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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文化建设总结

时间: 10-25 栏目:总结
篇一:花溪区环保局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我局以建设和谐环保、阳光环保为目标,以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为载体,突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优化廉洁从政文化环境,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促进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真正取得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补充目标之中,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姚险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向超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监测站和监察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从局机关到局属站、大队的廉政文化工作领导机构体系,使廉政文化工作在组织上得到切实保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廉政文化工作协调会,对加强廉政文化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有本局特点的廉政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我局领导干部的责任,确定了保障措施。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局党组书记每年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三、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紧紧围绕我局廉政文化“四项”教育、“二进”活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与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廉洁意识。

    (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贵阳市烟草专卖局花溪分局打假贩假一案》相关反腐倡廉教育影视片。以生动的案例和惨痛的教训警醒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道德防线,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重视防微杜渐,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警钟长鸣。

    (二)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市环保系统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局机关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深入学习理解廉洁从政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人心,成为规范从政行为的自觉行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利用宣传栏、电教片等形式开展正反两面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警省力,不断加大廉政教育的渗透力,以提高感染力为出发点,形成氛围,让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走进机关,铭刻人心,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三)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把抓好家庭助廉教育同“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了争做廉洁家庭、正反典型教育、征集治家格言等活动,净化家庭环境,树立良好家风。大力宣传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模范典型,促进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增强了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开展“廉政警示”手机短信活动。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先后向全局(含事业单位)31名干部,每人发出廉政警示短信4条,共计手机短信124条,警示党员领导干部,防患于未然,做到警钟长鸣。

    (五)开展廉政警句(格言)学习活动。围绕“廉洁建设环保、一心一意为民”的主题,组织开展廉政警句(格言)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下步工作打算

    把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全年,贯穿到环保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严格遵守52个不准行为规范,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克已奉公,为全面完成环保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篇二: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从六个方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积极实施机关文化建设,在创新机关文化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文体活动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以学习型组织培育人、以健康生活凝聚人、以规范行为引导人、以良好环境陶冶人等途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服务理念不断发展、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干部素质不断提高、干部行为不断规范、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加强对机关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把机关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明确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机关文化建设的发展。明确工作定位,提升文化内涵,接受社会监督,求真务实,认真从基础做起,逐步深入,循序渐进,最终形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机关文化品牌。

    二、规范机关文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将工作理念、管理理念和行为理念转化为工作和管理制度,将育人成才的举措转化为人事管理制度,将培育机关风气和规范干部行为的措施转化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按照履行职位职责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等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真正树立“干好工作是硬道理”的评价标准。着力查找机关在文化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结合机关实际,对照机关文化建设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章制管人、以岗位定责。

    三、积极广泛开展有特色的群体活动。结合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技能学习培训,开展读书竞赛、岗位练兵大比武等活动,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公益活动,将趣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结合起来,提高机关干部的人文修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当机关干部生活遇到困难时,把温暖送到家,当机关干部生病住院时,把问候送到病房;通过开展结对互助、统筹共建、扶贫助残等活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树立机关新形象。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干部的日常行为等各个方面,引导环保干部职工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取向、基本要求和原则。在环保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建立起“人创造文化、文化塑造人”的良性机制,使环保干部职工都具备发展、为民、服务、法治、民主、科学、绩效、创新的执政理念和能力。

    五、大力营造浓厚机关文化氛围。通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活泼建康的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等极富感染力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提升品位,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提高职工的文化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不断升华干部职工的精神境界,推动机关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市环保局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营造市环保局机关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评先创优总结提高向纵深发展。把机关文化建设与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结合起来,深化机关干部对机关文化的认识,不断优化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不断实践总结机关文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把握机关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机关执行文化体系的形成、机关品牌的打造等关键环节,塑造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机关文化。
 

篇三:2010年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巴州环保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和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努力建设“七型”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带动环境保护工作,巩固了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成果,保持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现将巴州环保局201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巴州环保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巴州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宣传教育科技科、下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石油环境监察支队、博斯腾湖科学研究所、巴州野骆驼保护管理站五个事业单位,一个巴州绿环环境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单位。

