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篇一: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2、编制和修订村庄、集镇的规划。
3、审批农民宅基地、申报其他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做好定点放线及建成后的验收工作。
4、搞好宅基地纠纷处理工作。
5、负责城镇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7、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三、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镇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
五、镇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全镇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
七、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八、查处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九、收缴规划建设中各类有关费用。
十、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三: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本镇集镇总体规划及各行政村(居)委会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三、受理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宜,负责《江苏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集镇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
五、强化集镇管理,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六、负责本镇规划建设的管理,按时编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资料。
七、完成县建设局、镇政府交办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其他工作。
篇四: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对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协助政府及村委会制定和完善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村规民约。
2、参与编制本镇的总体规划,参与指导编制所辖各村的建设规划。
3、对在镇区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本着按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登记、办理、监督和管理。
4、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境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并接受财务、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贯彻好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