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评价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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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方案
2、对学生的评价。校本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 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三是学习的客观效 果,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三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3、对课程评价体系的评价
1、学校校本课程评价任务由课程实验研究小组具体承担。校长担任课程改革组长,全面负责制定校本课程评价体系。
2、学校校本课程的评价标准要分学科制订,科学、合理、细致,具有教育和发展功能。精心设计符合李家小学实际的评价标准,注重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
3、对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以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为准绳,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生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
4、校本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5、校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研究校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水平。
6、校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校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学校学生学习需求的机制。
三、校本课程评价的对象:
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对校本课程方案的可行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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