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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艺术团规章制度

时间: 01-26 栏目:规章制度

1学校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院天使艺术团

附:标准的请假条格式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他,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

2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5.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艺术团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冲突。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重点强调:禁止抽烟)

4.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委。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训练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6.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团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种乐器及其附件、服装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物品由管理办公室派专人管理,各队可以借用,借用后的物品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建立物品管理薄并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3.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在物品薄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物品名称、有无破损等。

4.由个人保管的物品不得擅自借用他人,不得损破遗失。

5.各队每学期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须记入物品管理薄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6.公共或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团委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7.艺术团物品出现损坏,属正常磨损或无法预防的由团委负责修理;属人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由使用或保管人负责修理,无法修理的应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8.艺术团物品出现遗失,属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由本人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属管理办公室保管的由保管人或管理办公室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9.团委应对艺术团的物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艺术团财务要设立总账薄,由专人负责登记。

2.艺术团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性质的现金收入,均须全部上缴团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3.艺术团需使用金额较大经费,应事先由办公室向院团委申请,团委审批后方能使用。

4.凡购买所需物品者,应带所购买的物品和发票支票根由管理办公室验收、审核、登记、并办理报销。

5.艺术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须由当事人签字。

6.凡未事先得到批准购买的物品,均不予报销。

7.学期末,艺术团将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布一次,以接受艺术团全体团员的监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学生艺术团

3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及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自身的修养,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天津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4、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5、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具体办法参见《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2、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2-3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团制定本团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4学校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生艺术团是学校艺术活动的一个重要组织是在共青团的指导下,由爱好艺术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是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审批成立的公益性学生社团。

第二条:对学生艺术团的建团宗旨和任务是:

1、搭建校园文化舞台,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氛围,通过对艺术的学生,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认真执行学生社团有关规章制度,校校开展各项艺术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艺术文化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水平。

3、积极参加与策划学校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顺时任务。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的义务

1、遵守艺术团章程,按时参加艺术团训练演出,执行艺术团决议,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艺术团的宗旨,维护艺术团的利益。

2、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提前请假,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艺术团交给训练演出等任务。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艺术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艺术团声誉,爱护艺术团公共财物。

4、艺术团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的参与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其他事物。

第四条:艺术团成员的权利

1、在艺术团内部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重大事宜表决的权利。

2、竞选团长,各队队长和享有艺术团相关待遇的权利。

3、参加和培训提高艺术团技能的权利再允许的范围内,有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权利。

4、在艺术团中承担社会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成员有参加相关评优的权利。

5、申请推出艺术团的权利但必须事先向艺术团常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6、有监督、批评艺术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权利。

7、有对给自己批评进行辩护的权利。

第五条:演出制度

1、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节目提前到位,有事者必须提前请假,经指导老师或团长批评后方可生效违者以退团处理。

2、参加演出的成员在演出时应全身心投入不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整体效果注意前台和后台的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3、参加演出的成员如果有使用租借服装或道具等,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结束后及时归还或上交,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六条:场地和器材管理制度

1、本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根据值班及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

2、艺术团的演出服和器械为艺术团共有,属于学校固定的资产,平时由艺术团剧务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训练和演出期。

3、艺术团演出或训练需要演出服和器械时,需由各队的队长写申请报艺术团剧务组负责协管的人员,艺术团的指导老师签字。

4、除艺术团正常演出和训练后,任何个人不以任何名义租借服装和器械,特殊情况经艺术团指导老师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七条:奖惩制度

1、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艺术团制度,对艺术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并有资格评为“北京市实用高级技术学校艺术团优秀团员”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赏(参评成员成绩需位于班级中等之上)。

2、艺术团的主要干部程度的奖赏(享受学生干部的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某些艺术造诣较高,参加多场艺术团的公演在老师同学中评价很高,并在校园里产生一定的影响的对艺术团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成员,经团委老师推荐以及团内民主评价后可为其举办演唱会,予以表扬和肯定。

