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工作总结(2)
4、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区“三改一拆”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步署,大队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违法建筑管理与拆除的方案》,确定了“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成立了以张银康局长为组长,张机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拆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全区41万拆违目标能圆满完成。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在“查违”机制上,实行“三张网”[普查网、巡查网、督查网]。根据全区6大类违法建筑整治重点,建立普查数据库,所有违法建筑实行“一户一档”进行普查登记,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全区违法建筑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建立“三位一体”巡查网络,即“大队、中队、分队”分别落实“月、周、日”巡查制度,确保新的违法建筑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周对拆违专项整治情况,从正面和反面进行督查通报。二是在“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打[冒头打、违法打、联合打]。对新增违法建筑,冒头打。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全面禁止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实现“增量全面遏制”的整治目标;对存量违法建筑,违法打。积极配合属地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同时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做好区内重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对所有违法建筑,联合打。在管理中,从大局出发,不仅要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还要联合有关上级行政部门,对所有发现的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打击,为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不懈努力。三是在“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告[快速抄告、有效抄告、联合抄告]。目前违法建筑举报投诉主要来源于中队巡查、媒体反映、论坛、微博、96310来电等形式,大队拆违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统一受理、第一时间快速抄告相关责任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配合做好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快速抄告的同时,也要做到有效,绝不能光抄告不落实。对每一件抄告的违法建筑,要登记造册,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动态拆除档案,并认真做好各类投诉反映的回复工作,做到每一起违法建筑投诉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给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对发现的违法建筑绝不推诿,顺利做好本职能的相关工作外,对涉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许可部门及供水供电服务部门,积极做好联合抄告,攻坚克难,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1至4月,全大队共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
(三)用好“三级网络”,进一步推进依法办案
1、用好法制部门的备案网络。根据《江北区重大行政行为报送备案规定》(北区政发[2006]18号)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吊销执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以来有7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按照规定做好市局网上办案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登记备案工作,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起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2、用好人民法院的审理网络。大队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原宁渔总公司大会堂等重大违法建筑案的应诉工作。该案经过市、区两级法院的审理,已进入到司法强拆程序;目前,法院、街道正清退承租户,待完成清退后张贴法院封条,为下一步实施强拆做最后准备。同时,积极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法院联络工作,并为街道(镇)、工业园区属地中队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法律保障。
3、用好规划部门的确认网络。为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制保障,配合做好户外广告规划确认的相关工作。上半年,配合中队移送江北规划分局的规划确认函共计30多份,并对30多起的案件会同规划部门进行了实地勘查。
(四)深化“两宣渠道”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1、深化媒体宣传渠道。上半年,共刊登中央级:3篇,省级:11篇 市级:25篇,区级:18篇,宁波城管杂志+宁波城管网:19篇。在做好各级报纸、网站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电视媒体的宣传渠道。结合今年“三改一拆”、“渣土管理”“户外广告”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策划,宣传报道。通过电视传媒,进一步深化宣传渠道,以更为形象生动的城管执法点滴工作展示给市民。今年,与宁波电视台合作渣土铲泥点、槐树路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白沙拆违等。截至目前,通过宁波电视台、江北电视台等各档栏目宣传的报道16次。
2、深化微博宣传渠道。去年年底,我区开通政府微博,实行网络问政以来,微博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增多,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媒体也越来越多。微博不仅成为了市民反映问题的平台,微博也成为了大队宣传工作的有效渠道。今年,大队积极利用微博这一宣传渠道,边受理边宣传,对反映的问题通过微博进行正面引导,截至目前,网络舆情及微博引导达:142篇。同时,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大队积极应对,通过变投诉为正面报道,通过电视台展示投诉内容的来龙去脉,城管部门的有力措施,使市民了解反映问题的全过程,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
篇五:城管大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市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区城管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于XX年制定了《区城管监察大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的详细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将几年来区城管监察大队落实“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大队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现有113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副处级以下干部102人,工勤人员7人,几年来,大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人数113人,普及率达100%。自XX年以来,大队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坚持法制培训制度,并做到把执法工作关口前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实施处罚之前,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我们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执法现场、进工地、进学校,并设立法制教育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其中理论中心组学法52次,参加236人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法20次,参加1900余人次,深入社区、执法现场、学校法制宣传117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次,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咨询站87个,接受咨询16000余人次。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大队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只有学好法,才能守好法、用好法。城管大队作为一支专司行政执法的队伍,依法行政是关键,要做到依法行政,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这就需要大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学法知法懂法,熟知自己的工作职责。大队党组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首先是建立内部学法机制: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胡锦涛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有关论述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法制培训,采取大队集中培训,请区法院、区法制办的领导结合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如何应对行政复议以及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请市局领导结合职能划转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以及正确运用执法程序等问题;请区人大领导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请公安分局的领导讲如何应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请区委组织部领导讲如何提高监察员的综合素质等问题;请划转职能后的原执法单位,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执法工作经验等。三是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利用工作例会组织主管业务分队长、法制员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为组织分队二级培训打好基础。四是坚持分队二级培训制度。由分队法制员负责组织学习新划转职能后适用的法律法规,由大队法制科以工作台帐的形式布置学习,以保证学习的效果。通过法制培训,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办案,从而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从而克服“权大于法”的问题,基本做到了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寻求法律咨询审核,进行集体讨论。其次是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光盘、周末说法、法制讲座,设立法制工作咨询站,发送一封信、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使受教育群众达到近2万人次。通过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确定宣传内容。一是广泛宣传城管职责权限;二是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公开执法程序;四是宣传城管队员“八不准”;五是公布城管热线;六是实行政务公开。
2、采取多种形式。
⑴印制《致市民的一封信》,共发放三万余份。
⑵印制《城管大队廉洁自律的规定》、《城管队员行为准则》、《城管大队“八不准”》、《城管大队职责权限》等五万余份宣传材料发放。
⑶摄制专题片两部(周末说法)在电视台播放。
⑷制作dvd光盘20余盘,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条例50问答,发放到社会以及相关单位。
⑸制作无照经营和洗车案例的教学光盘
⑹制作展板两期30套,深入社区、主要大街进行展示宣传,主要内容是以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内容为主,还有相关的法规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