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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 06-03 栏目:工作计划

1永宁县人民法院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六五”普法组织实施的重要阶段。全面完成今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十分关键。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银川、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我院干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依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银川市两级法院“六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时期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道德教育、司法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永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履行审判职能,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特点

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审判,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落实“审理一案,普法一片”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狠抓民商事审判。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妥善审理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化;妥善审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慎重审理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群体诉讼案件,把握有利时机,依法审理,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刑事审判。

要继续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大胆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沟通、彼此谅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络。努力破解执行难。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制度化,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

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细化执行威慑和纳入综合考评机制,努力争取在解决重大复杂案件上有新作为。依法用好足法定措施,加大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诉讼外调解方式,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根据审判领域情况,建立覆盖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全程调解机制,加强对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发挥司法调解主导作用,推动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着力推进清理信访积案工作。继续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推进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完成。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完善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责任倒查、信息反馈等制度,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减少和避免初信初访转化成重信重访。

(二)围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形式

一是制定学习方案,落实学习内容。通过周五集中学习、平时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确保人员、时间、内容落实到位,着力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促进广大干警依法决策、依法办案的能力,引导全体法官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与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全体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形成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良好环境。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利用重要节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电教片、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与民生建设相关的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法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认真抓好对公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司法公开,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

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法律咨询、流动课堂、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让更多的群众更加了解法律,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支持法院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一切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采取有效方式和广泛途径,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机制,确保群众的司法参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运用多种措施加强庭审直播工作,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监督法院、认同法院的阳光司法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一)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要充分认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形成全体干警参与支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二)要结合审判工作,统筹兼顾。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机关要求,努力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营造法院系统干事创业的氛围,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和有关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将媒体宣传和自身宣传结合起来,以扎实有限效的宣传声势,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向政工科报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和简报,认真总结开展普法依法管理工作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积极为“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启动和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编制采购“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或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2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二〇XX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落实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意见》,规范“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制度,为香洲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2.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以群众的日常需要和关注作为切入点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灵活运用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派发普法资料等方式,让群众能切实从法制宣传教育中获益。

3.坚持司法公开,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通过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让更多的群众更加了解法律,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支持法院工作。

三、宣传对象

全体市民和网民

四、具体措施

1.与审判执行工作无缝对接,及时宣传典型案例。收集我院各个庭室审理完毕、对群众具有教育意义且适合公开的案例,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上进行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剖析案情,释法明理,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群众接受直观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2.为普法对象量体裁衣,开展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在推进“法律五进”活动中摒弃“填鸭式普法”,量体裁衣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到社区、中小学、高校、企业等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围绕预防犯罪、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将具有实用性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使普法工作更加深入民心。

3.与司法公开相得益彰,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等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坚持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让群众直观地感受法院庭审现场,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了解。

4.借助新媒体发挥合力,拓展法制宣传的方式。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接收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广,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媒体拓展法制宣传广度,构建多种载体齐头并进的宣传阵地。以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和网站为平台,通过设立以案说法、法院动态、法律知识等多个板块,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法院工作、案件审理等信息,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法院工作动态和法律资讯。

5.制作法制宣传刊物,全方位介绍法院工作。编撰出版20XX年年报,制作法院工作宣传片,全面介绍我院亮点工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展示我院法治建设的新思维、新方法。

3海安县人民法院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落实《县20XX年—20XX年“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七次会议的部署,院普法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例会,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六五”普法的工作思路,要求要重点突出“六五”普法的对象和内容,要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教育成效,要充分利用“片区法官”和“千警入社区”平台,扎扎实实地抓好“法律六进”活动,为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为建设法治海安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六五”普法计划。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1、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基本原则。进一步落实我县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中推出的任务目标,抓好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利用法院的职能优势,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要认真宣传宪法、法律,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12.4国际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真正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依法维护人民的权益,要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用法治思维,形成法治习惯。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把握方向、树立大局、服务好基层。今年我院“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还是要继续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力求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城市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校园法治建设等方面多作为,多办实事。在做好审判职能工作的同时,要从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定他们的信心,开拓他们的思路,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首先要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完善和健全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审判服务方式,拓宽审判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海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3、利用“片区法官”、“千警入社区”两个平台,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在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我们要首先充分发挥“片区法官”和“千警入社区”这两个平台作用,认真开展好法官进村居、假日送法下乡、“法官妈妈”等活动。坚持法官和干警深入到村居最基层人民群众中开展法律服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走群众路线举措,这样才能更加实际的从基层群众中打好基层基础,才能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我们要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性权益的维护,提供方便、易懂、实用的法律咨询活动,真正把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到实处。

4、结合实际,宣传典型,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特别注意结合我县和我院的法治建设实际,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法治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经验,让人民群众对身边的法治建设中的好人、好事、好经验,看得见、听得懂、学的上,通过典型引路,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二、抓住“六五”普法的重点,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学法交流制度,学法笔记检查送阅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实实在在地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继续抓好干警的学法用法,坚持本院干警、职工公务员法的教育,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保证每月一次集中学法,每年保证两次公务员学习法律考试,提高干警公正司法的能力和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的能力,增强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干警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好风尚。学法中要注意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更新学法内容,使“六五”普法活动更扎实、深入。

