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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分流方案

时间: 05-27 栏目:方案

1初级中学教师超编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校20XX年秋学生人数,我校部分科目的教师超编,必须分流这些科目的部分教师到其他学校任教。经中心校初步测算,我校大约需要分流18-20名教师到本镇它校任教,具体各科分流人数将按我校各科余缺情况而定。经浸潭一中行政领导、教代会成员的讨论,并与中心校领导共同论证,制定本方案。按此方案算出各教师的得分后,对照各科余缺情况,由低分至高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分流人员。不同科组的教师分数不横向对比。

【一】分流对象:在编的超编学科教师(说明:学校行政领导由上级定编定岗聘任,故不列入本次分流范围;)。

【二】分流原则:按学科余缺情况,公平公正分流。

【三】分流办法:采用计分办法,分学科计算分值,满足学科需要后,按学科教师考核分的排位由低往高依次确定分流人员。

【四】分流考核细则:

说明:

1、总分100分,各部分的所占比例如下:分流考核小组评价占10%、出勤量化占20%、常规资料占20%、教学成绩占50%。

2、扣分不枝连其它大项目,直至该大项(一、二、三、四)分数扣完为止。

一、分流教师考核小组评价(占总体10%)

此项由分流教师考核小组从德、能、勤、绩几方面对分流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去最高最低后,取全体考核成员的平均分。

二、出勤量化(占总体20%)

1、病假每累计5天扣10分,事假每累计2天扣10分,每旷工1天扣20分;

2、迟到或早退累计每4次扣5分;

3、缺签到或缺签退每次扣1分,若有特殊情况未能签退可不作扣分,如放学后与学生或家长谈话导致错过签退时间、外出家访未能赶回签退等(以查看当时知照政教处领导的记录为准);

4、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5、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清新区中小学校人事工作管理若干意见》执行。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学历进修、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学术交流、上级短时间抽(借)调等,凭相关佐证材料,不扣分;

6、考核依据为学校的考勤记录。

三、常规资料(占总体20%)

常规资料进行学期量化,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基础分为100,各项资料分值分配如下:

项目分值100

备课20

作业20

测试

测试分析10

培优辅智10

教学反思10

听课10

计划5

总结或论文5说明:1、各项检查次数及质量参照期初公布的标准;

2、备课、作业、测试、测试分析、培优辅智、教学反思、听课每缺一次扣4分,直到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四、教学成绩(占总体50%)

以近三年(20XX-20XX、20XX-20XX、20XX-20XX)6个学期的成绩计算(每学期100分,共600分,三年总业绩的分值折回100分制)。

1、以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以教师个人所任班级的教学平均分项100分制来计算(以期末、期初人数各计算一次,各占50%),每个人所任科目平均分超级平均分1分就加2分,低1分就减2分。

2、如果同学期有跨科的,成绩好的科目占60%,另一科占40%。

3、如果是学期接手的教师,以个人平均分与级的平均分的分差进步来给予加分,进步1分加2分。(例如接手前个人的平均分是50分,级的平均分是55分,低了5分。接手后平均分是45分,但级的平均分是46分,低了1分。说明比以前进步了4分。)

4、音乐、美术、信息老师的得分由分流教师考核小组成员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其余打分人员的平均分。

五、加分项目(注:所有项目的加分总分最高为10分):

(一)教龄:以每年0.2分计算,该项加分最高上限为5分。

(二)学历:初级中学教师以本科为达标学历,学历达标加1分,每向上一级学历进修并取得学历的加1分,该项加分最高上限为2分。

(三)荣誉:近三年所取得的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获国家、省、市、县(区)的分别相应加2分、1.5分、1分、0.5分。本项目所有获奖级别、类别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证书为证)

(四)论文:近三年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下的教研机构、教研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市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县(区)一等奖加0.5分。所有论文获奖级别、等次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证书为准)

