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1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根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健康,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共场所215户,其中影剧院1家;宾馆、旅社、招待所25家;舞厅5家、酒吧、咖啡厅5家;公共浴室12家;理发、美容店89家;游泳池16家;饭店39家;足浴17家;棋牌室2家、商场5家。
二、常规工作
全年共作出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罚款40元的11件,警告16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5份;立案1件;完成新证审核10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对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
(一)第一阶段:摸底告知
20XX年5月18日起对年检单位发放年检通知书,共发放年检通知书90份,摸底过程中发现有17家单位已经转业或关门。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年检、培训阶段
1、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今年共需年检单位数为104家,其中已年检84家、关门17家、未年检3家。
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特殊事项
1、有17家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2、有3家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在全体成员的努力和配合下,我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XX年度的年检工作。
三、专项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沪卫监(20XX)009号《关于开展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遵循公开透明及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镇范围内经营面积350m2以上的住宿场所共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
(一)监督检查情况
1、存在问题
自查和公示,7家单位没有一家能很好的完成,有自查没公示,有的索性两项工作都没开展。布草间卫生管理问题,没能做到专间专用,内放杂物屡见不鲜,有些单位为了多赚钱将布草间改为客房,布草堆放没有固定场所。清洁工具的交叉使用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检查的7家中只有1家单位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2、处罚情况此次检查中对1家单位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元。
(二)量化分级情况
根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相关内容,涉及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集中空调、从业人员等五大项26小项进行评分。共评出B级5户、C级1户、不合格1户。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11月
2戴圩镇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根据市卫生局监督所安排的工作,我镇对公共场所制定了一套方案,在工作中,结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创建要求,严格对美容美发。洗浴。大型商场等各行业卫生管理标准将工作逐项明确,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对我镇辖区各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大量宣传公共常识及危害,分步骤完成了市卫生局既定目标。
一:宣传动员,细化目标,明确目标。
二:对无证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登记。
三:对各娱乐场所巡查有无非法活动登记。
四:查看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我镇自五月份以来抓住有利时机,对我镇公共场所及各个门市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时间不小于5个学时。
对于体检办证是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市监督所和物价机局相关通知精神合理收费杜绝一人办证全家开业现象的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对我镇各单位进行监督覆盖率达百分之百,复档率及建档率均达百分之百。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过期产品。
邳州市戴圩镇防保站
20XX.10.31
320XX年上半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一、搞好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公共场所55家,根据“创卫”标准和行业卫生要求,对直管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监督户次数30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50条,限期改进各项卫生设施,并督促整改到位。根据我市“创卫”工作要求,做好了北关区“五小门店”的督导工作,重新制作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池卫生检查表,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逐条街逐条道进行排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以及医院和学校附近)的小门店多次督导检查,帮助指导小门店改善卫生设施,对问题单位下达了督导意见,并督促帮助整改。
二、搞好了宾馆内住宿和餐饮卫生检查,主要在我市召开“两会”期间、全国滑翔比赛在安举行期间,高考期间,以及中央、省领导在安期间和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对入住宾馆的客房卫生和饮食卫生进行详细检查,确保饮食和住宿卫生安全,上半年共搞好住宿业检查和餐检。
三、做好了节假日期间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卫生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六一”节假日期间对家旅游景点及公园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
四、做好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底前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主要在住宿业、理发美容业、洗浴场所、游泳场所等四类公共场所实施。
五、整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资料,及时将上半年卫生监督监测资料归档。
六、组织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安阳日报上公布。
20XX、7、17
420XX年上半年将乐县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在上级及主管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所的共同努力下,半来公共场所卫生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促进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把公共场所卫生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动员社会关心,支持公共场所工作。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将指标任务逐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下达责任书,明确责任人。使我县公共场所卫生上了新的台阶。
二、广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提高全民的卫生意识。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95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达到要求。
三、走上了实行卫生监督的法制管理轨道
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半年来共完成195人,体检率达99%,查出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禁忌人员5人,已全部调离禁忌工作岗位,调离处理率达100%。,全县公共场所共88户,其中新(换)卫生许可证48家,卫生监督户次102户次,平均每户1.16次。公共场所监测105个点,覆盖率100%。对无违法的公共场所进行行政处罚,截止6月29日,处罚无卫生许可证理发店一家,处罚金额人民币500元。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所卫生监督员只有9人(包括兼职),担负五大卫生工作任务卫生监督力量不足,卫生监督涉及面广、变化快、卫生监督交通、取证工具、设备缺乏,给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2、目前公共场所基本卫生实施还跟不上发展的需求。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
将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XX年六月二十九日
5泾源县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卫办监督[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旅游食宿环境,树立我县良好的旅游形象,我所于5月—6月份开展了以住宿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我县共有住宿场所经营单位14户;其中普通宾馆4户,普通旅店、招待所10户;无经营性质的游泳场所。经监督检查,各住宿场所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个别宾馆餐饮部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并对一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一千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
总之,通过2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的宾馆、旅店业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和旅客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