    (二)党的组织建设

    巴州环保局成立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分别为环保局机关党支部、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环境监测站党支部、绿环环科所党支部。全局党员63人,其中在职党员55人。

    (三)工作性质和职责

   工作性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拟订自治州环境保护单行条例(草案)、办法,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治州的重点区域、重点湖泊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名录。

    3、监督检查自治州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新建自治州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市、各部门以及跨县市、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跨县市间的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自治州重点流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州环保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重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州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审定自治州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自治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自治州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自治州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协调组织建设自治州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组织对自治州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自治州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全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0、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巴州环境保护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历史沿革

       巴州环保局1995年开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997年创建成库尔勒市级文明单位,1999年创建成自治州级文明单位,2001创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4年通过第一次复验。2007年1月24日通过第二次精神文明届满复验。

    (二)第三届精神文明单位复验期间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两个文明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形成“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工作机制,我局先后与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签订了《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精神文明工作推动、带动环境保护业务工作不断上新台阶,通过良好的业务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两个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1、党的建设

    (1)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局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之间能够彼此尊重,互相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核心作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局党组的安排布署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经过多年的工作与总结,已形成制度,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安排,有落实,年终有总结。2010年廉政风险防范点建设及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州委有关部门。2008巴州环保局上报党风廉政信息13篇,2009党风廉政信息12篇,2010截止7月底,党风廉政信息15篇。全局干部职工对单位、领导反腐倡廉满意连续两年评测达到94%以上。

    (2)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我局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组织整体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期间,2008年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14次,2009年中心组学习16次,截止2010年7月底,中心组学习9次,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不定期与干部职工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精神状况。三年间,巴州环保局党总支、各支部均按时、超量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同时我局为每一位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订阅了报刊杂志。

    (3)近两年来,通过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巴州环保我局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均通过自治州考核。通过每年一次的民主测评,全局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满意度达都达到85%以上。

    2、道德建设

    我局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围绕巩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创建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

    (1)按照计划,每年3月的“公民道德教育月”和9月22日的“公民道德日”,我局都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出板报、以及开办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在单位里遵守职业道德,在家庭遵守家庭美德。

    (2)依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普及“八荣八耻”、“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巴州环保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一整套服务承诺及干部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利用板报、文化墙等形式向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和个人宣传道德教育,极大地促进了环保业务服务工作有序化、正规化,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巴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于2008年被评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为使全局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常规化、正规化,巴州环保局党总支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常识、文明礼义常识进行学习、培训。其中中国人民大学金正昆教授的文明礼义大全培训,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

    (3)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系列活动。2010年巴州环保局有三名同志提名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其中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荣获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五四青年奖章的光荣称号。巴州环保局“四德”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2008、2009连续两年,巴州环保局年终干部考评工作,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干部职工涌跃参加,截止2009年底,全局53个家庭荣获这一殊荣。2008年“七一”前夕,巴州环保局与若羌县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签订了2008年至2012年五年扶贫帮困目标责任书,给该村村委会打水泥地坪费用2万元,红枣、胡杨育苗费2万元,并且购买了大米、清油等价值4000元,走访慰问了“三老人员”18户。2009年全局干部职工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4330元; 对“7·5”事件受害者捐款7050元,更在关键时刻体现出民族团结高于一切。2009年,巴州环保局为焉耆四十里城子镇贫困户谢平老人盖新房40平方米,购买了过冬用煤2吨,火炉、灶具一套、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开支26800元。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七一党的生日,巴州环保局党总支都带着慰问品(300元/户)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为他们带去党组织的温暖、关怀和美好的祝愿。

    (4)针对青年干部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了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积极配合学校、街道、社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州委老干局要求,在连续开展的“六个一”活动中,结合老干部工作要求和特点,深入学校、街道和社区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下一代青年人法律意识,为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单位的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连续三年深入活动中,巴州环保局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授课  次,全州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疆先进行列。

