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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时间:02-20 栏目:读书笔记

1《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初读美国威廉·富特·怀特的《街角社会》,给人的印象是关于一群贫民区的小混混们在街头巷尾的生活,困惑于作者花大力去研究这些事情有什么用处,但是越往后越会发现作者的让人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些看似无序的小群体中是有着严密的社会结构在起作用的。

我们眼中的小群体的头头,在最初的印象中看似最不守我们的社会秩序,实则我们从多克身上看到了它强大的领导力,多克的很多对于群体成员的看法和他对于领导能力的经验让我们佩服这个诺顿帮的头头对于他们群体的掌控力。例如他对民-主的看法,再打保龄球的时候,别的帮派来想和他们的一级队进行比赛,而多克实际上也想让最强大的队伍和他们进行比赛,但是他会说二级队实际上也是我们的一级队,和他们比赛吧,要是对方非要和他们的一级队进行比赛,这就说明了多克是遵循团体内的民-主的,而不是专断。他说,我们这样做是遵循民-主的原则,是别人不想让我们搞民-主。另外,作者在成熟过程中谈到了多克对于他研究的支持,作者认为自己想了解的情况,只要告诉多克,多克就会很明确地意会并带他去看真实的事实。一个诺顿帮的头头有这样的能力,与中产阶级眼中的街角的混乱不堪实在大不相同。

作者怀特试图去画出街角帮的社会结构图之后,我们发现事实上和作者描述的是那么的像,最后的附录《怀特对一个弱者的影响》作者认为怀特从一个外人的角度竟然能够这么清楚地掌握他们群体的内部结构,而这种结构有些在这之中活了一辈子的人都无法理解。最重要的是作者通过图式的方式,运用群体相互作用理论来解释群体中成员的相互地位和作用方式,让我们清晰的认清一个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如何体现与保持,并且对一个人的心理状态如何产生影响。这里最重要的例子就是朗·约翰的噩梦和多克后来在诺顿帮解散和失业后的头晕状况。作者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将自己的困惑澄清:在群体中的地位、表现和精神健康之间又相关关系。作者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进行心理疗法试验的机会,即:重建一种与朗·约翰原来的相互作用模式相同的模式,神经症状即可消失。

作者在文中主要揭示了两个不同群体的帮派之间的区别,主要是诺顿帮和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主要成员分别是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群体,在这里作者从核心的形成标准、决策形成、目标等方面揭示了两个帮派之间的不同结构。诺顿帮的核心是群体中的行为能力,大学生们是学校里的学习成绩;诺顿帮的决策形成是非正式联合,大学生群体是议会制度(对此议会制度多克解释说当通过表决来决定问题是最容易看出谁支持你,谁反对你,想法在举行表决通过前就争得大家的意见,获得结论将表决只当做一种形式,这样做是一种民-主的表现);诺顿帮的目标是改善科纳维尔的状况,大学生们则较为关注个人的发展状况。

作者对两个帮派成员之间经济往来以及成员之间的交往关系都进行了对比。诺顿帮里总是多克掏钱成员们一起去一个地方聚集,社会交往较多,群体们每天都会在街角碰头;大学生俱乐部成员们交会费来维持各种活动,通常都是一些正式组织的交往,成员之间的个人交往并不多,我们总是能够看到在群体会议中对奇克(大学生社区俱乐部领袖)主张的一些反对,成员们对奇克的抱怨,奇克也总是想控制群体的意见。诺顿帮之间更加注重领导与随从者之间的相互的兄弟情谊,他们会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并不认为存在一定的社会阶级。相反,在大学生俱乐部里成员对奇克的领导都各有意见,并不像诺顿帮都统一从内心意愿上趋向领导,所以这里不得不佩服多克的领导力。在大学生俱乐部奇克和其他成员之间会借助别人往上爬,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有时候也会牺牲别人的利益,而在诺顿帮所有的成员都将团体之间的关系看做最重要的东西。

另外,作者在书中提到了警-察与非法团体之间的互为利益和相互包庇的关系,让我们透视出在这样的外表看似混乱无序的底层社会群体实则是各个成员之间都在其位上维护各自现有的利益,最突出表现在警-察来搜查买彩票的非法组织时候,各个警区的警长之间、警-察与老板、二老板等非法组织成员之间“斗智斗勇”的阐述。其次,我们还看到了这个意大利裔聚集地的选举的黑暗与内部操作,作者像我们揭示了选取拉票、政治家和各个帮派及非法团伙之间的相互利益、重复选举等选举的黑幕,其实都是有大人物、中间人、小人物之间严密组织与控制的。所有的组织像一张大网将该地区的各个组织以及成员紧密地联系起来。

书中作者提出了运用的最重要的群体“相互作用”理论,所有的群体成员都是通过各自的相互作用联系起来,从而占据一定的群体地位,并上升、保持、下降其地位的过程。以该理论为承载我们通过图式的表征明确地看出这个社会结构网。通过这张抽象的网我们明确地把握该地区的内部心理结构。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中间人”理论,当大人物和小人物之间发生联系时,并不是处于两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直接发生关系,而是会找一个中间人,中间人和双方都有利益关系和话语权。所以,在诺顿帮和大学生俱乐部之间会有中间人,在政治家和街角青年之间会有中间人,在非法团体、诺顿帮、大学生俱乐部之间相互联系都通过中间人进行。各个不同团体阶层成员之间沟通的基础是一系列的相互义务。

