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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自律承诺书

时间: 04-08 栏目:信函

1宁阳恒文小学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

我是宁阳恒文小学年级班学生,为了保证自己在学校期间能够安全学习,安全生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生命安全意识,我向学校、老师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早晨到校不早于7:20;下午到校不早于1:40),按时完成作业,诚信考试,不作弊。

3、珍惜生命,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无论是上学时间还是放假期间,一定要远离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以及输电线路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不做不适合未成年人做的工作,不下河塘游泳,严防溺水,严防火灾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途不闯红灯,不打闹,靠右行,不骑车,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5、上下楼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和同学,自觉靠右依序上下,轻言慢步,不拥挤,不打闹。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不攀爬门窗和栏杆。

6、正确使用剪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避免伤害别人。

7、参加体育活动时要严格按老师要求去做,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

8、不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学校禁止的物品进校园,不去网吧上网,不看不健康的书和录像,不出入学生不宜的场所。

9、远离校外人员,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以防受骗。

10、不向班主任隐瞒病史,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不带零食进校园,不到地摊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购买食品和物品。

11、自觉遵守和维护就餐秩序。按规定路线排队就餐,厉行节约不浪费;实行“光盘行动”;吃饭时,不说话、不争抢、不起哄、不乱敲碗筷。就餐结束时,按指定路线返回。

12、在宿舍内,讲卫生,讲文明。不在宿舍内追逐打闹,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

13、不打架斗殴,同学之间有矛盾要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帮助解决。

14、在校期间,校服整洁并佩戴红领巾;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不穿高跟鞋;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

15、学校放假时按时回家,开学时按时返校。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到校。

16、确保校内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学生。上述承诺,我一定做到,请老师监督!

承诺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中小学生安全自律互律承诺书

为使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培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安全责任意识,倡导自律、互律、团结、协作的精神,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校园安全:

1.遵守校规校纪、班级纪律。

2.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3.不做有违校规班纪的事,如:翻爬围墙、拉吊栏杆,在教室内、走廊上追逐打闹、搞恶作剧。

4.文明语言,不说脏话、粗话,不骂人,不起绰号,不打架斗殴。

5.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6.不参加与学校学习生活无关的“团伙”,不结交社会闲杂人员。

7.不饮酒,不吸烟,远离黄赌毒。

8.熟悉以下电话:火警119、警察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电话查询114。

二、交通安全: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观察车辆和行人,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横穿马路;不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

3.骑自行车的同学,应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不违章过马路,不并排骑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出入校门时,应下车步行。

4.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5.不搭乘超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三、溺水安全:

1.“六不”:不在无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私自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打捞;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两会”: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救人方法。

四、食卫安全:

1.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2.“六不吃”:不吃路边摊食品、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五、网络安全:

1.“三不”:不进营业性网吧;不进色情、垃圾网站;不沉迷于网络游戏。

2.“三上”:健康上网,把网络作为获取知识的园地;文明上网,正确处理上网与学习的关系;绿色上网,熟悉上网的安全通道。

六、国家安全:

1.不参加宗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

2.不在社交媒体上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

3.提高防诈骗意识,互相提醒、帮助,防止同学和其他人员受骗上当。

4.发现敌特分子或邪教人员要及时举报。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弘扬安全文化,信守安全承诺,追求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自律承诺书

为明确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学生教育与管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承诺书。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

1.参加学校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办有关手续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学生的义务

7.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8.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9.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10.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11.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校的权利

13.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和管理。

14.学校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有关条例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权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第四章学校的义务

15.学校应当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6.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并应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7.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成绩合格、表现良好的学生,尽可能提供参加勤工助学的机会和各种形式的资助。

18.学校应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提供便利。

19.学校应当加强执行测评的基础性工作,健全考核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使测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向学生公开。

20.学校应当重视学生公寓文明建设,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21.学校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行国家教育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2.学校应当做好学生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23.学校应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合格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五章有关责任

24.学生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组织或者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25.学生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与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相关的活动,阻碍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后果,将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26.学生在学校或有关单位组织的教学、实习、生活等过程中,因学生的过错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因学校教育管理上的过错导致学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学校承担;因有关单位过错导致学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有关单位承担。

27.学生在各种经批准的集体活动中,未按要求进行活动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8.学生擅自组织集体活动,发生意外事故,由直接责任人及有关组织者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9.学生擅自在学校提供的宿舍及学生公寓以外住宿,或在外租房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一切纠纷,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0.学生因组织或者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违反校规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肇事学生承担相应责任;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31.学生因酗酒、私自下河游泳及其它自身原因或行为造成自身伤亡的一律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32.学生本人对自残、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33.学生沉迷网络而引发的学业荒废或人身伤害,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34.学生因恋爱、男女交往不当引起的纠纷或人身伤害等,由学生本人及交往对象承担相应责任。

35.学生擅自离校,在外发生的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确认和事故损害的赔偿,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处理。

37.根据本协议应当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或其家长负责赔偿。

第六章附则

38.本承诺书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39.本承诺书自学生及其家长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40.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41.本承诺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2.本承诺书解释权属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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