3、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少年法庭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之中,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听庭,并坚持组织本院兼任挂钩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校授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格局。

4、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县统一安排,继续组织有较高法律水平的法官参加县讲师团,重点宣传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特别是一些新颁布启用的新法,在企业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把“六五”普法推向深入

1、构建互动型、创新型、普法机制。为了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创新“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理念。要深化以人为本,调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让全社会构建崇德尚法、文明礼让、依法办理的良好环境。要深入一线调研,了解群众对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对法治新期盼。通过宣讲、走访、对话、咨询等形式,利用身边人、身边的案来“现身说法”,让法治真正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

2、拓宽阵地,创新渠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法治宣传全覆盖,利用法院掌握大量典型案例的优势,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手机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认真研究大众传媒规律和公众接受信息特点,强化新媒体的深度应用,及时向《法治海安》、《法治热线》等电视、电台栏目提供鲜活素材,立案庭、行政庭、高新区法庭的负责人走进县广播电台法治热线参加直播活动,向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南通日报、江海晚报以及新华网、新浪、搜狐等媒体积极投稿,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进一步扩大普法的覆盖面,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

3、要强化培训干警法治精神,积极探索推进法院法治文化建设。要鼓励干警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扩大法治文化的社会影响。特别在开展法院文化方面,要展现新的特点和新的形式,要有新的创意,并且要有鲜明的法院文化内涵。院内部的司法文化广场和法治长廊,要注意挖掘法治文化教育的深度,提升法治文化的新口味,让法院文化变为一种特有的司法文化。今年,要使我院内部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有新的作为,新的发展和新的面貌。

4、要积极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提升群众性普法实效。要通过无偿赠送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各类法律书籍等帮助家庭文化室参与法治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提升普法的质量和效果,扩大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干警所联系的社区、企业、片区法官点建立了法治文化室的,法院全力支持配合,做到真正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基层,融入到群众生活、生产之中。

四、利用法院自身优势,提高“六五”普法实际效果

1、为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我院在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中,要做到领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实践、注重实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特别是党组中心组学法、述法、考评机制。真正做到不说大话,不说空话,不说假话,真抓实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来。

2、要实行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系统性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面向群众,推进“六五”普法的宣传教育覆盖面,要注意以重点带动一般,并以此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面发展。

3、要实行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适应形势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运用法治建设实践进行教育,把法治建设的过程变成向群众传授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今年,我院要抓好参加县讲师团人员及各挂钩学校副校长的人员调整,并注意抓好法制授课讲稿的质量,适当时开展必要的短期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社会普法教育的资源,不断壮大加强普及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4、要把普法宣传教育的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坚持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会同电台、电视台、部门网络开通举案说法,普法专题,有效发挥普法宣传教育阵地的功能作用,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法治宣传网络,要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采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稿件、论文,力争在全省、全国刊物上录用,真正使“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冲刺的一年。能否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还需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重点加强法治新闻宣传,积极参加县《法治热线》、《举案说法》栏目和《海安日报》法治专版,把“六五”普法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海安县人民法院

20XX年3月31日

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六五”普法组织实施的重要阶段。全面完成今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十分关键。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桂林、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我院干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时期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道德教育、司法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七星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履行审判职能,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特点

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审判,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落实“审理一案,普法一片”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狠抓民商事审判。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妥善审理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化;妥善审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慎重审理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群体诉讼案件,把握有利时机,依法审理,坚决防止矛盾激化。

加强刑事审判。要继续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

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大胆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沟通、彼此谅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络。

努力破解执行难。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制度化,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细化执行威慑和纳入综合考评机制,努力争取在解决重大复杂案件上有新作为。依法用好足法定措施,加大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诉讼外调解方式,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根据审判领域情况,建立覆盖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全程调解机制,加强对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发挥司法调解主导作用,推动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着力推进清理信访积案工作。继续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推进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完成。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完善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责任倒查、信息反馈等制度,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减少和避免初信初访转化成重信重访。

(二)围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形式

一是制定学习方案,落实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平时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确保人员、时间、内容落实到位,着力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促进广大干警依法决策、依法办案的能力,引导全体法官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与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全体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形成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良好环境。

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利用重要节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电教片、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与民生建设相关的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法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认真抓好对公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司法公开,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一切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采取有效方式和广泛途径,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机制,确保群众的司法参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运用多种措施加强庭审直播工作,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监督法院、认同法院的阳光司法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一)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要充分认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形成全体干警参与支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二)要结合审判工作,统筹兼顾。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机关要求,努力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营造法院系统干事创业的氛围,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和有关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将媒体宣传和自身宣传结合起来,以扎实有限效的宣传声势,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向政工科报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和简报,认真总结开展普法依法管理工作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积极为“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启动和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编制采购“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或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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