作者在书中的附录中讲到了自己的成书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参与观察的方法,我们看到了作为中产阶级的学者如何在最初打进一个街角帮派的过程,作者诚实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做一个研究的困难。作者提到了自己的住处,与马丁尼一家的交往,想出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将作者看做是一个家庭成员,我们可以看到下层社会人民的淳朴,正式作者居处带来的安全感使作者能够尽快地学会说意大利语并迅速融入这个群体。另外,意外地认识多克,多克的巨大的帮助和善意的提醒使得作者很快地变成了当地的一份子,多克说不要指望用金钱来当贿赂你的研究对象,不要为了是自己和他们一样而失去自己的立场,你可以表现的和研究对象们不同,不要问很多问题,答案自在交往之中。不要做出不必要的违反原则的事情,例如被驱使去重复选票,这样的事情在研究中是很危险的,还会损害研究者的个人利益。

伦理问题在研究中是不可避免的,作者在发表四十年之后才说出了书中的真实地方以及人名,不可否认,作者的研究给研究对像的生活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大多数人没有读过该书,多克在该书的传播过程中起到一定的有效的抑制作用,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该书的主要参与者多克在该书的写作过程中有利有弊,他付出很大的功夫帮助作者研究,有些话就是多克的观点,多克自己说在帮助作者写作该书的过程中带给了自己一定的麻烦,有时候做一件事情就需要想是否都比尔的研究是有帮助的,多年后他也得到的一定了利益,但还是引起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作者一直认为对不起的奇克,在成书后或许从中得到过一定的利益,他在看过该书之后或许对自己的某些不当性格加以改变,最终跻身中产阶级,对作者在书中的描述给予宽容对待。当然我们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坦诚与学术严谨态度,做学术就应该这样。

该书的研究对于一个个体成长历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安吉洛,出身于作者的研究所在地的街角,作为一名街角青年游荡在街角只为了找点事情做。当看到怀特的研究时,起先是帮助怀特做事情,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怀特的帮助看到了怀特用社会学的视角对他所生活的社区的社会阶层的划分,深受影响。以至于后来他在参加战争后在军队中将这一方法用于分析其所在的军队阶层,并用该理论在组织内实施有效的管理,可以看作是管理心理学的延伸。不仅对于自身职业地位有很大的提升,同时将怀特的理论有效地用于实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由此我们看到,理论上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一旦用于实践中解决群体社会交互作用中能够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

怀特花了三年半的时间去做街角社会的研究,却用很长的学术生活去思考完善该研究,可见这份实证参与研究的厚重。万事开头难,从一份学术研究的酝酿到最终实施,是如此的艰辛,这给我们重大的启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深入实地,得到最真的第一手资料;边收集资料边思考;在适当的时间理出框架,写作,完善;遵循研究者的伦理;反思、反思。

2《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威廉·富特·怀特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1936 至1940 年间怀特通过对“科纳维尔”(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进行实地研究,撰写了《街角社会》一书。该书是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街角社会》是怀特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一、关于研究方法的体会

《街角社会》是从科纳维尔的街角帮写起的。怀特以街角帮一员的身份,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生活中,首次将参与观察法引入城市社区的研究。怀特对街角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及时作出记录和分析,最后从中引出关于该社区社会结构及相互作用方式的重要结论。

1、新方法的尝试

怀特在附录中提到,通过颇有兴趣的阅读林德夫妇的《中城》和卡罗琳·韦尔的《格林威治村》,怀特很有收益。但是随着他研究的深入,却意识到他所从事的社区研究并不是按照上述书中的研究路子。“当时能读到的其他许多社会学文献往往是从社会问题方面来看待社区,所以根本不存在作为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系统的社区》。”之后,怀特通过阅读社会人类学方面的文献——马林诺夫斯基关于原始部落的研究——发现虽然研究内容和领域不同,但是其中的研究方法是值得借鉴并可以实施的。

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怀特得以真正的“进入”社区,并将这种方法从人类学领域扩大到了社会学领域。这对社会研究方法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说以往的研究是一张社区整体状况的照片,那怀特的街角就是一部社区动态历程的电影。正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怀特重视对科纳维尔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研究,通过特定人和特定群体的生活状况、互动模式以及规则等内容分析整个社区社会结构,而不是整体的描述街区概况。 怀特这种研究方法的尝试对我也很有启发。社会研究的方法仅限于书本上介绍的内容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同样可以引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在面对具体研究对象时,要灵活的选取方法。

