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社规章制度
1武术社规章制度
1、本社的宗旨是:崇尚武德,“学苦练,弘扬武术”。
2、本社以服从南宁市六职校校园规章制度,坚决服从我校各级领导命令为基础。
3、社员应坚决维护本社名誉,不诋毁,污蔑本社,违者予以退社处理。
4、社员之间应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
5.、应积极参加各类会议以及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提早向社长请假。
6、社员应爱护社内器材。
7、对教练应尊重,并且礼貌对待,不得出现辱骂教练此类行为的发生,违者予以退社处理。
8、除教练允许外,社员不得向其它社员或同学发起挑战,违者予以退社处理。
9.、本社不允许发生抽烟,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现象,违者予以退社处理。
10、社团开会,活动迟到者应向社长或教练说明情况方可参加开会或活动。
11、如在开会,活动期间有事需离开,应与社长或教练声明,不得无故离场。
12、社员应按时,按规定交相应的社费,不得无故拖欠。
13、在训练当中应服从教练安排,不得顶撞教练。
14、训练时应穿规定、合适的服装,不能穿着有碍训练的服装。
15、例会定于每周三下午放学后准时开始,如有三次以上无原因,不来参加例会者,予以退社处理。
2木兰武术社管理制度
为了使社员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本社社员的个人潜能,根据《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 织
1、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社长一名,副社长及社长助理两名。
2、社团教练由社长、副社长和教练员担任。
3、组织社员在指定场地进行日常训练,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
4、组织社员以武术表演的节目参加学校举办的综艺类汇演。
第二章 管 理
1、器械由专人管理。
2、每学年开社员大会,招收新社员。
3、群里不准刷屏!
4、开会时全体社员必须把手机调成静音并上交!
第三章 管理者
1、干部要求:
①对武术有较深的理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②努力做好广大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增强本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③围绕学校的方针、思想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2、监督组负责所有活动的开展,凡是违规的社员(包括社干)一定处理。
4、宣传组负责招生活动、各类会议和活动通知。
3、精英小队作为各组组委的存在,但限8人。
4、精英小队队员是参与各类活动的领头羊。
第四章 社 员
第一条 入社条件
1、凡承认本章程并履行本章程所规定义务的我校学生,履行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2、本社成员不得进行打架,斗殴等各种暴力活动,如有参与者,刷!
3、凡有打架、闹事等经历或发生此类事件者,刷!
4、无特殊情况,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刷!
第二条 社员的权利
1、有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和要求得到回复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3、社员可以凭社员证租借和保管协会器械。
4、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但不得可自动退社。
第三条 社员的义务
1、爱国爱校,模范地遵守校纪社规。
2、认真完成社团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时出勤。
4、介绍发展新社员。
5、为本社献计献策。
6、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
7、积极的宣传本社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8、维护木兰武术社的尊严和荣誉。
9、团结木兰武术社社员及周边的人。
10、保护器械,损坏要做出相应赔偿。
11、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虚心接受社长和监督团的监督。
12、以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维护社团形象和利益;
13、所有社员不得染发,不得穿着奇装异服!若违反,严重警告一次!第二次刷!
14、社员间须团结统一、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15、社团证是社团成员的证明,用于参加社团内部活动。社团证仅限个人所用 得转借、涂改。
第五章 社团明令禁止条例
1、一切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活动。
2、打架斗殴,非法集会。
(若有以上情况出现,任何人都要坚决打击,不留情面。要把不正之风扼杀在摇篮里!)
第六章 考核
1、本社团对社员实行积分制:通过积分制可以清楚地了解社员对本社团的贡献和对本社团的敬业精神。
2、积分制:每人初始分为10分。向社团献计献策,一经采纳加2分;社团活动主要组织者,每组织一次活动加2分,协作者加1分;参加一表演或比赛加2分,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3、评优:每学年评定出优秀干部及优秀社员若干名。每学年将积分较高干部评为优秀干部,将积分较高的社员评为优秀社员,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每学期学期末进行社员考核,若不过关,取消其评先评优之资格。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的所有解释权归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木兰武术社所有。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木兰武术社
3武术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宿迁高等师范武术协会,简称宿师武协;
第二条协会性质:隶属于校社团联合会,服从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和管理;
第三条协会宗旨:发扬中华武术,传播武术精神;
第四条主要活动:
1、承办学校各级武术比赛、表演;
2、组织会员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表演;
3、组织会员定期进行学习武术;
4、经常组织会员观看武术教学录像。
第二章义务
第五条;凡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在校学生,且无纪律处分,愿意遵守协会章程者,均可以报名参加选拔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义务
2、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3、积极工作,热情服务。接受并按时完成协会下达的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严重损害协会声誉。
3、严重损害协会利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协会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另有秘书处,外联部,纪检部,文娱部等部门,每部设部长一名。
第八条,会长主要职能,协调各部室之间的工作,统筹规划协会所有工作,适时做出工作计划及相应总结,起到统筹全局的作用,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负责秘书处,一个副会长负责外联部,一个副会长负责纪检部,还有一个副会长负责文娱部
第九条协会各部门的职能和规章制度;
(一)秘书部;负责每次开会通知每个人到位,要做到打电话要回,发短信要务必要回,训练时要通知到位,不要迟到。
(二)外联部
1、要尊师守纪,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要与队友、教练以及会长互相交流,及时向老师及会长反映队友们的想法。
3、积极配合老师及会长的工作,会长下达的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最高的质量完成。
4、要与老师学校各个社团搞好关系,友好相处,以便工作需要。
5、见到老师及学姐要打招呼,和老师说话要有礼貌。
6、不得做有损武术队声誉的事。
7、队员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交流、请教。
8、训练和开会时要有时间意识不得迟到
9、训练时的穿着要按规定,不穿高跟鞋,牛仔裤,不准戴首饰
10、对于各部门上交上来的资料要仔细审核后方可上交会长,资料要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不得迟交,字迹要工整
11、认真记录协会费用支出情况并且记录日期。
12、及时传达会长下达的任务
13、开会要求:
(1)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要准确
(2)开会时要认真记录,对各个队员的会议记录要定期批阅
(3)开会时要点名纪检部记录
14、所有相关资料要上交秘书部核对
15、多搞活动,增进队友之间的感情
两周交一次活动小结。
(三)纪检部
1、本部门检查队员要求在训练前到达训练场地,要做到大公无私,不许有包庇行为,否则纪检部予以开除。
2、每天要及时检查队员是否准时到达训练地点,并详细记录下队员的出勤情况。
3、训练时要检查队员服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服装不符合的要予以批评,并要求回去换服装。
4、在训练期间不得有打闹起哄现象,如有此现象纪检部成员应当及时制止。
5、训练时,如有重要事情应当请假,请假应当本人向会长或者教练请假,不得代假,否则予以旷课处理。
6、训练时,态度要认真,动作要做到标准到位。
7、无故旷课者,予以相应的处罚,三次以上者予以退社处分。
8、尊重老师及学长学姐,对待队员要友好,互助,不得拉帮结派。
9、点名时不得说无关的话题,不得起哄。
(四)文娱部;
负责社员组织训练活动,要带大家做好守纪律,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