4、对于不履行团员义务,对艺术团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对破坏艺术团公共物品的,除批评外,应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第八条:例会制度

1、开例会时对于无故缺勤两次者予以警告并做出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2、艺术团每周召开队长以上会议,听取本周的工作完成,讨论下周的工作计划并有秘书处工作人员作好会议记录按月交于团委老师。

3、艺术团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对全年的训练计划,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对主席团及各部负责人员的进行调整。

4、例会开始前五分钟内所有相关人员既需到位,由秘书处人员进行点名,因事或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向秘书处人员说明以便做好记录。

5、会议期间手机需关机或调至震动、静音状态,要求出席者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会,严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者不得擅自进出会议室。

雨阳艺术团

20XX年4月

5学院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一、各职位部门规章制度

1、团长助理:是连接上级领导和团长或副团长老师与艺术团所有团员沟通的桥梁,接受上级任务后传达给各部门,把团内出现的所有状况反映给团长或副团长老师。协调好团内所有部门辅助领导老师把任务完成。

2、秘书处:接受上级任务后迅速安排手员完成,艺术团的枢纽部门,是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平台和重要的服务机构,是促进艺术团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跟进团内大大小小工作的开展,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做好工作总结,向学校提交各类申请书,及上报团内出现的所有状况。

3、办公室主任:负责内部的办公室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重要会议的开展,艺术团所有物品的使用申请,通过后才能取出使用。

4、组织策划部:负责三支表演队的考勤监督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表演道具的整理与维护,表演道具的使用要通过申请通过才能使用,使用后要及时归还。表演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部内先定出一份活动的详细策划书上交,通过后才实行。

5、外联部:负责艺术团开展的各项活动联系赞助单位和合作伙伴,赞助所得要全数上交,留作日后使用。与其他组织的交流外联工作。

6、化装部:负责三支表演队伍的化装工作,维护和使用艺术团的化装用品,如有其他组织外借化装部的人和化装品,必先向秘书处提出申请要求,同意后化装部的人和化装品是以艺术团的名义外借。

7、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工作,包括每次活动的舞台、场地内外、海报、宣传广播搞、宣传单的设计,布置,制作。摄影小组:负责艺术团活动的摄影、拍录象还有艺术团主网页的制作与管理。

二、艺术团管理与制度

管理:艺术团管理模式按级别管理:团长和副团长老师→团长助理→秘书处(包括办公室主任)→其他部门与三支表演队制度:按照管理级别的不同,艺术团制度应该规范化和正式化。

1、活动和工作的申请,要一份申请书或一份策划书交给秘书处,经秘书处审核修正后上交到团长或副团长,老师审批无误后才能实行,秘书处要保留一份申请书或最后的策划书。

2、艺术团物品和经费的申请,以申请书形式交到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修正后交到团长或副团长进行审批,无误后使用,申请书保留在办公室主任。

3、日常的工作总结和汇报,每个部门每个星期都要交一份该星期的工作报告到秘书处,在秘书出整理后写出该星期艺术团的工作总结,每个月出一份月总结给团长或副团长老师。

4、团内人员调动安排,都要通过所有部长商议通过后,把人员调动的名单上交审批。

5、日常工作人手分配安排,经审批后由秘书处安排到每个部门,再由部长级安排人手和分配工作。

三、艺术团干事的培训与思想工作

我们要定期开展干事的培训工作,通过考核对干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干事考核制度以扣分制,每个干事总分为100,每次部门会议迟到者扣0.5分,缺到者扣1分,每次全团会议迟到者扣1分,缺到者扣2分,每次团内活动,迟到但参加者加0.5分,每次由艺术团负责的全校性活动按时参加者加2分,迟到但参加者加1分,分数学期末达不到70分要各部长商议退留,分数达不到65分直接踢除艺术团,期末考试有科目不及格的直接踢除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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