    3、文化建设

    (1)巴州环保局党组、局领导狠抓文化建设,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积极开展对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2008年我局派人参加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各类培训25人次,2009年更是加强了培训力度,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期培训人数达到35人次以上,截止2010年7月,已安排各类培训人员30余人,确保了年初各项培训计划有效落实。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很快进入了角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环境监察支队分别被环保局党组评为2008年、2009年度学习型科室。

    (2)我局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落实。2009年单位搬迁了新的办公地点后,立即着手组建图书阅览室。在今年开始的巴州环保局构建和谐机关大讨论活动中,局主要领导还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每年读两本好书以充实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3)每逢“三·八”、“五·四”、“十·一”等大型节假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市、街道和社区组织的各类文体、趣味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的同时增强了全局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有效地丰富了我局职工的业余生活。2010年,我局又投资71万元,对新办公地点地下室进行改造,以建设职工新的职工文化活动室。届时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将得到更进一步地提高。

    (4)紧紧围绕历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邀请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联合全州各环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六·五”世界环境日板报宣传、巴州集邮协会环保主题邮展、风帆广场 “六·五”世界环境日专场文艺汇演等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在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5)我局利用每年“石油节”前往河南油田进行慰问,开展联谊活动,油地篮球友谊赛、拨河比赛等各项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加强了与油地共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各族干部职工、环保与企业干部职工既增进了相互了解又加强了团结,激发了干部职工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4、民族团结

    巴州环保局保职工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常抓不懈。尤其新疆“7.5”事件发生后,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深入每一位干部职工内心深处。

    (1)坚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国防教育,定期组织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区法》以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等知识。“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 和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三个离不开”思想已深入人心。尤其每逢少数民族节日来监之际,巴州环保局党组总要带领局相关人员到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温暖。

    (2)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及模范个人评选活动,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纷纷涌现,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屡见不鲜。如巴州环保局监察支队连续多年资助的库尔勒市     区少数民族孩子已大学毕业,有了固定的工作,彻底地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7·5”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巴州环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的各项政策、精神,进一步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为“7.5”事件受害群众的捐款活动中,不论少数民族职工还是汉族职工,都能积极、主动参加捐款,大家纷纷表示愿意为受难群众尽一份绵薄之力,全局各民族干部职工平等、团结、友爱、互助蔚然成风。

    5、社会治安

    巴州环保局党组始终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机关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解决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为全局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保障。

    (1)“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2010年巴州环保局顺利通过了自治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五五普法”工作期间,巴州环保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法治六进”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榜样作用名显。2010全州法律知识考核,我局领导干部合格率100%,其中三人被评为自治州先进个人。普法工作总结成绩,更应发现不足:巴州环保局法治认识不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法治六进工作发展不平衡、缺少与社区、乡村、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沟通机制等等弊端已成为影响单位法治工作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加以改进,以利“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2)巴州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在搬入新的办公地点后,健全了值班制度,聘请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州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7.5”事件后成立了环保局应急小分队,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努力,三年来未出现安全保卫事故。党风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宣传、落实到位,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关键点的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廉政准则,通过签订廉政风险目标责任书,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全局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取得实效,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工作和生活方式。通过和谐机关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近年来,我局未出现过“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4)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全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经常性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邀请消防部门为干部职工具体讲解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定期更换,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工作全部达标。近年来从未出现消防安全事故。

    (5)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学习《全面加强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时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2008年9月25日在州计生委考核2008年上半年落实《全面加强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会议上把我局贯彻落实情况向州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做了专题汇报。“三八妇女节”我局聘请专业讲师对全局妇女同志进行培训,计划生育“五期”知识、药具知识、生理健康知识答卷12套及时向妇女同志进行宣传。几年来,未发生超生、违反计划生育多生现象。

