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息公开实施方案(2)
时间: 01-23
栏目:方案
四、公开时限
(一)主动公开的时限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答复申请的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作出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保密审查
(一)含义: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保密审查的范围:即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工作秘密。
(三)审查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要是负责组织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审查工作应以业务部门(办、服务中心)为主,即具体制作和掌握政府信息的业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保密审查工作,要首先提出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这主要是考虑到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大面广,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相关业务部门最为熟悉这些信息。
(四)保密审查工作流程:
1、主动公开时:此项工作应按照办文流程操作,从信息拟制人员开始实施,即首先拟稿人在拟稿时应先对信息是否公开提出初步意见(如不公开、应相应提出不公开的理由),部门核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该意见进行确认。信息形成后,将此信息交由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汇总审查(定期进行)确定是否予以公开。
2、依申请公开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开申请和审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
3、公开工作机构在审查中,遇有下列情形的分类处理(如业务部门或者有关领导在拟稿、审稿等信息产生过程遇有这些情形的,亦转由公开工作机构组织处理)。
(1)对于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权限的政府信息,应当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2)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五)监督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为了防止以保密审查机制为托词,或者以第三方不同意为由,而不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条例专门设了第四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政;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六、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此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七、监督与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以促进行政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篇五:乡镇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搞好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公开形式
(一)会议公开。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全镇有关工作情况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栏。设立依法行政公示栏。将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本镇内部人事任免情况,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计生、扶贫救济、合作医疗等事项,事关全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等一律上墙公布。
四、公开内容
1、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转让、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
2、机关干部在选拔、聘用、管理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中,我们都做到及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基本建设及各村道路水泥硬化建设情况的公开。
4、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对招待费、差旅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布详细的审查情况,有效地压缩了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5、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比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投标均实行公开招投标,纪检监察全过程监督,工程完工后又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检查,有效确保了工程质量。
6、公布涉农收费情况。
7、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8、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情况。
9、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10、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五、资料的立卷归档
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记录、审查意见完整并立卷归档。
六、要求
(一)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二)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制度建设设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再行公开。
(四)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15天。
(五)管理规范: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经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开,公开资料要自己保留一份,送一份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