(五)辅导学生:近三年来学科竞赛获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市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县(区)一等奖加0.5分。所有获奖级别等次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教育局各股室组织下发通知及证书为准,如遇相关部门无下发辅导教师证书的,可到教导处出具证明,部门主管领导核实签名、盖章为准。)

(六)其它各类比赛:近三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下的教研机构、教研学会)组织的个人各类比赛: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市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县(区)一等奖加0.5分。所有获奖级别等次只计算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以证书为准)

20XX年X月XX日

220XX年初级中学学校撤并及教师分流方案

根据《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勉教发[20XX]66号)精神,非布点中学武侯初级中学、长沟河初级中学、驿坝初级中学全部撤销,现将撤并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与校产合并办法

1、学生:武侯中学初二、初三年级学生,驿坝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并入县三中。长沟河九年制学校初二、初三学生并入勉阳中学。由被撤并学校负责通知学生于9月1日按时到新校报到,三中、勉阳中学负责做好接收准备,提前解决好学生学习及食宿管理等问题。

2、财产:被撤并学校负责清产核资,将固定资产登记造册,适用于初中的交并入学校,不适用的交所在镇小学。剩余资金一部分交所在乡镇中心小学,一部分交并入学校。

二、教师分流办法

1、原则上鼓励撤销学校的教师树立无私奉献、扎根山区任教的崇高理想,主动到边远山区任教。凡主动去山区任教的教师可在评优、晋升职称、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凡山区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原则上分流到山区学校任教。

3、凡持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一律分流到原乡镇小学任教。

4、根据勉三中、勉阳中学学科教师缺额情况,按照“公开岗位、公开讲课、择优选用”的原则由教育局抽调专家组成评委,在撤销学校的教师中选拔优秀教师予以补充,其余教师分流到其他布点初中学校任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撤销学校的教师顺利分流,特成立撤销学校教师分流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成副组长:周海新张志安成员:张林山范博牛学义杨万能赵程明评委: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由7人组成(其中领导小组成员4人,文、理科教师各3人)。

附:勉县教育局关于为勉三中、勉阳中学选聘教师的公告

勉县教育局

二〇XX年八月二十日

3侯家岗乡初中教师分流支教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国家分配给我乡初中特岗教师计划为:侯岗初中6人,高沙学校(初中)4人,军民水库学校(初中)1人,而我乡小学教师短缺严重,为此,三所中学原则上必须分流11人到小学(如果哪所中学核编定岗后有教师短缺再作调整)。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推进教育着长远”的战略举措,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实行乡域教育均衡,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1、以《义务教育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局通知精神为指导,实行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增强教师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实行教师分流、支教支援条件差的学校,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三、组织机构

组长:程节新

第一副组长:陈希平

副组长:黄烨、黄水才、徐智

组员:汪恒龙、章卫国、袁兴华、程步楠、周建华、罗学胜、李新年、黄科庆、徐焰明

各初中校长是本校教师分流支教责任人。

四、分流、支教的参与对象和人员的确定

1、参与对象:全体初中教师。

2、分流支教人员的确定:

(1)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个人申请分流;

(2)凡不具备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一律到小学支教;

(注:按照原国家教委《教师资格过渡办法》规定,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初中任教,并已获取初中职务的教师,可直接过渡认定具有初中教师资格。)

(3)具备中学教师资格但未申请分流的教师由两所中学制定具体实施细节,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确定支教人员。

五、分流、支教人员的安置及待遇

1、原则上每年一名初中行政人员(正校长除外)轮流带头到小学支教,安排10%教师到小学轮岗交流。

2、分流支教实施前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可以先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分流到小学任教,由学校报中心学校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离校,并优先安排。

3、经考核被分流支教的教师由学校报中心学校安排到支教学校。

4、分流、支教人员待遇:到新村、塘西、太平坦、陈岭、狮门、船湾、坂上、永丰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助70元,自愿分流教师每人每月补100元,自愿分流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50元;新岗、茶塘、寺前、大塘、大溪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20元,自愿分流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50元,若分流支教教师质量测评成绩在全乡倒三名之内,则第二年降一档津贴,依次类推。

