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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时间: 05-09 栏目:方案

1*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20XX】2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上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

**(上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

**(上届工会委员会文体委员)

**(上届工会委员会青年委员)

**(上届工会委员会宣传委员)

*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由**同志负责。

二、*局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局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9月24日前)

按照**统一安排,工会主席由我局行政副职兼任,由局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推荐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9月30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10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党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10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10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2民政局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南岸区民政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民政局机关工会任期已满。为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合法,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运行,根据《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会届次:

选举产生局机关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第x届工会主席。

二、选举原则: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原则和依法、自主、自愿选举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热爱、热心工会工作,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促进南岸民政事业发展中具有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的同志担任工会职务。

三、选举时间

于20XX年X月x日上(下)午x:xx,召开民政局机关工会会员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选举方法:

1、组织领导

受局党组的委托,由局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选举工作。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班子。局机关工会具体负责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民政局工会。

2、民主直选或差额选举

根据南岸区民政局工会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民主直选或差额选举的形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五、选举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20XX.X.x—xx)

(1)工会向局党组和局工委递交《换届选举报告》;

(2)局机关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3)局机关工会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报局党组和局工委批准,张榜公示;

(4)工会准备好换届选举的代表名额和选票。

2、正式选举安排(时间:20XX.X.x)

(1)局党组书记作局工会换届讲话;

(2)现场推选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3)点票、清里票箱、发放选票;

(4)投票(选举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

(5)点票、计票;

(6)组长宣布当选新一届工会委员名单;

(7)新一届工会委员开会,选举新一届工会主席;

(8)新当选工会主席讲话。

3、汇总上报阶段(20XX.X.x—X.x)

(1)写出换届选举情况报告;

(2)填写《工会委员情况登记表》;

(3)将换届选举材料报局工委审批备案。

南岸区民政局机关工会

二〇XX年二月十五日

3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为圆满完成我站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原则:

1、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工会委员会将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主持。

3、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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