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理避税案例
【案例1】小王2009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若按第一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2000)×10%-25]+[(4000+9000)×10%-25]=175+1275=1450元;若按第二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2000)×20%-375]+(9000×10%-25)=825+875=1700元。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300元。
【案例2】小张是一名空调营销人员,他的月工资底薪1500元加提成奖金,根据他09年的销售业绩,小张只有5-9月每月拿到提成奖金8000元,其他月份都没有提成奖。即小王在09年缴纳个税为[(1500+8000-2000)×20%-375]×5=5625元;若小王5个月的提成奖分别在5月-12月份平均领取的话,即09年缴纳个税为[(1500+5000-2000)×15%-125]×8=4400元。
案例:小黄月薪是1800元,2009年12月年终奖20000元。
若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即小黄缴纳个税[20000-(2000-1800)]×10%-25=1955元;
若年终奖分12个月发放,即每月发放1666.67元,一年缴纳个税[(1666.67+1800-2000)×10%-25]×12=1460元;
如上两种方法对比,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多缴税1955-1460=495元。
案例:小李年薪为18万元。
方法(1)若小李月工资1.5万元,即他全年缴个税[(15000-2000)×20%-375]×12=26700元
方法(2)若小李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12万元,即他全年缴个税[(5000-2000)×15%-125]×12+(120000×20%-375)=27525元;
方法(3)若小李月工资10000元,年终奖60000元,即他全年缴个税[(10000-2000)×20%-375]×12+(60000×15%-125)=23575元;
从三种计算方法对比可知:方法(3)比方法(1)节税3125元;比方法(2)节税3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