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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 01-20 栏目:规章制度

1学院足球协会规章制度

一.名称:山东冶金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二.社团宗旨:本社团以丰富我院同学们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并为我院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和相互交流的平台为宗旨.

三.社团性质:本社团是院团委、社团总会组织下成立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组织.

四.口号:“足球的激情让我们倾倒,激情的足球由我们创造。”

五.组织机构:下设教练一名,领队一名,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组织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1.教练和领队:主要负责球队日常训练和制定训练内容安排

2.社长和副社长:作为球队与教练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做好内部的各项工作。

3.队长和副队长:主要负责社团内部队员的组织训练、出勤和内部纪律的监督。

4.组织部:主要负责队内比赛的安排及人员管理。

六.社团内部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团体都需要一定的纪律,为了足球社团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也为了更好的为队员服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了以下纪律规定,希望全体队员自觉遵守。

1.队员要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无故旷勤。

2.队员要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组织安排,如有意见,或建议私下交流,不能发生争执和纠纷。

3.队员训练时服装整齐,态度端正。

4.队员要做到团结互助,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保持高的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5.队员如有个人倾向,不服从上级指示,与队友发生冲突,破坏团结气氛者经教育不悔改,将作停训、停赛或开除处分。

2学校足球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大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大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3学校足球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组织的正式名称枣庄科技学院医学系圣杰足球社团。

第二条性质本社团是由枣庄科技学院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宗旨本社团宗旨:与球相识是我们的荣幸,与球相知是我们的梦想,与球共舞是我们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二.团结我校足球爱好者,进一步调动同学们对于足球的积极性,促进足球运动在我校的健康发展,为增加同学们的体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水平和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积极组织各种足球竞赛活动及训练,加强社员之间及各社团的联系、交流和友谊,进一步完善我校足球体制,提高学校足球水平。

第四条归属管理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接受校团委的统一管理和校团委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国足协的章程和有关规定,辅助我校足球运动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

二.积极开展各种足球竞赛活动,组织社员训练,提高社员的足球技术和意识水平。

第七条职责

一.积极开展各级足球活动。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二.搞好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自身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各社团,使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章社员

第八条

社员资格

一.凡是对本社团有浓厚兴趣的枣庄科技学院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二.社员的基本资料、登记表存档备案。

第九条

社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的活动;

三.有按规定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

四.对本社团及社团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五.社员有权参与社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议。

第十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和执行本社团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声誉、形象及合法权益。

三.努力完成本社团分配的任务。四.按规定缴纳社团费。

第十一条

退出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

一.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的社员要求退出社团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社团。

二.一个社员的退社,一经承认,既失去社员资格及枣庄科技学院医学系圣杰足球社团授予的权利。

第十二条

社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社员将丧失其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的资格。

一.严重违反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每学期无故缺勤集训三次,无故缺勤比赛两次。

三、未向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支付应交的款项。

四.给枣庄科技学院医学系圣杰足球社团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五.社员未按时注册。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的最高权利机关,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社员大会

一.参加社员大会的必须是枣庄科技学院圣杰足球社团的社员。

二.只有拥有表决权的代表,有权决定诸表决的事宜。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下设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各部长任期均为一年。

(一)竞赛部

一组织部

1.组织部由一名部长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2.组织部的职责:

(1)提议、组织各种足球比赛

(2)编排比赛日程。

(3)组织并联系各参赛单位。

(4)组织安排社员的训练。

二宣传部

1.宣传部有一名部长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2.宣传部的职责:

(1)社团形象的宣传。

(2)公共事业信息的收集.

(3)对举办的比赛进行宣传。更新维持社团博客。

三、外联部

1.外联部有一名部长和若干委员组成。

2.外联部的职责:

(1)负责本校各社团间的合作和联谊。

(2)负责与其它高校足球社团的联系

(3)负责赞助事宜。

第十六条本社团社长职责:

1.协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2.及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末工作总结并备案。

3.召集和主持社员大会。

4.主持和负责社团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副社长职责:1.努力协助社长的工作。2.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并负责理事会日常事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1.社团费

2.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社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社员社团费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在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在社团的资产管理接受所有社员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换届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财产审计。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用各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社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查同意,报社团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本社团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长提出终止申请。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终止申请须经过社团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经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枣庄科技学院医学系圣杰足球社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收取会费十元

4学校足球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灵山学校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灵山学校热血社团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二---六年级学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通过训练、比赛活动中选拔。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拼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天下午放学训练,训练时间为一小时左右(3:50-5:00)。星期六、日上午(8:00-10:00)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提前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拼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注册队员、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六、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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