2、研究设计小处着眼

愿望总是美好的,而现实却往往残酷。怀特在最开始想要自己的研究同时涉及到科纳维尔的历史、经济、政治(生活水平、住房、交易、分配和就业情况)、政治(政治组织的结构及其与非法团伙活动和警方的关系)、教育和娱乐模式、教会、公共卫生保健,以及——尤其是——社会态度。然而,这显然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工作。 当怀特拿着这份计划书去寻求建议的时候,有人泼了一盆很好的冷水。“我这部巨作刚开始就被亨德森泼了冷水。他对我说,我在这个领域中几乎还什么也没做过,所以不应该只大牛股如此庞大的计划。更合理的做法是:先进入这个领域,然后随着工作的进展,再慢慢建立一只工作队伍。”幸运的是,怀特对他的研究设计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也是伴随着他的研究不断进行的。修改的研究计划更合乎社会学的研究,把重点主要放在对人们的友谊模式进行某种社会测量研究。然而,怀特最终的行动就更为简单而有效,他渐渐发现可以直接通过观察人们的行动来研究社会结构。

这对我的启发是研究设计时要从小处着眼,量力而为。我们在写论文、做研究的时候往往被宏观的各种理论蒙住了眼睛,以至于在研究设计上出现偏差,让研究变得空洞无物。我们想研究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社会流动,但是以目前大学阶段我们的时间、精力以及能力来看,要完成一项大规模的调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何不从简单处出发?怀特可以从观察人们的行动入手来研究社会结构,我们为什么不能简化我们的设计,从最直观而基层的角度分析社会呢?

3、找到深入的突破口

找到介入的突破口对于资料的收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者要进入研究环境,要了解环境,要和研究对象打交道,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环境中重要人物的支持就非常重要。怀特能够成功的“打入”科纳维尔内部,与多克的介绍密不可分。

怀特在开始研究时对如何进入科纳维尔也“心中无数”。科纳维尔就在眼前,而怀特觉得自己仍然是一个“完全不了解的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于是怀特试图通过与街坊文教馆联系而进入这个街区。但是,直到经介绍认识多克以后,怀特的研究才算是真正的开始。

多克是科纳维尔街角青年,也是诺顿帮的核心人物。多克广泛的人脉资源为怀特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多克了解科纳维尔的规则,并以此对怀特提出一些忠告, 并把他介绍给诺顿帮的其他成员。怀特通过多克认识了萨姆, 从诺顿帮认识了萨姆所在的米勒帮,后来又认识了科纳维尔著名的非法团伙成员托尼·卡塔尔多。在这一过程中,多克与怀特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开始时的担保人、重要信息提供者的角色变成了怀特研究的合作者。他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应该怎样进行调查,找哪些人,怎样获得材料。

可以说多克的支持对怀特顺利进入街角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研究中,我们往往要找到一个重要人物,通过重要人物,我们才能真正的进入研究环境。以社区研究为例,与社区能人联系以及建立良好的关系可以很有效的帮助我们获取有利的资料信息。社区能人不仅能成为我们与社区内其他人联系的担保,同时,由于社区能人本身能力很强,他们对社区的认识和观察比社区中其他人要清晰,社区能人的观点对于我们的研究也是一种启发和指导。

4、研究者和研究环境的相互作用

我们总是说研究过程应当抱持着一种客观的态度,要中立,要价值无涉。然而研究中的状况可能复杂的多。以怀特进入街角为例。怀特为了收集资料就需要让诺顿帮和其他群体接受他,要尽量使自己能讨人喜欢,以便人们愿意和他在一起。同时,他又尽力避免影响研究群体,希望获得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影响到群体的情况。这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者中全神投入的寻找一个平衡点。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我们看到街角青年在与怀特交流时会注意尽量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总是试图美化自己的形象。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要进行的调查中也有可能发生。研究对象展示给你的状态,可能是一种加工过的,他所建构出来的希望的状态。我们在分析资料时,就要注意还原这种建构,尽力探寻事物的本来面貌。

二、对于科纳维尔小社会潜规则的体会

怀特提到中产阶级将科纳维尔视为一团糟,认为它没有组织,充满犯罪,呈现一种社会混乱状态。然而,了解科纳维尔真实情况的人却能发现“一个高度有组织的、完整的社会制度”。

吴思先生所著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中提出,潜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者社会运行的不成文的规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特定环境影响、利益博弈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社会运行并不总是由正式规则支配。维持社会运行的实际上是各种势力平衡下的潜规则体系。

中产阶级认为科纳维尔秩序混乱,是由于支配科纳维尔运行的并不是中产阶级认可的正是规范。支配科纳维尔运行的是另一套规则,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潜规则。

(1)社会流动方面

中产阶级认为社会流动的正途就是劳动者从最下层起步,靠着智慧和勤奋爬上成功的阶梯。对于科纳维尔人来说,要爬上这个梯子甚至只爬到最下面的一级也是十分困难的。对于科纳维尔人和意大利人的刻板印象,让人们认为那是一个秩序混乱、无法无天的社会。意大利人很难靠社会流动得到发展,因此意大利人不得不建立他们自己行业的等级制度。当这种制度经过时间的发展逐渐完善时,人们就更难突破这种制度找到提升了。

