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2)
时间: 10-31
栏目:职责
职责四:学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组织全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3、积极筹集资金,广开筹资渠道,保证学校各项收入足额收缴,各项拨款、信贷资金及其他资金及时到位。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5、根据审核后的学校财务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支出和财务核算,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财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的漏洞与不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参与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系数的调整、论证工作。
9、负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检查协调各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0、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五:学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