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监控规章制度
1小学学校监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校园安全防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准随意离岗离位,否则按漏岗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2、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3、监控人员对校园的事故等录像应该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专人做为监控人员,服从校长的安排,有权使用和管理监控设备。
2、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3、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严禁烟火。
4、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5、教师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持有校长的批条,否则不予接待。
6、任何人都不得从监控室拷贝资料,特殊情况需拷贝必须经校长批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自行负责。
7、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进行维修。
2临沂小学课程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为依据,以全课程理念为先导,以师资培训工作为基础,以转变教师角色为突破口,以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为重点,以建立新的评价机制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课程设置
1、学校严格课程管理,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2、根据教育部和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
三、具体要求
1、改革课程功能。树立全课程教育理念,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改革课程结构。强化课程意识,提高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的功能,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3、改革课程内容。强化“课标”意识,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学校与教师把握“课标”与执行“课标”的能力。
4、改革课程实施。树立新的教学观、学习观、教师观、课程观,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紧紧围绕“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的主题策略,进行全课程下学科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重建课堂文化,转变教师角色,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提高课程实效,实现单位时空内效益的最大化。
5、改革课程评价。树立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建立学生、教师、学校三位一体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6、改革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实施全课程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建立一支符合全课程要求的专家型、课程型的教师队伍。
7、建立和健全课程的管理制度,构建全课程管理运行机制。
8、认真履行学校全课程管理职责。对学校实施的所有课程进行管理,特别是对教学、评价与考试、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全课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9、继续加强全课程理论的学习,特别是对非学科课程、校本课程的解读和学习,提高对全课程的理解和认识。
10、加强课程的过程性管理和监控,不断反思、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3小学监控室规章制度
一、监控设备属高科技精密仪器,由学校指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建立档案,记录运行情况。
二、除特殊情况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内。
三、工作人员要做好监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机器稳定、正常、可靠地工作。
四、如机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即排除,若不能排除的应报告学校领导,经批准后请专业人员维修。
五、每年请专业人员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六、保持室内整洁干净,禁止在监控室内吸烟。
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八、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校监控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九、任何人不准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
十、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调试各种设备和修改有关技术参数。
十一、任何人不得外借监控室内设备、录像带及其它相关资料。
十二、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雷工作。
淮安市实验小学
2006.2
4学校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2、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接值班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5、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6、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10、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11、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12、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欢迎学校相关的监控管理人员对视频监控产品的技术与应用问题进行交流。
金陵外校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