(2)治安方面

怀特在书中提到对科纳维尔的形式所作的观察表明,警察部门的重要功能不是执法,而是对非法活动加以管理。这也是中产阶级观点所不能容忍的。中产阶级认为必须对非法组织加以打击治理违法必须施以惩罚,而在科纳维尔,人们和景观本人则认为,警察应该信任他这个地区的人民,从而能以一种个人的方式解决许多难题,而不必逮捕人。科纳维尔的这种灰色规则是其环境、警察个人利益与科纳维尔人获益率相互作用的产物。是支配科纳维尔治安管理的真正规则。

怀特通过参与观察的方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不同的街角社会——它并非人们惯常认为的混乱无序,非常有组织、有结构的一个社会。可以说,质性研究方法的选取在怀特成功的研究中起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

3《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自从接触到社会工作这个专业后,我就对社会学所涉及的研究方法十分感兴趣,特别是实地研究。我好奇于要如何开展实地研究的计划,好奇于如何让当地人接纳自己并让自己融入当地并成为其中一份子,更好奇于如何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态度记录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我渴望能够更切身地接触到实地研究这种社会研究方式,然而却一直没有找到一本真正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实地研究法实际情况的书,直到第一次接触到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撰写的《街角社会》,才让我对实地研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街角社会》主要是对闲荡于街头巷尾的意大利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而这本书最独特之处是作者怀特是以被研究群体一一“街角帮”一员的身分,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活动中来进行他的研究的,即实地研究,而且怀特采取的是典型的参与观察法,就是通过亲身与被研究者接触,从而拿到最真实第一手数据。这也正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

读完整本书,我真的是受益匪浅,从中最大的收获的更深刻地了解了实地研究,特别是实地研究的过程。关于这方面,我在接触到这本书之前就已经在课本上学习了理论知识:(1)选择研究背景;(2)获准进入;(3)取得信任和建立友善关系;(4)实地研究中的记录。当我带着这些理论上的知识去读《街角社会》时,所有的理论知识都转化成为引导我读这本书的线索,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又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些理论知识,从而转化为更加有力的专业知识。从怀特选中科纳维尔,到他找到社会工作者的帮忙认识了多克而得以进入社区;从他跟随多克穿梭于街头巷尾以认识社区里的人用尽自己的努力以获取大家的信任并建立了友善的关系,再到最后他整理自己的记录作出的结论,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艰难和阻碍的过程,而这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也正是关于实地研究方式的最好实践教材。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了另外一个我所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客观进行参与观察的方法。正如怀特在书中所说:“当研究者走出大学,每次仅仅到实地去考察数个小时的时候,他可以把他个人的社会生活与实地生活分开。他的角色问题也不十分复杂。另一方面,假如研究者在他所研究的社区中生活一段很长的时期,他的个人生活就会与他的研究纠缠在一起。”而在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怀特也曾经犯过一个严重的错误,即那次政治危机中关于托尼与卡洛的事件。怀特得出了一个结论:“参与观察者单纯为了加强自己在一参与领域中的地位,而努力想操纵被观察者,并不惜做出不利于他们的事,这对于被观察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我十分赞成怀特的说法。在实地研究中,随着与当地居民的熟络,研究者会越来越容易倾向于当地居民的许多行为或是逻辑思维,然而也会随着时间的拖长而更迫切地确立自身的社会地位,增加自身的影响力,从而为研究带来更有力的研究资料。我想正如怀特所说得一样,研究者固然可以利用他对自己参与的人群的充分了解而有意识地从事有影响力的活动,但是如果他装作不想对任何人施加任何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在发生冲突时却突然将他的砝码加到某一方,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违背了参与观察的基本原则。

另外,看完《街角社会》这本书时,除了感叹怀特本身的实践精神之外,更多的是为他的正确的选择而感到钦佩。 多年来,科纳维尔被视为一个犯罪频繁、人口拥挤、贫困滋生、政客腐败的危险地带。在中产阶级看来,这里一团乱麻、混沌不堪,街头巷尾的年轻人终日无所事事,不是赌博就是斗殴,但是,看完此书便能够了解其实它有着完整的社会制度,而在我看来,它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成员之间有着很高的密切关系,形成了很高的社会相互作用率,所以也就组成了一个个帮派。出身于一个地位牢固的中上层阶级家庭的怀特,如果不是亲身进入科纳维尔生活,是很难跨出自己惯常的活动领域,也就根本不可能那么深入了解这样一个小社会。而不仅仅是怀特,我想任何一个人要想真正认识真实的科纳维尔,都必须对它的社会结构和行动模式有所把握,而欲了解这些,如果采用传统的调查方法的话,则很可能只是得到一系列数字信息而很难获得细微而深入的信息;如果采用非参与的观察,则很难获取社区中人们的信任,毕竟很少有人会对一个局外人敞开心扉。所以参与观察法将是怀特最好的选择,而事实上他真的尝试了。正如他自己在书中所说的:“一个人的态度是无法被观察的,而必须从他的行为来推断。由于行动可以直接被观察,并可以像其他科学数据一样被记录下来,所以通过研究一个人的行动来了解这个人,似乎是明智之举。这种方法不仅提供了有关非正式群体关系的情况,而且为理解个人如何适应其所在的社会提供了一个框架。”

