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120XX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县卫生监督所、各公共场所经营户:
现将《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合阳县卫生局20XX年3月5日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阶段
(一)、筹备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好宣教工作。
合阳县卫生局
20XX年3月15日
220XX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实施方案
(一)、准备计划阶段:
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二)、工作实施阶段:
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
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好宣教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所委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
2、做好本年度节假日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
20XX年2月10日
320XX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实施方案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①3月份对古路、金大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②5月份对大东路、大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
20XX年2月10日
4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各类公共场所数据信息,全面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状况,逐步提高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以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业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八小”行业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9月底前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完成辖区内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级,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70%,游泳场所100%,淋浴场所65%,美容美发场所65%。
(二)依法开展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以下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1、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明情况;
2、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情况;
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6、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三)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计划,5月~6月20日进行游泳场(馆)的专项监督检查。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1、对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兼)职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监督水平;2、开展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和服务人员相关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标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自律意识。
(五)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综合卫生监督科、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加强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二)综合卫生监督科、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建立网络信息互通平台,完善网格内甲类公共场所基础建档和乙类公共场所登记工作,制作电子版本和字纸资料,按时通报信息资料,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和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二○XX年二月二十日
520XX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对全县各个酒店、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平米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平米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阶段:监督所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第二季度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第三季度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第四季度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永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XX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