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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作文

时间: 06-15 栏目:话题作文

篇一: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篇二: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篇三:品味时尚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的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的擦掉眼角的泪水。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
  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象买彩票一样,精心的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本一”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
  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
  我不知道“三点一线”的高中生活能有多少时间去品味时尚。我想大概也许出这个题目的我们尊敬的老师你的脑袋让门挤了?让驴踢了?进水了?结冰了?短路了?——不管怎样,肯定是脑残了。莫非脑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
  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实事求是”。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的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
  你让我们正天埋头苦读,面对着一堆堆模拟试卷的孩子去“品味时尚”,打个比方,这不是和让太监去看A片一样?A片你懂吗?东京热,一本道……这个都不懂,你还谈什么时尚。
  我们也想时尚,可没钱没时间怎么时尚?难道我们忍心从辛辛苦苦供我们上学的爹娘哪里一次次讨钱,去买阿迪王。


篇四:品味时尚

  品位时尚!何意?品位,即认真的观察生活,体会其中的意义和乐趣。而时尚,顾名思义:时,一时之意;尚,风尚之意。那么,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其实,生活中的人事景物、书文音韵,甚至点点滴滴,都会使我们有所领悟。只要我们认真去观察,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刻意义,就会发现大自然中的景物也蕴含着人生道理,一书一文、一音一韵都会使你获得享受和启迪。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尚。据解释,尚原本指喜欢,那就是说,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也许有人要问,是不是一种东西只要喜欢的人多,就可以成为时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除了“尚”,还必须抓住“时”。一种潮流只有在短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世界,才能称之为时尚。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时尚年年有,可是每年都不同。为什么呢?现在看来,原因往往出在这个“时”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啊!
  口说无凭,举个例子吧!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在歌坛上所向披靡的一首歌——《两只蝴蝶》吧。牛朝阳把它创作出来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两只蝴蝶》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听到那优美流畅的旋律,不经意间就发现又一人口中飘出了那熟悉的旋律,甚至出现了英文版,由此可见这劲头是多么强势!可现如今呢,只能叹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股时尚热潮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同样令人惊愕,而且类似此种的现象还有很多。这不禁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了?
  答案显而易见。再举个文化界的吧!相信大家都知道《洛阳纸贵》吧!这个故事是说着名文学家左思(西晋太康年间)写的一部《三都赋》,经名人作序推荐后,很快风靡京都,懂得文学的人无一不对它称赞不已,甚至连之前不认同的人仔细品味后都改变看法,啧啧称赞。大家都争相传抄这部奇作,一时间《三都赋》广为流传,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后,竟然连纸张都昂贵起来。
  看来,《三都赋》在那时的确风靡一时,但在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它并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魅力,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左思右想总不得其要领,理不出头绪来。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内涵丰富、独特与表面浮华、大众的区别。总的说来,文化积淀与其独特的方式是时尚的命脉。
  左思敢于挑战,做前人之不敢做,而且踏踏实实又不乏大胆探索的能力,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歌手一成不变、墨守陈规,虽然时时推陈出新,也只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成昙花一现。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平平淡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就像一杯用五光十色来为自己掩盖的普通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浮华和积淀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挑战、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千秋万代而不衰,可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被时光无情的淹没。
  品味时尚,品味浮华的喧嚣与不实,品味积淀的魅力与精髓。


篇五:品味时尚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
  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篇六:品味时尚 

  在我的价值观里,时尚不是时髦,更不是流行的产物,时尚是一种艺术,来自每个人的内心,踏上时尚的末班车,去承载它,品味它,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见解。
  爱国家
  也许,在西方人的眼里,中国人依旧是那么的懦弱,但作为中国人,我们扪心自问,我们是“东亚病夫”么?显然,我们不会去承认自己是弱者。每个星期一的早晨,都会习惯性的听到国歌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雄壮的国歌声会让所有人都走出朦胧睡意。曾几何时,当我们还处于懵懂,学习国歌的时候,我们是如何的喜爱,那时的我们用最大的响度去跟着旋律恣情的演唱。,无论是在校园,还是在放学的路上,骑着脚踏车,嘴里就会情不自禁地唱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老人们也看了高兴,认为新一代的中国属于我们,唱国歌成为了当时时尚,心底里喜欢,嘴上也就关不住。但而今的我们是否还依旧呢?那柔弱的不能再柔弱的声音,几乎感觉不到声带在振颤,一遍一遍地,一年一年地唱过来,唱歌依旧还是新时代人的时尚,可唱国歌却变成了落伍,更多的人把它看作了简单的形式。展望着,不仅是我,还有那些老一辈的人,某年某月某一天,国歌声唱遍大江南北,响彻云霄,使爱国家发自人们的内心,成为一种不随时代演变的时尚。
  爱父母
  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爱父母是我们的义务。“以前爱,现在爱,将来还会爱”。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期的我们有着生活带来的烦心事,暴躁的脾性,古怪的性格,时而和父母好做一团,仿佛是兄弟;时而,又因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产生纠葛,仿佛是敌人。难道,在现实生活中,父母注定要成为你成长的牺牲品么?显然,这一切都可以避免。从小的我们,依偎在爸爸妈妈的身旁,一天一个“我爱你”,气氛是那么的和谐,自然,每次放学,面对在寒风中已经等了很久的父母,一声亲切的问候。周围的人都那么做,就顿然成为了一种时尚。而现在,只有情人之间才会有“我爱你,你爱我”,而父母,真的,难以启齿。朋友之间,父母甚至成为了禁谈的话题,谈了,只会引起一片嘲笑声。而娱乐取代了“忠孝礼”成为谈话聊天的时尚,有人会把爱藏在心里,但更多的父母会更希望爱能够装满孩子的心胸而外溢,嫌父母穷,嫌父母丑,这不禁让我们疑问,对父母的爱,我们的心中还有多少,今后,爱父母还会成为时尚么?这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爱自己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相信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非常爱护自己的,但就在你想说出这个观念的那一刻,又有无数条年轻的生命在无畏的牺牲。“上网过度而猝死,考试不理想而跳楼自杀,受不住父母的责备而离家出走……。”,太多的活生生的事例在告诉我们,现在的人对于自己的爱显然太少。如果说,“爱国家”太空泛,“爱父母”太做作,那么“爱自己”肯定不可抗拒,成为任何时代任何地域的时尚,因为所有人都在做这件事,并且崇尚这件事,但事实呢?时尚,好的时尚,很多人却没有去追随,而走上了伤害自己的不归路。父母生我养我,老师教育我,社会历练我,自己却没有保护好自己,如果问什么时尚是最有价值,那么爱自己,狠狠地爱自己便是不二首选了。让生命充满爱,这近乎发自所有人的心声,爱国家,是一种时尚,因为豪情;爱父母,是一种时尚,因为柔情;爱自己,是一种时尚,因为性情。品味生活中的时尚,太多,可变。就像品茶,每呷一口,都会有有着不同的味道,但茶韵永远不变,那生活的韵律呢?我相信,爱,才是生活中时尚里不变的韵律。


篇七:品味时尚

    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能说他(她)是风潮先锋。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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