在科纳维尔居住的3年多时间中,怀特借助多克的帮助认识了通向其中各类群体的关键人物,与他们交谈,并坚持每天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录。我想这种生活一定是充满了刺新鲜趣味饿,同时也是充满压力的。书中有一句话我的印象十分深刻:“虽然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只要你在从事观察和访谈,你就要扮演一种角色,你就无法完全放松。”这就是怀特的心情吧,既充满了期待又紧张。

不过正是怀特这一明智的选择,他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也一步步走向他的研究目的与成果。怀特紧紧地跟紧了多克,穿梭于参差木结构楼房、逼仄街巷和声色交杂的娱乐厅里;他尽可能地道地待人接物,即使一开始他的意大利语是如此生涩;他让自己的双手在政治选举时冒险重复投票;他用自己的大脑去设计下一步的方向,收集和分析每一次取得的资料,然后进行推理,最后得出了关于研究科纳维尔的结论。我们可以通过怀特的叙写看到整个科纳维尔的实际生活情况,更可以通过他对身边人物的描写感受到科纳维尔那里的居民的思想和心理轨迹。

我十分庆幸自己能够在这样的机缘下接触到《街角社会》这本书,我想就算我不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也会被这本书的写实和研究内容所吸引与感染的。而现在我作为以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看完这本书时真的是备受鼓舞,也激发了我更浓厚的学习兴趣。也许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与认识仍然还不够深刻,我想假如再过几年,当我真的成为一名真正的社工时,再次回看这本书,我将会收获更多!

4《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最早知道著名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的《街角社会: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的社会结构》一书,是在2001年。当时我正准备报考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生,在考试必备参考书目中有一本北京大学袁方教授的《社会研究方法教程》,这本700多页的“厚砖头”啃起来很是费力,唯独让人感觉到有一丝轻松的是读末尾的附录,里面提供了一些社会调查研究的案例,其中介绍了涂尔干的《自杀论》、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怀特的《街角社会》等著名研究,及其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过程等等,顺便也介绍了一些调查背后发生的故事。在这众多的介绍中,怀特的那篇特别突出,因为它是作者本人亲自写的,所以全文都用的第一人称。怀特富含感情地讲述了自己研究街角社会的经历——如何进入科纳维尔的、如何通过多克参与到群体中进行观察的等等。然而读毕这篇介绍,却令我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它只是摘抄,尽管占用了十几页之多,但毕竟是摘抄。更要命的是,怀特在这里介绍的重点是他所采取的社会调查方法,而非他写的关于这篇名著的具体内容。

待我看到怀特的这本《街角社会》,已经是5年以后的事了。这时我研究生已经毕业,但长期形成的买书习惯让我还会时常到书店去逛逛。就在我常去的一个书店之一——武汉的天卷图书店里,我发现了它。只是买回来以后,除粗略翻了一下以外,一直没有细读。因为那个时段我的读书兴趣转向了历史,社会学看起来似乎是越行越远了。

之所以重新拾起这本书来读,是源于我今年年初制订的系列读书计划。在我上半年的计划中,有一本超厚的大部头巨著——美国社会学家劳伦斯.纽曼(W.Lawrence Neuman)的《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放暑假前,我硬着头皮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终于将它啃完,自觉收获颇丰。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实地研究(field research,也称作“田野调查”)的方法,其中章末的注释,就有怀特的这本参与式调查的经典名著《街角社会》,而我扭头一看,它就静静立在我的书架上——这促使我决定,在接下来的一周学习计划里,将它正式列入其中。

读《街角社会》并没有花费我太多的时间,如果说在哪一部分我花的时间最多的话,那可能就是记住一大堆外国人名了,但怀特写此的目的显然不在于仅仅揭示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在书中,他的确用很多幅关系线路图标明了这些。书的内容叙述重点是阐明这些街角青年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的,以及他们怎样在群体组织中确定和维护自己的地位。这其中,怀特有很多令人欣喜的发现。

举几个例子。一个帮派的维持是以某一项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都参加的活动实现的,比如打保龄球。然而在这项活动中,成员的成绩并不由技能决定,而是由他们在群体中的地位决定。地位高的,打出来的保龄球成绩也好,地位低的,即便他在别的地方打保龄球的技术很高,但一到这种和自己所属的群体成员一起打球的场合,技术就很难正常发挥出来(怀特的这一发现的确非常有趣),以至于每次打球的结果基本上都同该成员在群体中的地位相吻合。于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本人和所属的初级群体对自己的期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平的发挥。怀特还对以多克为首的街头群体和以奇克为首的大学生群体进行了对比分析,他发现,两个群体中确立权威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多克是以慷慨、善斗确立了自己的领袖地位,而奇克则是以个人努力程度及学习成绩好确立了自己在大学生中的权威,一旦这种模式建立,就很难再改变,直到两个群体的成员此后各自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前一个群体的成员长期处于半失业状态,而后一群体成员则先后搬出了自己成长的意大利贫民区,成为了美国社会的白领阶层——它证明了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的看法,一些人的贫困实际上是由他们所共同享有的文化本身造成的。《街角社会》还阐述了群体对于其个体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通过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因此,即便在非法团伙中,其成员也并非像外界所想象的,所有人都无法无天——他们同样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谁打破了这些规则,必定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惩罚,而这些规则却与正式的法律无关。换句话说,有些行为合法,却不符合公认的潜规则,例如克兰西警官的正直、不接受贿赂,就使他受到孤立,而另一方面,赌博不合法,但只要不造成麻烦,警察们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长期的互动,使警察与非法团伙都彼此熟知对方组织的运作模式,什么时候警察需要抓人,抓些什么人,抓到了会怎么处理……久而久之,各方就达成了一种力量下的均衡,让一切看起来像是一种参与者按照某种潜规则进行互动的游戏。这种游戏不仅在警察与非法团伙之间发生,它甚至充斥在从街角的剧本演出活动到政治选举活动等各个方面。例如科纳维尔的政治组织和非法团伙之间也是彼此合作的——帮派领袖通过群体活动强化自己的影响力,由于他们能够影响自己的团伙,进而影响到选票的数量,从而也就影响到了政治人物的当选几率,政治人物的地位和威望又会对警察等公共政府部门会产生影响,而后者显然又有能力控制帮派的数量和活动情况……

