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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2)

时间: 01-22 栏目:总结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为此,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乡镇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定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全面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面工作。同时,对各乡镇民政所的同志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工作的培训,为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调研工作

今年,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村入户,揭锅看仓等方法,对残疾人、特困户、重灾户等困难群众的缺粮情况、原因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年龄、性别、家庭贫困程度等有关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使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农村低保生活对象扩面工作打下了坚守的基础。

3、措施具体,狠抓落实

一是为化解物价上涨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先后两次下的发通知要求,从20XX年1月和7月,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即:1-6月,1档、2档、3档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50元、40元、30元;从7月起分别为60元、50元、40元)。为使提高补助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民政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复核上半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发放。此外,20XX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仍按3个档次实施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50元,从2008年7月起执行,切实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根据《昭通市民政局、昭通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昭民发〔20XX〕59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根据市级下达我县20XX年农村低保人数45525人(其中:2007年农村低保人数39658人,2008年新增5867人)的指标,经县民政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以2007年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农村低保控制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各乡(镇)农业人口、地区居住环境、贫困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配方案。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发放时间,落实补助标准,按时完成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三是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分档分类施保”要求进行管理。对去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15403户39665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对其中不符合《**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107户5344人进行了停发,对没有按户纳入的828户家庭进行了调整(调增人数816人),并严格按照“一评二审三榜”原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核和审批。

全县共有20181户4552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低保金227.6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317.59万元,保障面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1.2%,占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52.74%,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4、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要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把好入口关,每年审核一次,避免“一保定终身、养懒汉”等现象。

(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今年,我县在坚持依法建章立制、规范村民自治活动的同时,注重克服就自治抓自治、就民主抓民主的倾向,把村民自治活动与农村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今年,我县继续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改革步伐,认真抓好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村民选举、管理、决策、监督“四权”的落实,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使村(居)务公开率达100%。同时,抓好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示范工作,切实搞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环境美化、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认真开展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干部的作风转变,干群关系密切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过去,多数村民只知埋头生产,不愿抬头问路,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来,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普遍增强,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决策的热情一年比一年高,村民代表素质不断增强,村民代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二、对基层组织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了一定的保障,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逐步缓解,农村基层政权运转保障能力工作逐步加强,但就我县总体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缺少长效机制,难免出现朝不保夕的现象;二是村、组干部报酬低,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出现工作拖拉、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的范围窄,标准低,导致有人愿意出门打工也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

建议:首先,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加大招商引资等步伐,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乡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其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组织基本经费;再次,鼓励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开展科技致富,即帮助村民增加收入,同时也能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后,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并制定严格奖惩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存在的困难

(一)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繁重,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目前,我县15个乡镇民政助理员仅有40人,其中仅12人专职,其余28人兼任其它部门工作及包村蹲点、综合治理、挂钩扶贫、计划生育等其他任务。此外,相当一部分民政助理员是新手,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二)贫困面大,绝对贫困人口多,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且灾害连年,所以,需要救助的人多、面广,无疑给民政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三)县、乡民政办公条件差,部分乡镇民政所办公场所还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相当一部分乡镇连装各种档案和资料的文件柜都配不齐备,办公地点狭小,办公设施也极为简陋,老房子、旧桌子、旧凳子、旧柜子在基层民政办公室非常普遍,不利于基层民政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2、建议及对策

根据基层民政工作的内容、范围、工作量和工作对象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合理定编定员,减少兼职,强化职责,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确保基层工作能高效快捷的完成。此外,基层民政工作覆盖面广,任务艰巨,要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送到困难群众中去,现有的工作条件和状况还远远跟不上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因此希望各级部门大力支持, 为基层办公条件差的地方配备办公设备,以保证工作能快捷高效的完成。


篇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综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着力做好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稳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税债务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1、认真清算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拨付清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XX]1516号)文精神,我办组织各县区对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清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认真分析总结,最终清算20XX年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18104.86万元。

2、完成20XX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综合考评。按照考评办法,市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审核、批准、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等进行了检查考核。对年终考评前2名县区,报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根据《六安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经各县区自评申报,市组织检查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严格审定,市综改办对荣获前三名县区给予通报表彰,有力地推动县区工作深入开展。

3、全面做好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国家、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和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XX]97号)精神,我办召开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布置会,会上对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从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实施覆盖面、深入宣传财政奖补、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监管约束机制及夯实基础工作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同时,我办及时出台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关于全面做好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宣传投稿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办法。

4、认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布置会,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参照市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围绕“五个规范”的具体要求,逐一采取措施,积极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继续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全市156个乡镇百分之百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电算化管理,2081个村(居)百分之百完成了“三资”清理,已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上半年,我办积极配合市纪委、农委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整体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三资”动态化管理,完善“123常态化管理”工作模式,加强检查考核,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同时,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知晓,强化动态监管。

三、开展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省综改办《转发国务院农场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6月下旬,我办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金安、金寨、霍邱等县区,采取查阅账册、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方式,对20XX-20XX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及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限期加以整改。检查结束后,我办及时将检查情况形成详实书面报告上报省综改办。

四、稳妥做好税改后乡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资料整理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税改后乡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资料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全面开展乡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汇总整理工作,我办及时召开全市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县区综改办会同农村局等单位将乡镇上报的“乡镇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清册”及债务原始单据凭证原件进行逐笔审核,审核后将债务原始单据凭证原件、乡镇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清册和汇总表进行整理归档,长期保存。同时,我办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抽查,按时按质完成“乡镇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债务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填报省综改办。

五、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办申报金寨县、金安区为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县,这是对农村综合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大意义。市县两级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围绕“创新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开展试点启动工作,切实加快我市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六、努力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各项制度。加强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规则,并制作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公开栏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二是加强办公室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上半年累计印发文件10件,简报8期,专题信息、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4余篇,并在《农业部农村工作通讯》、《安徽财会》、《皖西日报》发表稿件4篇。三是积极参加局机关各项组织活动。积极参加了与金寨县槐树湾乡万冲村结对共建活动,并进村入户结对帮扶。听取“迎七一”党史报告会,参观淮海战役纪念馆、烈士陵园、台儿庄大战纪念馆等,接受传统教育,进一步弘扬革命先辈精神,铭记财政管理责任。四是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坚持以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的思路,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3-5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五是努力完成国家、省来我市调研工作。全力做好国务院综改办王卫星一行来我市调研“三农”服务保障工作,配合财政部影视中心来我市舒城县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题片拍摄任务,努力完成省财政厅综改处调研组来我市舒城县、金安区调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护试点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1、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活动年实施。针对规范管理活动年内容,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加大政府投入,立足改革创新,扩大宣传培训,狠抓政策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加大监督考核,努力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成民心工程。

2、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督促各地落实保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中央目标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扎实做好大湖区域减负工作。开展大湖区域农民用水负担调研,加强对大湖区域减轻农民负担和国有农场农工减负的监管。

4、继续做好农场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前期开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5、探索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办法。继续完善新债监控制度办法,严防新债问题发生,并积极探索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办法,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6、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和绩效创新年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先争优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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