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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规章制度

时间: 01-26 栏目:规章制度

1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2中华职业学校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1、咨询室的环境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3、有固定的面谈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段一般在一个小时左右。 

4、咨询信箱要及时打开,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5、咨询老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6、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在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8、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记载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保持正常使用,除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辅导室。

3“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咨询室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并认真遵守心理咨询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第四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五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六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第七条、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第八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九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心理咨询室服务内容

第是十三条、生活辅导,及早发现学生特殊行为,通过咨询,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学习辅导,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沟通有效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突破学习困境。

第十五条、生涯辅导、促使学生自我认识与了解,及早建立生涯规划理念,协助学生适应发展。

第十六条、增进教师、家长与学生间的情感及了解。

第三章、心理咨询须知

第十七条、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是现代高素质者的明智选择。

第十八条、本工作室面向每个有心理发展与心理服务需要的理工学院全体学生。

第十九条、以帮助来访者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促进身心发展为目的。

第二十条、主要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缓解心理压力。

第二十一条、欢迎你的到来,我们将尽力为你排扰解惑,并为你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条、请你尊重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给予信任并积极配合。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老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八、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老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报告年级部。

十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4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要准时上班,及时整理纪录好来访学生的个案纪录。

二、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三、咨询室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四、来访人员较多时,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五、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六、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七、本室钥匙由心理咨询人员掌管。

八、咨询室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

九、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给花浇水,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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