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依法行政总结(2)
(二)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2007年,我局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强化了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程中,我局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
一是梳理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和确定行政执法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前期基础性工作。我局把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审核。首先由文化市场管理科对照文化市场管理和新闻出版(版权)业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先行梳理本科室的执法依据,之后再由局监察室、相关科室和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梳理出的依据审核把关。我局共梳理、汇总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204条,做到了执法依据明确、清晰。
二是分解执法职权。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配置,将法律、法规赋予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立了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为主管责任人,执法人员为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制度,并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理顺,形成了具体办事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局长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细化了各科室、各单位以及各岗位的执法职权。
三是明确执法责任。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要求,我局于年初同市文化市场管理所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执法的内容和权限。同时,我局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严格界定了班子成员和各执法科室、单位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做到定位准确、职责明确、目标清晰,既避免了职权的交叉和重复,又促进了各职能科室、单位间的相互协调、配合。
四是健全各项制度。我局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和文化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21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如巡查制度、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法制宣传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等,不断加强了执法监督工作,增强了我局行政执法科室、单位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目前,全市构建起文化市场社会监管网络,各地以社区或乡镇为单位聘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文化市场社会义务监督员,明确义务监督员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双重监督。同时,我市多次在各大媒体上,向社会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建立快速高效的举报受理、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的社会监督,提高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率。
3、继续推行政务公开
为继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根据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和内党办发[2005]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我局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5项审批事项、5项审核事项、3项备案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并及时编印了《呼伦贝尔市文化局办事指南》,做到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同时将行政执法科室、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行政许可“七公开”的具体内容,分别在局机关走廊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上墙,并按照市纪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配备了专门电脑、专门人员,将我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容在呼伦贝尔市政务网上发布,及时更新内容,积极告知办事群众,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4、不断深化细化“窗口”工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在受理工作中对大部分行政审批的咨询均能直接给予答复。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事项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记录,并能在受理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一些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及时与局机关联系协调,了解进展情况,并与申请人交流沟通,收到较好的效果。运行3年多来,没有发生申请人投诉的情况。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4.26”第九届法制宣传日中,我局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制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1500份,悬挂标语横幅,陈列宣传板报,进行鉴别非法音像制品讲解,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并在呼伦贝尔门户网站“中国·呼伦贝尔”首页公布“12318违法音像制品举报电话”,广泛宣传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邀请了海区中小学生代表签字承诺“拒绝盗版、远离盗版”。并于法制宣传活动结束后,在2007年全国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呼伦贝尔市销毁分现场(地点为海区东山垃圾场)集中销毁了今年一季度市本级、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鄂温克旗文化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违法音像制品9000余盘。
此外,我局共编写文化市场执法信息25期,其中12篇被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简讯》采用,9篇被文化部文化市场网采用。在《呼伦贝尔日报》发稿5篇,并于11月2日,在市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做客,为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解答问题。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编发专项行动报道10期,其中4篇被文化部文化市场网采用。通过我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多层面的宣传,充分展示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成果和我市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我局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不少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加强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真正树立起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篇五:福建泉州市文化局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9年,市文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文书,加大宣传等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文化工作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全面梳理,明确依据,积极开展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2009年1月以来,市文化局组织力量投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工作。4月底,全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后,市文化局高度重视,针对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泉州市文化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材料的意见反馈》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及时修改。在法定范围内,将每个裁量项目划分为数个等级。经过全面梳理,市文化局有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它行政执法行为2项。为配套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市文化局制定十项制度:《泉州市文化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泉州市文化行政处罚公示公开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泉州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回避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文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进一步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文化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泉州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泉州市文化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规范文化行政处罚的实施;《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同时,制定了文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表、文化行政许可流程图、文化行政处罚流程图等。
7月,市文化局购置专用计算机、扫描仪,设置泉州市政务网专线,专门用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应用,进行行政处罚案件电子化处理,相关执法行为的信息填报以及接收和反馈投诉咨询件的办理等。7月1日起,市文化局严格依据《泉州市文化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对违规场所做出行政处罚。市法制办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市文化局开展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总体目标的全市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主要工作任务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打击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开展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加强网吧市场监管等。2、开展暑期网吧市场专项整治。8月,市文化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市场的排查整治。3、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分类整改督查检查工作。8月27日至9月11日期间,由4位副局长分别带领4个检查组赴各县(市、区)文体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及市直文化系统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此次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一是听取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看今年来有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有关材料;对A、D级公众娱乐聚集场所进行跟踪复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情况;文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档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整改提高情况;三是每个县(市、区)现场抽查2-3个公共文化娱乐场所、2-3个文保单位或博物馆、2-3个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等);市直单位现场检查本单位安全情况;四是反馈情况。4、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9月,为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根据市综治委《关于认真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市文化局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行为;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清缴低俗音像制品等。
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有关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精神,切实提高文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市文化局采取了四条措施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转发《福建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参考样本》,为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文书制作格式、执法要领、办案技巧。二是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全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来,市、县两级文化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电子化处理。市法制办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三是组织培训。市文化局一方面通过组织各地执法人员参与省、市有关文化行政执法文书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检查,发现执法文书存在文书使用不当、该签名没有签名、该盖章没有盖章、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案卷评选工作。市文化局每年定期举办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将自查、自评出的优秀案卷报送市文化局。市文化局按照初步筛选、组织评审、问题反馈、整改上报的4个步骤,从评选推荐出比较优秀的案卷上报参加省文化厅的评选。
目前,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加人员素质提高的同时,非常重视文化行政执法案卷的建设,取到了明显的效果。11月,市文化稽查队选送的“鲤城区冲浪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卷”、“丰泽区盈怡网吧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措施案卷”分别荣获全省文化市场执法卷宗评比一等奖、二等奖,并代表全省参加文化部即将举办的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卷宗评选活动。12月份,省法制部门到泉州开展2009年度绩效管理行政行为合法率指标评估采集工作,我市文化稽查队被抽查的5个执法案卷,得到了省检查组的一致肯定。
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
一是积极发挥媒体宣传优势。通过与泉州电视台、泉州电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和海峡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合作,及时跟踪报道各项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对文化市场查处的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二是成立由人大、政协、新闻、教师、老干部、家长等热心网吧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五老”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目前共有市网吧监督员270多名,发动全社会共同对网吧进行监督。三是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12318”举报牌。对待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受理,限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四是积极与早报一线通联合开展阳光行动。在泉州网上开辟了早报一线通专栏,群众可以全天候二十四小时通过网络向我们举报各文化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五是积极联合海峡都市报开设“QQ在线举报台”,市文化局和海都报均安排专人落实举报登记、查处、反馈工作。通过与海都报共建“QQ在线举报台”,更大范围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网吧监督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网吧营业场所的氛围。
2009年来,全市文化执法机构共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机店、酒吧、网吧等文化经营单位2157家次,查处案件192起,停业整顿62家,配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网吧90家,无证游戏机室81家。严厉打击了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