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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2)

时间: 01-21 栏目:方案

三、行动方式

从我镇实际出发,以计生协会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和团员青年生力军的重要作用,在全镇重点实施“五项生育关怀工程”。

(一)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工程

按照全面落实上级的统一总署,创新拓展自已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将上级已出台的农村纯女户补充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中考加分、纯女户医疗保险扶助、绿色养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优先优惠、男到女方落户奖励、主动放弃再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等30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生育关怀亲情牵手工程

1、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在职党员“实施五卡管理发挥二岗作用”中融入“生育关怀.两牵手”(生育关怀.亲情牵手、生育关怀.新榜头人牵手)活动。

2、组建计划生育青年志愿者队伍。以镇教管办为主体,计生办牵头,计生协配合,组建15—20人的计划生育青年志愿者队伍。

3、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计生协会员的作用,通过结对联系户,亲情牵手的方式,更广泛地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活动。

4、开展“生育关怀月”活动。将每年的五月份定为“生育关怀月”,每年确定一个关怀主题,开展集中服务咨询、免费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通过党员联系户、亲情牵手,青年志愿者牵手、“生育关怀月”集中活动等方式,给独生子女夭亡、伤残、参军的家庭老人或空巢家庭,当“党儿女”、“团儿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们精神慰藉、物质援助和生活照料,给予单亲的计划生育家庭亲情援助,使响应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团组织和计生协会组织的温暖关怀。

(三)特殊困难家庭救济救助工程

从本地实际出发,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筹措一定的资金,采取“五个一”的方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济救助。

1、每年确定一个特殊困难救济救助主题,捐助帮扶,救济救助一批特殊困难家庭。

2、每年开展一次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为广大群众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走访慰问一批特殊困难家庭。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计划生育送温暖活动。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春节期间或意外灾难发生时,及时组织上门排忧解难、送温暖。

4、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5、为每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张爱心联系卡。及时了解特殊困难家庭的困难和期盼,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资金扶持、智慧支持与精神支撑。

(四)关爱女孩健康成长工程

1、以榜头镇计生服务所为平台,为在校学生及未满20周岁的社会女青年,提供青春期教育和意外妊娠爱心援助。一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榜头中学等七所中学讲课,开设青春健康讲坛,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自尊、自信、自爱观念。二是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充分尊重受援助对象的隐私权和健康权,按照人性化、个性化、私密化的原则,免费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性知识、性心理、性道德教育和疏导;免费为当事人进行意外妊娠诊断和人工终止妊娠。

2、建立关爱女孩基金,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镇每年捐资助学10个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二女户困难家庭。

3、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实施“春蕾计划”优先帮扶农村纯女户困难家庭。

(五)计划生育基层工作者关怀工程

1、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村专干补充养老保险,解除基层计划生育村专干的后顾之忧。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干部,帮助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2、积极探索建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意外保险和抚慰机制。通过财政拨专款为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购买年度人身保险、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抚慰奖”等方式,为他们排忧解难,撑腰壮胆。

四、行动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陈明洪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协会办,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和信息上报。

2、建立“五关怀”档案信息数据库。对“五关怀”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立 “五关怀”完整的档案信息库,并每年更新一次。

3、加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要及时筹措和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基金来源采取“三个一点”办法解决,即镇财政拨一点、各部门单位捐助一点、向社会各界和个人募集一点,做到年年滚动做大。基金要设立专户管理,严格筹措、审批、使用、监督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创建“一村一品”生育关怀行动品牌。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要积极打造特色鲜明、影响面广、生命力强、满意度高“生育关怀行动”的品牌,形成“一村一品”、百花争艳的生育关怀行动局面。

5、加大宣传力度。要紧扣“生育关怀行动”主题,结合每年“5.29”“7.11”“9.25”等纪念日,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强烈舆论氛围。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活动蓬勃开展。


篇五: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计生协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国计生协〔2006〕73号)和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协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计生协[2007]1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式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协等11部门和群众团体在总结我市近年来“生育关怀行动”开展情况基础上,决定在今后时期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生育关怀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生育行为,造福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发挥部门和人民团体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人群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上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生育文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实行计划生育。自1980年以来,全市少生83.8万余人,人口再生产类型已从80年代中期达到更替水平以下,为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实施“生育关怀”,将为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并付出代价的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及人群作为行动和实施救助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
        