5、分流支教年限为0.5-3年,若通过半年工作实践,特岗教师中有不能胜任初中教学工作的,则从小学教师中抽调相应学科、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并且在小学中表现好的初中任教。

6、被分流、支教的教师的职称评聘可在原学校参评,但考核、奖惩、福利等在新学校参评。

7、分流、支教人员津贴来源:是从上级拨付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津贴中解决,不足部分从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

六、纪律要求

1、严肃纪律,不搞人情竞争,不搞暗线竞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设置障碍,一经发现,是校领导的建议县局换岗,严重的撤职;是教师的三年内不能评模选优,职称不能晋升、聘用。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方案若有不完善之处按相关规定执行或由中心学校研究决定执行,此方案适用于本次教师分流支教。

侯家岗中心学校

20XX年8月18日

4隆西中学注市中学幸福中学布局调整教师分流方案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华容县护城马鞍中学教师支教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七日华容县教育局华容县护城马鞍中学教师支教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马鞍学校的决定,为切实做好学校建设期间教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黎华平副组长:周金华汪跃进张兴中华志军宋国立刘奉良戴永堂陈金鳌成员:吴素梅罗立平何军罗卫平何祚炎范树勇下设办公室,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卫平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原则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符合护城中学年老离岗相关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提前离岗休养。

2.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教师,经本人申请,由护城中学安排,在五星小学、白顶小学、兴南小学支教。

3.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以下教师,经本人申请,由教育局安排,在全县边远乡镇支教。

三、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实施办法

1.马鞍中学人员基本情况

马鞍中学现有教师编制60人,退休教师33人。其中,在岗教师51人,年老离岗7人,停薪留职2人。

2.支教计划安排

①留守本校,协助学校建设(3人):范树勇李进平、胡兆建。

②本乡内支教(8人):五星小学3人,白顶小学3人,兴南小学2人。

③边远乡镇支教(40人):年满45周岁教师支教单位(15人):鲇市3人、操军3人、北景港3人、插旗3人、东山3人。年满45周岁以下教师支教单位(25人):梅田湖5人、新建5人、团洲5人、江洲5人、砖桥5人。

3.支教时间及工作程序:

根据新马鞍学校建设计划,支教时间为20XX年8月-20XX年8月。按“个人申报→护城中学按计划审核确定支教人员→人事股下达支教通知→教师按要求到接受单位支教→支教结束,接受单位向教育局报告支教人员考核结论”程序组织支教工作。

四、相关规定

1.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提前离岗休养人员由护城中学负责管理,绩效工资由护城中学按相关规定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

2.学校建设期间,退休教师由护城中学管理,生活补贴费由护城中学按相关规定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

3.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编制保留在马鞍中学。支教期间,绩效工资由支教接受单位考核发放。学校建设结束后,支教考核合格者由新马鞍学校管理,编制保留在新马鞍学校;支教考核不合格者,编制保留在护城乡,由护城中学安排工作。

4.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均应服从支教单位工作安排和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支教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影响,或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被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规定由护城中学负责安排工作,不再另行安置。

5.学校建设期间,按规定应参与支教者,本人均应申请支教。凡本人未申请支教者,由护城中学安排工作,编制保留在护城乡,不再予以调整。6.马鞍中学停薪留职人员编制保留在护城乡,由护城中学安排到本乡其他学校并负责管理,不再予以调整。

7.本方案由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护城中学应认真组织马鞍中学教师学习本方案,并切实加强引导,成立专门班子负责马鞍中学教师支教工作。做好教师支教申报和动员工作。

2.马鞍中学全体教师应积极参与支教工作,于8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自主申报工作,8月31日前按要求到达指定的支教单位报到上班。支教期间应服从接受单位安排,认真工作,遵章守纪,努力完成各项支教任务。

3.各支教接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支教教师工作。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生活上对支教教师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支教期间,按本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发放支教教师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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