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时间: 10-20
栏目:职责
职责一: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1.关心职工生活,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工会经费、工会固定资产及会员档案。
2.协同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慰问工作。
3.协助各基层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并督促实施,协助党、政抓好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职责二: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1. 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建设,做好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
2.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籍管理及新经济组织职工入会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收缴工作;
3. 动员、组织职工参加生产建设,开展合理化建议、学习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
4. 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争创文明班组、文明岗、工人先锋号的创建工作;
5. 组织职工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做好社区工会、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6. 做好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工资协商合同的工作,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工作站工作;
7. 做好在职职工、退休工人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及理赔工作;
8. 关心社区困难职工的再就业,做好困难职工的帮困工作,关心社区退休劳模;
9. 做好上海市退休职工大学沪东分校的教育工作。
职责三: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经贸办公室
1、负责全民创业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3、负责科技开发、技术指导和培训,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和政策咨询等项服务,做好节能工作;
4、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职责四: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市国土局党组和楚雄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工会工作;
二、拟定工会工作地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工会活动;
四、参与拟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本系统的民主政治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发挥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
五、组织本局劳动模范和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六、配合机关党委,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法制、道德、纪律等宣传教育;
七、代表、维护和表达职工的利益,及时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在基层建设好“职工之家”;
八、组织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实际困难;
十、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
十一、各分局的工会实行属地管理,机关工会具有指导的职责。
1.关心职工生活,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工会经费、工会固定资产及会员档案。
2.协同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慰问工作。
3.协助各基层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并督促实施,协助党、政抓好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职责二: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1. 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建设,做好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
2.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籍管理及新经济组织职工入会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收缴工作;
3. 动员、组织职工参加生产建设,开展合理化建议、学习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
4. 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争创文明班组、文明岗、工人先锋号的创建工作;
5. 组织职工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做好社区工会、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6. 做好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工资协商合同的工作,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工作站工作;
7. 做好在职职工、退休工人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及理赔工作;
8. 关心社区困难职工的再就业,做好困难职工的帮困工作,关心社区退休劳模;
9. 做好上海市退休职工大学沪东分校的教育工作。
职责三: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经贸办公室
1、负责全民创业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3、负责科技开发、技术指导和培训,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和政策咨询等项服务,做好节能工作;
4、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职责四: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市国土局党组和楚雄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工会工作;
二、拟定工会工作地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工会活动;
四、参与拟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本系统的民主政治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发挥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
五、组织本局劳动模范和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六、配合机关党委,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法制、道德、纪律等宣传教育;
七、代表、维护和表达职工的利益,及时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在基层建设好“职工之家”;
八、组织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实际困难;
十、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
十一、各分局的工会实行属地管理,机关工会具有指导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