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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自查报告(2)

时间: 11-22 栏目:报告
规费收取标准,累计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300余万元。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把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办好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承办工作网络。在办理代表建议上,我们作了认真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及时开展工作调研,使建议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对每一项建议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也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主动与建议人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据统计,两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6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突出反映了事关群众利益的山核桃产业建设、林道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及林产品政策等问题,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挺过了“产业形成期”,走过了“数量扩张期”,步入了“品质提升期”,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对照现代林业的建设目标,对照广大林农的增收期望,我市林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还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56%的山林面积到户经营,离70%的考核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搞好确权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乡镇、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体系不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尚处于试点阶段。
    二是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明显不足。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道建设补助标准偏低,林业扶持政策力度不大,竹笋、山核桃等林业主导产业面临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双重压力,新兴产业扩张乏力,农民依靠林业持续增收难度加大。长期困扰木检站生存和发展的财政全额拨款体制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国有林场改革面临重大抉择。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压力还很大。林业法制宣传还不够深入,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林业法制意识还不够强,受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乱占林地等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有6个乡镇(街道)发生了松材线虫病。林地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与提供优质服务还有些不协调。
    四是林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平时不注重学习,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部分干部开拓创新和主动服务意识欠缺;林业科技队伍特别是乡镇林技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45周岁以上占90%,面临年龄老化、人手短缺、人才断档。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阶段林业工作思路
    下一阶段,我市林业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目标,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林业改革,强化基础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作为科学发展现代林业的着力点和抓手,积极构建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争当全国现代林业建设的排头兵。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力求在权证发放、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森林资产评估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加快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构建三大体系,开展三大创新,建设九大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杭州市资金项目支持,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三是积极启动千里富民林道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林道1000公里,力求把林道建设成为山区农民的致富路、生态保护的安全路、社会进步的文明路。
    四是扎实推进林业产业调优增效。继续优化一产、强化二产、发展三产,切实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是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坚持点、线、面结合,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六是不断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稳步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是全面加快依法治林建设进程。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大对预防涉林渎职犯罪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及时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八是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行目标管理,强化任务目标执行力。继续推进“人才强林”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探索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以上是林业局工作评议自查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将诚恳地接受评议,虚心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努力把我市林业建设全面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五:

    按照省、州、县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改进林业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我县林业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基本要求,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建言献策,为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就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方法
    全面推进“六看六查六纠”工作机制:一是围绕组织领导,查纠风责任和工作机制,看纠风责任制是否落实,纠正责任不强、工作不到位、协作不力的行为。二是围绕勤政为民,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看服务制度是否落实,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问题。三是围绕政务公开,查权力运行和廉洁自律,看办事和决策是否透明,纠正不规范、不公开的行为,查处违法违纪以权谋私行为。四是围绕依法行政,查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看林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规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落实,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五是围绕执政为民,查发展林业和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看推进林业工作是否有新举措、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帮助解决,纠正影响林业科学发展问题、在林地流转、活立木拍卖等方面行业垄断和与民争利的问题。六是围绕能力建设,查工作作风和执行能力,看履职是否到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是否落实,纠正作风不实、政令不畅通、履行职责缺位、错位或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措施
    经过精心部署,及时召开了政风行风动员大会,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共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下基层调查行风情况、内部排查问题三个环节进行。同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每一项活动都有局领导带队参与,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纠风反馈的问题,我们狠抓了以下整改工作
    1、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林业系统摊子大,人员多,干部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办事时有推委拖拉现象,服务意识差。二是工作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这项工作由局党委副书记向家恒、副局长曹海英、韩才金同志负责,责任人黄礼勇、黄学君、舒照福同志。
    2、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自天保工程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的林业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如果不加大力度做好长期监管和保护工作,大量的森林资源将被毁灭,将会是青山不再青的场面。
    整改措施:要抓好监管,保护生态环境。各林业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这项工作由副局长、森林公安局长肖功华同志负责,责任人刘松柏、张平江同志及各林站站长。
    3、执法公正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执法人员,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太长,人际关系复杂,不好开展工作,造成了执法不公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林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真正树立起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拟定基层人员实行轮岗交流,防止在同一地方工作时间太久导致人际关系复杂,造成执法不公的问题。三是借森林公安改革过渡的契机,由县政法系统统一对森林公安人员实行轮流交换,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
    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这项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孙继开同志负责,责任人向家恒、肖功华、黄礼勇同志。
    4、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林业系统的财务管理近年来总的情况是好的,但由于林业系统项目多,资金额度大,涉及面广,财务人员层次多,管理上难免出现不规范的现象,有的甚至违纪违法。
    整改措施:为了确保林业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进一步搞好林业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鹤财预发[2009]94号)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成立了“林业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中心”与局计划财务股合署办公,在县林业局、财政局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资金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目前正在组织工作交接中。
    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这项工作由副局长曹海英同志负责,责任人唐志萍同志。
    5、及时排查林权纠纷。
    目前,随着林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农村生产关系得到调整和完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集中解决,社会更加和谐;随着农村“三防协会”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农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造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着县级林业要素市场的建立,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向林业聚集,林业产业发展不断加速,林改将催生新的森林采伐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农民“靠山吃山”将不再是一句空话。随着林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林权纠纷呈爆发态势,已成为林改工作中的最大障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已发生林权纠纷7800余宗,已成功调解7360余宗,纠纷调处率约为93.3%。剩余部分特别是与外省外县的纠纷调解难度相当大,主要表现为年代久,矛盾深,背景复杂,调整解决好林权争议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比较长期的工作,是我们搞好林权改革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对林改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全县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二是细致排访。我们始终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及时有效地化解陈年旧案、宗族纠纷,做到山定权、民定心,山权稳、民心稳。为此,我们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组建了纠纷调处工作专班,建立了纠纷调处机制,注重将林改政策与《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处中始终注重事实依据,始终做到讲证据,讲事实,讲感情。同时,我们坚持把矛盾调解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农户纠纷不出组,组内纠纷不出村,村内纠纷不出乡,乡内纠纷不出县”。
    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这项工作由副局长、森林公安局长肖功华、总工程师张万华同志负责,责任人刘松柏、汪顶任同志及各林站负责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林业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在充分发挥局集体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各班子领导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
    2、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抓好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政风行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3、加强工作的督查、协商。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工作落实中的相互督查和协商,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领导班子及时研究部署,提出针对性的措施,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处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使得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4、健全制度。建立整改台帐,列出问题清单,逐条进行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公示监督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公示栏等形式,面向干部群众、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示解决问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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