    6、环境建设

    (1)认真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活动。结合“三八”国际妇妇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环保局党组聘请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健康知识,赢得全局妇女同志赞誉。2008、2009年连续两年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医疗保险,2010年又为全局(包括退休老干部)干部职工安排体验,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在干部职工中,大力提倡积极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举办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职工的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2)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卫生清扫活动,保持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按要求参加库尔勒市组织的春秋两季植树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环保局机关内部认真落实卫生、绿化责任制,办公楼、家属院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工程取得初步效果。巴州环保局绿化合格单位、卫生红旗单位及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绿化合格单位、卫生红旗单位通过库尔勒市、自治州两级验收,文件待批)。

    (3)巴州环保局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单位职工环保节能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项节能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2009年,巴州环保局及时上报本单位节水、节电、节能完成情况总结,今年又按照州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上报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身体力行,做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

    7、业务工作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企业、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各项业务迈上新台阶。

    (1)狠抓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利润下滑,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的压力加大,但我们在环境监管上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认真落实“十一五”减排工作方案,以全面完成COD和S02削减目标为重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要求国控和区控重点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

    (2)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执行“四个严格”:即严格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严格依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产业布局、严格依照全州排污总量、严格依照污染集中控制原则。把住污染控制第一道“闸门”,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未按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试生产、不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杜绝污染新帐。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结合自治区环保厅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全州辖区内已建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长期“试生产”不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治污设施不配套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

    (4)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严格检查、从严执法”的原则,对每个企业都逐一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对国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以及个体私营小企业等环保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三年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近四千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三百余家,各类违法排污企业以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工作滞后的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力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5)全面开展了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组织排查组重点对全州内石油化工、炼焦业、制药、化工、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矿山企业等环境风险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结合我州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初步筛选53家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调查填报;集中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州8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均无工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各县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已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摸清和掌握我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保状况,做好我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我州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巴州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6)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09年我州部分企业受金融危机和“7·5”事件的影响,企业在融资和利润方面受到冲击,一些企业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面自觉性、主动性减弱,我局在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了一批长期违法排污企业;对明知故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予以高额处罚。对于超标排污、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下达了限期治理或限产限排。对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及时报请州政府停业整改或关闭。

    (7)油田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巴州环保局加强了对州域内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的环境监察,严格控制各单井井场面积,加大现场检查工作的频次,严格检查勘探开发结束后的生态恢复和复耕工作,确保焉耆盆地敏感地区的油田勘探开发与农业生产两不误。加强油田单位开发井现场钻前验收,对输油管线刺漏进行了现场监察、对钻井前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钻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妥善处理了群众对油田单位污染投诉和环境违法案件。

    (8)妥善处置了一批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增强“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服务效能,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首先完善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平台建设,加大了资金投入,三年间,12369平台建设共投诉30余万元,通过补充和更新确保平台24小时正常使。其次加强了投诉电话处理工作制度建设,值班制度、登记制度、查处制度、保密制度、督办制度、建档立册等规章制度以及《巴州12369环保投诉热线工作流程》、《12369受理人员规范性用语》等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个环节对投诉工作进行了规范,力促“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受理、查处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9)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截止2010年6月,完成样品监测96个批次,1060个样品,各类分析项目560个,有效数据4629个;对14家国控、区控污染源及3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完成了在线监控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与监控平台的对接以及在线设施监测数据与实验室分析数据的比对工作。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为期一个月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自治州重点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进行应急监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认真开展辐射监测,对库尔勒市、和硕、若羌、阿拉干等4个点位的地面辐射进行了监测,获得监测数据8个,为自治州辐射监测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地基础。

    (10)巴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巴州环保局博斯腾湖科学技术研究所参与的“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投资1929万元科研经费到帐。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新疆环科院、巴州环境监测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新疆水产研究所等课题参与单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2009年环保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巴州环保局2009环保公益性专项项目《干旱地区内陆大型湖泊生态健康监测评估体系研究》总投资353万元,中央财政预算第一期拨款141万元2010年2月到帐。根据有关要求已完成了该项目开题报告及项目总任务合同书和子课题任务合同书的编写上报工作;开展2008年环保公益性项目实地生态调研:2008年环保公益性项目国家投资19万元。今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鲁东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呼伦贝尔学院相关专家及巴州畜牧局草原工作站有关人员对巴音布鲁克草原和博斯腾湖进行了实地生态调研和现场取样分析研究;积极组织力量,编报国家水专项“十二五”科技需求项目:根据国家三部委文件通知的内容和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的需要,自治州主管环保领导带领“十一五”水专项博湖课题有关专家就“十二五”水专项博湖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专程赴北京向国家环保部“水专项”项目办等部门进行汇报。2010年3月完成了国家水专项“十二五”博湖课题实施方案,上报国家环保部及财政部。