说实话,我很佩服怀特的洞察力,因为通过实地观察和分析发现这些线索是很不容易的。在《街角社会》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怀特坦承自己很早的时候就读过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这也是一部通过参与式调查完成的社会学经典著作——从而了解过中国。尽管写作的时间彼此相差不远,也都是他们的博士论文,都采用了参与式调查方法,但这两本书其实大不一样。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是通过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来探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运作与功能配合情况,怀特的《街角社会》却是从采用互动理论,从最基本的一个叫多克的诺顿帮领袖及其个人关系的构建入手,一步一步切入科纳维尔这个美国的意大利后裔的贫民区,展现区内各种人物的关系互动和力量的形成及彼此影响过程。这决定了怀特需要更多地关注细节,从每一句话到每一个眼神——因为当事人的每一个行动显然都有其含义,而怀特的工作则是不仅要观察到它们,然后如实记录这些细节,而且还要找到这些细节之间隐藏的联系,无论他记漏了点什么,谜底都可能就猜不出来。

正因为如此,尽管《江村经济》和《街角社会》都被誉为社会人类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但客观地说,怀特写《街角社会》犹难。一个数据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费孝通考察江村只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怀特在科纳维尔却呆了三年半!这其中固然有调查者本身的条件原因,更重要的是他们搜集资料的方向是不一样的——费孝通主要收集的是客观的数据资料,并进行一些大略的描述,而怀特则主要是收集被观察者每天的生活细节,尤其是每一次的谈话内容(以致本书的绝大部分内容看起来更像是一本小说),它甚至还需要对这些话语内容的背景进行一番剖析式的解读。这种研究方法的最困难之处在于,通过观察法进行调查,外界环境是不可控的,你不仅要打消被观察者的疑虑,还要让他能够自由自在地真实表演,尤其是顺利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在事先没有串通好的真实背景下,他所表达的内容还要恰好能够证明怀特个人分析出来的观点才行——这可比唱双簧要难得多了。文中大段的对话叙述,让我怀疑为了写这本书,怀特收集整理后的资料是不是堆满了一屋子。事实上,在书的附录一《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中,怀特自己也承认,“随着时间的流逝,各个公文夹里积攒的笔记太多了,以致凭我的记忆,已无法将新的材料迅速放入它应放的地方。”

此外,怀特进行研究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由于是贫民区,其中的生活艰苦还只是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怀特必须承担田野调查所带来的压力。正如纽曼在他的《社会研究方法》中所说的,研究者可能“遭遇尴尬窘境,体验到不适,并会被田野中的繁杂细节所吞噬”。在回忆自己的调查过程时,怀特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说道:“从事实地研究是很紧张的。当你还是一个局外人,总想知道人们是否会欢迎你的时候,心情最为紧张。虽然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只要你在从事观察和访谈,你就要扮演一种角色,你就无法完全放松。”因为被观察者可能根本不希望这些东西被公开,所以像很多人预料的,这本书公开出版以后,直接影响到了怀特与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其中当然有好的,但也有不好的。比如多克的儿子们就认为怀特因为这本书而名利双收,而他们的父亲却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好处,虽然多克本人对此不太在意。而奇克则伴随着自己地位和心态的变化,认为怀特在书中描写他本人的讲话“太粗野了,就像个痞子”,以至于在他和妻子未结婚时说有一本写他的书,却只是在结婚以后,才敢把这本《街角社会》给他的妻子看。

在书的末尾,怀特附上了厚达100余页的《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一文,他借此叙述自己是怎样进行调查的。该文的文笔异常平和,就是谈到他在调查中所犯的一些错误,也都采取了非常平静的语调,给人的感觉像是和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读完这篇文章,可能很多人都会发现,《街角社会》一书末尾所附的《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比起正文来更加引人注意。顺便说一下,它的内容可远比《社会研究方法教程》书中节选的要多得多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该书后面采用了节选的方式)。怀特不仅详细叙述了自己的个人背景、为什么选中科纳维尔、制订研究计划的经历、最初的努力、与多克交往的开端等等,还将自己从参与式观察中得来的经验慷慨地与读者共享(其中也不乏遭遇的尴尬和窘态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参与式观察必须注意的事项,也让我了解了这种观察方法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不同。

