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五年级下册语文第六单元作文:我最崇拜的人
1我最崇拜的人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崇拜歌星,有的人崇拜武打明星,也有的人崇拜伟大的红军。我崇拜的人就是雷锋。
雷锋高高的,身子壮壮的,在人们的心目中,雷锋就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偶然发现了有关雷锋的事迹。在好奇心的推动下,我打开了那个网站,看到了这样的一个事迹:“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当我看完了这一条消息后,眼泪刷刷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我心里想到:“雷锋叔叔真伟大,做了好事还不留名。”
还有一次,我在玩电脑的时候,看到了QQ上有人给我发了个信息,我打开来一看,尽然是和雷锋叔叔有关系的。信息上是这样写的:“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我看了十分感动雷锋叔叔,您虽然死了,可是,您永远活在我们世人的心里!
2我最崇拜的人——我的妈妈
在狭小的厨房里,有一个忙碌的身影在不断的闪动,她手拿一把菜刀几一条鱼快速的切去......
这人便是我妈,她可是一个大孝子和一个全能主妇,厨房是她的绝对天下,“狮子鱼头”、“宫爆鸡丁”......百出花样,可谓无所不能啊。有一次,我们去外婆家吃饭,一进门,老妈二话不说,戴上围腰进了厨房,不用说,又要“称霸”她的天下,我弟弟在客厅玩,但也不时能听见“叮、??”之类的声音。一会儿,菜上桌了,真是满汉全席,我和弟弟顾不上洗手,抢了起来,心里暗暗叹道,“实在是好吃,有机会一定要向妈妈学一下,也在同学面前露两手”。小学生作文库
妈妈的孝顺,可是我亲眼所见,回忆外公快要去世时,妈几天都没有休息,但仍不愿意回家,硬要守在外公的病床前,给外公喂饭、喂药。有几次半夜醒来,妈妈的床都是空的——又去医院照顾外公去了。几周下来,妈的额头上竟然多了几根白发。外公还是走了,但到现在,只要一提起外公,妈的眼晴又有些湿润。
我要感谢上帝,感谢他为我送来这么一位好妈妈!
3我最崇拜的人——雷锋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是的,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雷锋。42年来,雷锋这个伟大的名字家喻户晓,雷锋精神成为亿万人民的自觉实践。42年来,雷锋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奉献社会;42年来,雷锋永驻人们心中;42年来,雷锋始终活在人民的心里,雷锋精神始终放射着夺目的光辉。
正是他那一个个助人为乐的感人故事,驱动着我,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干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雷锋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抖,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雷锋一直把他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雷锋说:“不要感谢我,应该感谢党和毛主席啊!”
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他是我们的好榜样!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做的都是很普通的小事,但是,一件件,一宗宗,都体现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我一定会向你学习“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努力发扬雷锋精神,做些时代的好少年!
4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不是明星,不是演员,不是科学家,不是作家……而是我的姐姐——李立倩。
倩倩姐姐这个学期上初二,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在小学时期的学习成绩也是很棒的。
在她六年级的时候,她的数学老师经常把一些成绩好的同学叫到家里面去培优,这种机会总会有姐姐的一份,这体现出老师对她的期望与信任。
倩倩姐姐的作文稿还曾经被《右江日报》采用过呢,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投过一片文稿,可是,倩倩姐姐刚刚十三岁时写的作文就已经被报社采用了,不像我,连写好一篇文章都不容易。