    8、创建活动

    (1)按照精神文明创建评测体系要求,精神文明创建动员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中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计划与安排,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创建工作纳入环保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务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为巩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成果,巴州环保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书记主要抓、环保局长大力支持、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总责、各科、室、支队负责人分别抓的“层层负责落实”管理机制。2009年巴州环保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支部书记的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形成健全、完善、有效的管理网络,真正起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完成各级文明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巴州环保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活动工作,自治州、库尔勒市、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环保局精神文明办公室都依照任务分工,选派精兵强将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009年、2010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拼搏,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完成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同时,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达到了锻炼身体、愉悦身心的目的。

    (3)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和国防教育活动。2008、2009、2010巴州环保局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2010年严格按照库尔勒市精神文明办要求,对自乌市七五事件以来,在巴州承担维护稳定任务的69225部队全体官兵进行了慰问,向为了维护全州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夜值守在我州各县市大街小巷的部队官兵送去我们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感激与谢意。63618部队作为我局军民共建单位,巴州环保局党组、局领导都亲自参加“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自2009年开始,巴州环保局都召开巴州环保局庆“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环保局退休、在职复员、转业军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座谈,发表心声,确保在环保局工作的每一位复转军人都能工作顺心、生活愉快。

    (4)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第三批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与州教育局联合组成了自治州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推荐上报5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现已通过自治区环保局审批;向自治区申报自治区级环保科普基地四个,待自治区审批。积极参加中国环境意识“我眼中的可再生能源射影比赛”评比活动,我局推荐的作品获得总局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和鼓励奖12名。据不完全统计,“六 五”世界环境日,三年宣传活动,发放环境保护宣传页四万余页、发放《巴州环保宣传手册》一万二千册,编排环境保护宣传板报150余块。环保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浓厚,达到了宣传效果,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环保业务工作的开展。环保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开拓奋进,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环保业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局已经连续多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优秀单位。巴州环保局党总支连续三年受到自治州机关工委表彰。巴州环境监察支队被国家环境保护部评为全国优秀执法单位和文明执法窗口示范单位。这一系列成绩和荣誉的取得,与精神文创建工作是分不开的。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巴州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愿意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努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大进步。

                          巴州环境保护局


篇四:2010年环保局文明创建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领导下,市文明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以“创建绿色文明,服务扬州百姓”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注重实效,真正做到长抓、常抓、抓新,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双丰收。现将近两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班子建设,建立稳定的工作机制

  推行责任制,明确领导抓。我局制定了《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文明创建活动的管理意见,对如何保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连续性和加强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力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凡遇班子调整、人事变动,我们在明确“一把手”必须担任组长的前提下,都要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创建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常抓。并相应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分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标,采取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在每年全局系统总结大会上,由局领导分别与各单位(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单位,进一步细化到人,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发挥示范效应,突出抓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因此,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局领导坚持利用党组工作会、中心组学习会,理论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等,努力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团结、讲正气,努力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虚心接受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注重做改革的表率、严肃执法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勤政敬业的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群众。 

  二、抓管理方法,强化监督约束激励机制

  从规范言行入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主要有《党风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并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加强。为了促进行风的转变,我们专门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3名民主监督员监督我局行政执法、行风建设,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依法行政。两年来,我局从没有发生滥用职权,人情执法,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事件,在全市市直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活动中,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从强化创建意识入手,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我们建立了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单位和部门工作的重要条件,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奖、干部业绩挂钩,奖惩兑现。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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