员未赶到之前,由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外出师生有带队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第一,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第二,要注意保护好有关现场,要防止交通堵塞,指挥好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疏散,确保公路畅通。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协助公安、医疗部门及病人家属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总指挥:负责学生、教师整体工作的协调。
2、副总指挥:
总指挥不在时发生该情况,由副总指挥协调安排。
3、联系救治人员:马秋发负责联系110或120医生救护,负责医生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护。
4、学生家属联系人员: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并对其进行安抚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褚银泉负责护送该学生进行救治,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立案。
6、熊德才负责对该事故立即上报教育局。
篇五:学校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余综治委字[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新余二中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新余二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且根
副组长:蒋延山郭绍荣温红秀杨金梅李凯
成员:董志军刘志军杨香芽王洪强姚海敏
张新生郑伟刚刘绍忠彭师华廖志勇
余新平敖木水黄斌陈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负责指导和督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尝教工生活区、学生宿舍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4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3月30日)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3月31日至4月20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24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学校用车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对严重违章肇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