例如,我在读纽曼的《社会研究方法》的时候,未能明白何以田野调查不是从应用某套方法或检验某个明确的假设开始,而是根据自己对提供信息的用途来选择要用的技术,再确定自己的研究目标。怀特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作出了解释:他最初的研究方案是要研究这个地区的历史、经济(生活水平、住房、交易、分配和就业等情况)、政治(政治组织的结构及其与非法团伙活动和警方的关系)、教育和娱乐模式、教会、公共卫生保健,以及——尤其是——社会态度,为此他还与一个关心住房问题的私营部门取得联系,走家串户地登门拜访,甚至跑到酒吧和娱乐厅里准备与人搭讪——当然,结果是不成功的。好在他后来通过科纳维尔的街坊文教馆认识了多克——当地诺顿帮的核心人物——在他的大力配合下,这才成功打入了当地。起初怀特希望作为一个非参与观察者而存在(通俗点说,就是像一个录影机一样,只负责记录,不参与任何活动),但随着他逐渐被社区接受,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的研究兴趣也从一项对整个社区的研究变为希望通过了解特定的个人和特定的群体,发现其中社会结构的形成及影响。所以,怀特常说,他在科纳维尔呆了18个月以后才知道自己的研究方向——因为他不得不根据自己收集来的资料来确定自己能够将什么内容作为研究对象!这比那些需要先确立研究目标,然后建立假设,再收集资料来验证自己原来的假设,思路是何等的不同!

《街角社会》之所以成为一本名著,主要是由于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20世纪的头30年正是芝加哥学派名声鹊起的时期,在著名社会学家、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罗伯特.帕克(Robert E.Park)提出的“弄脏他们的手”(get their hands dirty)的号召下,一大批学生走出校园,进入街边小巷,采用参与式观察法对生活中的团体进行研究,产生了一大批经典名著,《街角社会》正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它也直接导致这本书的命运不得不与人们对待参与式实地调查研究方法的态度变化而有所起伏——随后由于定量研究逐渐在社会学调查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街角社会》一书恰在此时成稿,初版的命运并不佳。怀特不仅不得不在手头十分拮据的情况下,自己掏钱将它出版付印,以致花光了所有的储蓄,而且最初的销售情况也不太好,甚至连稿费都没有——虽然它在公众面前得到了认可,好评却主要是在学术界以外获得的。幸亏此后,随着人们对定性调查的再次重视起来,这本书终于无可争议地成为了一部社会学的经典。书出版20年后,怀特成为了美国应用人类学协会主席,再往后,在1977年至1978年,他还成为了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

在《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一文中,怀特没有怎么谈这本书为他所带来的巨大声誉,他倒是谈了不少关于此书的批评,虽然批评者也都承认《街角社会》的确是一部经典名著,但他们认为怀特在运用参与式调查的方法上有问题——这显然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因为我在读本书的时候,常常不禁想到,这些非法团伙成员是如何能对怀特“完全不设防”的,当他们见到这本书公开出版后,尤其是在他们看到书中揭示了众多内幕时,将会如何看怀特这个人?好在怀特没有过多地考虑这一点,他只是在陈述事实和自己的发现,尽管这一过程不无痛苦。我想,更多的人会很高兴怀特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

《街角社会》是第一部采用参与式观察法研究城市社区的专著,它开辟了在城市中进行实地研究的新领域,是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也是美国大学里的社会学必读书之一。然而方法上的成功掩盖了这本书内容上的价值。事实上,怀特在研究中提出了完全不同于前人的观点——科纳维尔并非一个无组织的社区,只不过这个社区的组织与外界的组织在形成方式和价值判断上有所差异——由于他们的意大利裔身份,很多人英语说得不是很好,造成了与外界的交流障碍,也妨碍了本地人进入上流社会。因此,他们只能在内部寻求社区居民的肯定。外来的社工组织在该区域组织社会活动时,过于看重活动参与者的学历因素,而比较不重视有领导潜能的本地人物,导致活动常常难以开展或延续(这一结论对书中的一个街角人物——萨姆.佛朗哥——真名为安杰洛.拉尔夫.奥兰代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书的附录二即为他在怀特退休的康奈尔大学讨论会上的致辞《怀特对一个弱者的影响》,文中讲述了自己通过从怀特这里学习到了该研究方法和观察视角,接着如何从一个科纳维尔街角闲荡的意大利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出色的城市公共工程部门负责人的过程)。要改变当地落后的状况,就必须从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入手,不断扩大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逐渐改变组织群体成员过去的行动惯例,才可能做到——这对我们今天中国的城中村研究、犯罪研究等等都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最后再谈一点。在王小波的一篇文章《诚实与浮嚣》中,他说自己念大学本科时,哥哥在读研究生,有一回他问哥哥:依你之见,在中国人写的科学著作中,哪本最值得一读?他哥哥毫不犹豫地答道: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王小波又说,现在假如有个年轻人问我这个问题,不管他是学什么的,自己的回答还是《江村经济》。可惜王小波没有问外国人写的科学著作中,哪本最值得一读?否则我相信《街角社会》也可能会名列入其中。为什么?因为调查确实要扎扎实实去亲身实践。顺便说一下:我们学校无论寒假、暑假,到校都要求学生交一篇假期实践调查报告,开学了以后老师要检查评分给成绩。但我看过很多篇报告,却从中找不到有价值的东西。这倒不是由于学生们知识没有学好,我看更重要的是态度的问题(很多调查报告就是直接从网上拷贝的)——有多少人愿意真正深入某一个区域进行一场名副其实的田野调查呢?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怀特在《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中讲述的一件事。一次,怀特和一名街角青年在一起,一个大学生停下来和怀特交谈。这位大学生对他说:“这帮家伙听不懂我的意思,不过我相信你能理解我在说什么”,怀特当即反驳,说他太低估这些人了,并非只有大学生才是聪明人——很显然,科纳维尔出来的大学生,之所以没有能力改变当地的面貌,源于他们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表现出来的一种自傲——源于他们没有真正参与街角的生活。因此,在现实社会中,无论我们要解决怎样的社会问题,对它进行详尽而细致的调查都是最佳办法。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说:“迈开你的两脚,到你工作范围的各部分各地方去走走,学个孔夫子的‘每事问’,任凭什么才力小也能解决问题,因为你未出门时脑子是空的,归来时脑子已经不是空的了,已经载来了解决问题的各种必要资料,问题就是这样解决了”——怀特就是这样做的,而我更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愿意这样去做。当然,其中也包括我。