倩倩姐姐不仅学习好,而且还很勤快。
倩倩姐姐经常在家里帮她妈妈洗洗碗啊,拖拖地啦,擦擦窗户啊,炒炒菜啦······总之,倩倩姐姐是一位精通家务的女孩子。
倩倩姐姐每天吃完饭后,她都会把自己座位上的碗和骨头收拾干静,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三天就坚持不下来了,为这件事,我还头疼了一阵子呢。
其实,偶像可以不是明星,可以不是演员,可以不是科学家,每个人都可以当别人的偶像。我崇拜倩倩姐姐,因为她是我需要学习的榜样。
5我最崇拜的人
朱自清的诗句让我痴迷,许嵩的歌令我陶醉,梵高的画使我欲罢不能……但是,我还是喜欢那年老而朴素的奶奶,她是我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然而,她为我、为大家做的事情都让我深深的崇拜她这个在我心中最伟大无私的人。
奶奶满头白发,只有三颗牙齿了,一道皱纹,两道皱纹,无数道皱纹在她的脸上爬行,使她那质朴的笑容更添了几分慈祥。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穿着一件粗布蓝衣和一双杂草编的鞋子,爸爸和姑妈们怕她冷了,让她穿上厚厚的新棉衣,她却说;“人老了,怕什么冷?”我觉得奶奶的穿着看起来很穷,但是她的心不穷,不是她的东西她就不要,自己用双手的劳动去挣,这的确令人崇拜。
奶奶早年丧偶,晚上和她说什么第二天就会忘。而且她很孤独,在农村就逗逗小孩子玩,和亲戚们聊聊天,就这样一个人过日子,爸爸接她来城里住,不到三天她就发话了:“我住不惯,我要回农村!”态度十分坚决,爸爸拗不过奶奶,一点不敢怠慢,就把她送回了农村。她不习惯城里的奢侈,不违背自己的原则,点点滴滴的小事都令人崇拜。
无论是春风的和煦,夏风的狂热,秋风的萧索,还是冬天的肃杀,都不能抹去我对奶奶那深深的崇拜,因为,我崇拜她,爱她,还了解她。
奶奶我崇拜你,我下辈子还做你的孙女!
6我最崇拜的人
在历史里,曾经有许许多多的科学家为我们人类造福,让黑夜亮起来的爱迪生,在其中我最尊敬的人就是他了,他一生有2000多项发明,获得发明专利的就有1328项。平均每15天就会有一项新发明。在发明的高峰期,更是三天两头就有一项发明,他因此被誉为“发明大王”,他的发明对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他在小时候好奇心特强。无论什么事都会问为什么,而且只要有可能,他喜欢动不动就做实验,为此经常闹出大笑话来。有一次他看见热气球会飞就想人的肚子里充满了气会不会也飞以来,他让同伴吃下了一种会产生气体的药粉,结果差一点就闹出人命,他爸爸也狠狠地打了爱迪生一顿,但他的好奇心却没有因此而减弱。他在上课时也经常会问一些连老师也回答不上来的问题,老师就骂他“笨蛋”“低能儿”等,最后被学校开除了,不过他妈妈也是一位教师,从此以后就是他妈妈在教他了。
他一生最辉煌的成就,要数发明了电灯了。在电灯问世以前人们用的是昏暗的煤油灯,在他仔细的研究了一个刺眼的电弧光后,他找了1600多种耐热金属和6000多种植物纤维,但都失败了。终于有一天爱迪生想到了用棉纱试一试,之后他们日夜盼望的情景出现在了眼前:灯泡发出了金色的光芒。这一天是1879年10月21日,后来人们把这一天定为电灯的发明日。
7我最崇拜的人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如:瞿秋白、罗志祥、盛田昭夫、比尔盖茨……其中我最喜欢迈克尔乔丹。
他是一个黑人,身高1.98米,体重98千克。一身黑色皮肤和一个亮亮的光头。乔丹小时候因为是一个黑人受到歧视。由于当时没有黑人幼儿园,乔丹的爸爸就给她买了一块空地。让他玩耍和训练体育。他小学就是篮球队的主力。乔丹因身高因素曾再一次高中篮球选拔赛中名落孙山。后来,为了争气,他把全部课余时间都用来练球。几个月后,乔丹的球技突飞猛进。身高也从1.80到了1..93.后来,学校的足球队、田径队……都欲拉他加盟。他把一切视为向命运挑战,各种训练让他有了超人的身体素质。
乔丹外号“飞人”,他最著名的一次“飞”是在洛杉矶与骑士队对决。刚过中线他便连跨三步,腾空"飞行"扣篮。据测他“飞行”的距离达9米。乔丹知道一个人绝对战胜不了5个人,这需要牺牲精神。公牛队的教练与乔丹取得共识。有意让他少上场,而留在最后关头使用。经过不长时间的磨合,终于公牛队人人抱荆山之玉,各个握灵蛇之珠,连克群雄,杀入决赛。
乔丹超人的体质、精湛的球技,让我向往和佩服。所以我每逢有时间都会看他的比赛。他是我永远崇拜的人!
8我最崇拜的人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1998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06——07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