第一,“生育关怀行动”是新时期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那些付出代价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已婚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和生育上遇到种种问题及困难,一定程度地制约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前提。“生育关怀行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实施,帮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及人群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在生育和生殖健康上实施有效地救助与救治,在情感和精神上给予及时慰藉和鼓励。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在受益“生育关怀”中切实感受到,响应政府的号召,听党的话不吃亏,由此引导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为新时期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二,“生育关怀行动”是弘扬社会公德的有效载体。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弘扬社会公德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解放军战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成立志愿者关怀队伍,使广大志愿者在关爱和帮扶他人的过程中,陶冶道德情操,弘扬社会公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互帮互爱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生育关怀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保证。由于我市城乡二元经济体系差别较大,潜在着引发生育不平等现象的客观因素;加之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选择性别生育的个别现象依然存在;城镇下岗职工和困难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各部门间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优势资源尚有衔接整合不到位之处;新形势下,全社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盘棋大体系以及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正在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之中,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家庭造成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和负担,既影响着身心健康,降低了生活质量,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正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规避类似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强生育计划的依法管理、促进生育平等,尽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要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要尽其所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从经济资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人群给予关怀和扶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重点要关怀独生子女夭折和父母伤残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通过建立“生育关怀项目”、开展“ 生育关怀直通车活动”和实施“幸福工程”等作为实施“生育关怀行动”的有效载体,广泛募集资金和物资,积极创建开发扶贫项目,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关怀。当这些家庭在生产、生活上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的困难时,要积极实施经常性救助和紧急性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除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外,要联合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动员共青团员、学生、解放军战士、优秀青年等志愿者,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结对子,建立长期帮扶计划,为失去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参军的“空巢”老人做“子女”,为他们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组织开展为计划生育家庭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帮扶活动;帮助因独生子女伤残而造成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开发项目,拓宽生产领域,增强生活能力,逐步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失去父母的独生子女和单亲的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活需求和提供亲情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通过实施“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关怀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尤其要关怀那些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救助的长效机制,从医疗、药品和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向育龄人群传授心理、生理知识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免费检测、免费诊治和义务咨询活动。从实际出发,开发“生殖健康援助行动”的市场资源,反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及人群。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与学校和社会联手,共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实施对独生子女的关怀,尤其是关怀独生子女的教育,努力探索适宜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做好独生子女的素质教育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0—6岁独生子女的行为模式引导教育,逐步培养其坚韧不拔的意志、临危不惧的胆略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开展青少年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以及公民的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感、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全面健康发展。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以“关爱女孩行动”为契机,开展对女孩的关怀,尤其是要关怀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着重解决重男轻女、歧视和虐待女孩等社会问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文艺演出、文化大院活动、各类竞赛及才艺展示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女孩”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为女孩创造有利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救助长效机制和保险保障体系,实施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关怀,尤其是关怀那些因工受伤、遭受意外伤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产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和摆脱困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部门分工
        
(一)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办要把“生育关怀行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此项活动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各种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生育关怀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部门要利用相关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大中学生积极参加“生育关怀行动”, 自愿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亲情服务。
        
(三)卫生部门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咨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宣传出生缺陷、性病和艾滋病预防等生殖保健知识,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四)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将“生育关怀行动”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评估。指导计生协制定具体帮扶计划、搞好项目运作,协调和沟通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帮扶工作。
        
(五)计划生育协会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整体素质,科学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人口基线调查工作,掌握目标人群,了解计划生育贫困人群的需求,建立各类困难目标人群档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精心策划各项活动。同时,要做好“生育关怀行动”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搞好活动的总结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活动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六)市扶贫办要把“生育关怀行动”涉及的贫困人群纳入扶贫帮困的总体规划,并在同等条件下为其提供优先、优惠的帮扶。
        
(七)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推动“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并将其与本部门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工作优势,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活动,为广大志愿者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搭建平台。
        
五、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协等11个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联合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大意义,根据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加强资金筹集,创新活动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生育关怀行动”涉及各行各业,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都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各展所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沟通情况,相互支持,搞好配合,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育关怀行动”主题,相互配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载体,把握舆论导向,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传播生殖保健知识,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生育关怀行动”的深入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巩固成果,服务群众。各级协会要充分巩固好“生育关怀”、“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的实施成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宣传部和相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在“生育关怀行动”中担负着监督、指导、协调和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促进“生育关怀行动”的全面深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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