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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计划

时间: 05-21 栏目:工作计划

1长春市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精准援助计划

3月15日,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精准援助计划。对援助对象进行自主创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关注一:9类人员成为援助对象

长春市将通过开展三年援助计划,确保每年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一保一”,都能得到精准援助。

援助对象包括:长春市城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关注二:对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师上门指导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培训援助。以援助对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培训实现就业为目标,全面整合公办、民办职业技术培训资源。一是开展学制式技能培训。加强对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指导。鼓励向有学制式技能培训需求的援助对象开放培训资源;二是开展定向式专项培训。针对援助对象的自身特点和用人单位需求,为援助对象提供社会、社区和家庭服务等定向式专项培训;三是开展定制式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范围,优化创业培训内容,对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师上门指导、定期走访制度。对无创业经验的,开展SIYB创业基础培训。对有创业提升需求的,启动创业实训工作,免费开展创业实训、导师专训等定制式培训,提高援助对象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关注三:“不挑不拣保证72小时就业”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就业援助。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特点,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即时提供就业信息。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保证信息搜集、发布的时效性,实现用人单位和援助对象岗位供需有效对接。

同时,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援助招聘、社区专场招聘、送岗援助服务等系列活动,对援助对象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提供“不挑不拣保证72小时就业”承诺服务。

另外,建设基地援助就业。全市各街道、社区建立就业创业援助基地。力争在三年内全市各社区依托所辖服务企业建立300个社区就业援助基地,100个街镇创业强化援助基地,20个县(市)区就业创业托底援助产业园。对于通过市场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新开发及补充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排。

关注四:援助对象自主创业可获创业补贴5000元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创业援助。加快创业培训模拟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到20XX年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面向社会开放的创业培训公共模拟实训基地。一是资金补贴援助。对援助对象进行自主创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二是场地扶持补贴。鼓励各区、开发区在辖区内为就业困难人员设立创业扶持网点,专门用于扶持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个网点1-3万元;三是创业贷款援助。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根据经营项目实际可申请20万元以内贴息创业贷款。

关注五: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社保援助。援助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并以个体从业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享受社保援助政策。社会保险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50%,时间最长为3年,“4555”人员最长为5年。扶残保障援助:重度残疾人,按照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6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15年,补贴资金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区级财政承担,现有政策,不增加支出)。社保贷款援助:符合申请条件的援助对象可同时向社保局申请缴纳社保贷款援助。

2下河街社区20XX年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更好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确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观念,提高社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城镇劳动者充分就业,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建立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措施和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增加城镇就业容量,通过开展有效的再就业援助,进一步把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到基层。提高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充分发挥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在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基础管理,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制度。

健全就业服务台帐,加强就业服务基础管理。继续建立和完善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台帐、“4050”就业困难人员台帐、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台帐和社区劳动组织台帐,做到辖区内的人员底数清、择业意向清、个人技能状况清、家庭就业人员情况清。

同时,要完善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开展个性化服务的措施和办法,特别是要对社区内的“4050”大龄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人一卡”或“一户一档”,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社会保障平台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容。当前,在主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代办培训申请、社会保险接续、小额贷款申请、劳务输出、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的同时,社区要普遍为高校毕业生、城镇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与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等城镇其他特殊就业群体开设专门的就业服务窗口,扩大社区劳动保障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对促进城镇就业再就业的职能作用。

2、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

做好政策宣传。设立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栏,并且利用其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使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喻户晓。

实施就业再就业政策。依托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档案及其促进就业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对领取《就业失业证》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把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在摸清失业人员底数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符合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的发证率,扩大政策落实的覆盖面。

开展再就业援助。进一步发展社区的就业组织,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专人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再就业援助。凡是由政府投资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要首先满足就业困难对象的需要,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要优先得到公益性就业岗位的援助。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提出具体服务和日常管理,协助下岗失业人员选择创业项目,帮助落实经营场所,协助申请贷款和申请享受减免税费优惠政策,营造“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社会帮扶、政府服务”的良好创业氛围,使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20XX年2月18日

3xx镇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实施计划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根据县民生办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帮扶对象

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帮扶:

1、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劳模、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军转干部、夫妻双下岗、单亲家庭、公安民警家属、现役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4050”人员;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到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2、“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要解决145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大力实施零就业家庭脱零计划,年内实现全镇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确保至少有一人就业。

四、工作内容

1、组织摸底调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对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分级建立起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基础台账或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

2、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图片、制作宣传栏、设置咨询点等多种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办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得到一份再就业政策宣传单,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3、制定帮扶计划。对有就业愿望和急需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建立就业服务档案,根据其自身素质、家庭情况、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一份援助计划,叠加使用再就业扶持政策措施;签订一份服务承诺,确保5个工作日内为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提供比较合适的就业岗位,实行托底安置。

4、实施岗位援助。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全县现有保洁、保绿、门卫等公益性岗位组织调查摸底,逐人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镇内企业积极提供更多的岗位吸纳困难人员。通过县就业局组织招聘会、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使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岗位信息。

5、落实社保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帮助申报并落实社保补贴。

6、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对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7、健全帮扶制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镇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就业困难人员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就业帮扶机制,促进帮扶工作的落实。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是当前困难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要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实际效果“三落实”。要充分发挥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将帮扶工作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跟踪指导,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方案,详细记录就业援助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

2、加强跟踪管理。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服务过程,为确保“零就业家庭”尽快地实现就业,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加强对零就业家庭调查核实。坚持做到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帮扶一户、解决一户。

3、落实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再就业资金,用足用活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必需的经费,确保帮扶到位。通过落实优惠政策,稳定他们的就业岗位,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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