5《街角社会》读书笔记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小说式的笔调记录下该群体成员的行为,群体互动,非正式的社会结构。在观察的过程当中,作者尤其注意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群体领袖是如何保持其领袖地位的,维持其群体声望的;群体成员是如何相互共处的,如何与群体领袖互动;跳出一个群体,作者特别注意到,不同群体之间的互动……书中作者这样写道:诺顿帮一起去打保龄球的时候,每个成员的表现不仅与他们的技术有关,而且与其在群体中的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群体活动当中,领袖会想尽办法保证自己的优秀。

在哈佛大学青年研究员基金的资助下,作者于1936至1940年,对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即作者称之为“科奈维尔”的波士顿北区)进行了实地研究。本书即是对这一研究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

多年来,科纳维尔一直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区,那里青少年犯罪率很高、成年人犯罪十分普遍,在萧条时期这里的很大一部分人是靠家庭救济金或公共事业振兴署维持生活。美国人觉得科纳维尔与社会其他地区格格不入,认为它是干非法勾当的人和贪污腐败的政客、平穷和犯罪,以及起颠覆作用的信仰和活动的大本营。

然而事实上,真正了解内情的人却可以在科纳维尔发现一个高度有组织的,完整的社会组织。

同时,随着在美国出生的一代长大成人,科纳维尔的生活模式经历了深远的变化。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了作者去探究,去回答人们对于科纳维尔提出的种种问题。

作者以被研究群体——“街角帮”一员的身份,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活动中,对闲荡于街头巷尾的意裔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及时做出记录和分析,最后从中引出关于该社区社会结构及相互作用方式的重要结构。

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在于作者所给出的第一手资料。 街角帮的生活形式,活动方式,人际关系,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书中找到细致详细的阐述。很明显,只有真正置身于研究。

《街角社会》所取得的成功与怀特在科纳维尔长期的实地调查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怀特的科纳维尔实地调查凝聚着宝贵的社区研究方法。选准研究的突破口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初步调查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前人研究的程度,弄清有关概念和理论,避免重复无效的研究,同时又可以提出自己研究的突破口,弥补前人研究的不足,充分体现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水平。

作者研究上的道德争议,即关于最后利益在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分配的问题,我认为作者的处理方式是失当的。另一个涉及道德的问题是有关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问题。在本书作者的研究过程中,被研究者是被告知研究者的意图的,因因而这个问题表现得不甚明显。然而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研究者被放置在了一个相当尴尬的位置上,对于被研究者来说,他们会觉得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伤害:他们把研究者当作朋友看待,却有时会觉得,自己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对象。而如果被研究者没有被告知实情,这种研究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包含了欺骗的成分。这显然是违背了道德标准的。这不禁使人思考科学研究的道德问题。许多科学研究总是存在与道德标准向冲突的地方,在这种时候,人的好奇心往往都显得更加重要。

“街角社会”是指,住在城市街角建筑里和大街小巷里的人们的社会结构和行动模式,我国很多城市都有大量的街角建筑。在城市里,一些多年祀废失修、拥挤不堪的、众多的街角建筑,组成了形形色色的“街角社会”,那些老旧城市里众多的老街和胡同里的居民,与城市血肉相连,他们世世代代在“街角社会”里,长期和谐的生活、生存、发展。这些街角外表很不起眼、很破旧,它们常常是城市里摊贩乞丐的栖息之地,也是城市里的案件多发之地,但这并不妨碍这里的人们几代、几十代的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在这里长期和谐的生活。可见“街角社会”的存在是有其历史和地域、人际关系、设施配套的合理性的。我们在研究城市问题时,对于“街角社会”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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