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工作人员承诺书
1档案管理系统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综合档案管理,提高我校档案综合管理水平,扩大档案的利用程度,节约成本,提高办公效率,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的同时,确保在使用“希望之屋”档案管理系统过程中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网络信息利用的安全性,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希望之屋”档案管理系统的用户。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该账号的具体使用人;专兼职档案人员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领取本部门账号与初始密码。其他个人如需申请账号,必须书面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提出申请,方可成为该系统用户。
二、用户使用学校综合档案部门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为其设置账号及密码,不得使用其他用户名登录该系统,也不得转让给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员使用,同时做好本部门或个人用户密码的保密工作。
三、用户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录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档案查阅、录入、上传、打印等操作。
四、用户进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广州中医药大学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不得对档案网络资源进行恶意下载、复制、传播等操作。
五、用户在录入本部门档案材料时,应按照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录入及上传,不得提供虚假、缺漏的文件信息,应保证所录入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须增加账号或使用权限,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申请,经学校综合档案部门审核后方可增加。
七、当本部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发生变更时,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手其账号及密码,并上报学校综合档案部门。
八、其他个人用户如因工作岗位变更,也必须及时报学校综合档案部门,由档案部门根据实际更改或取消该账号及其权限。
九、用户不得做任何有害网络安全的操作。
十、用户应遵守《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暂行条例》及学校其他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
十一、学校档案综合管理部门有权对用户及其权限进行更改或取消,用户不得有任何异议。
如有违反上述行为,学校综合档案部门将有权对用户的权限进行更改或取消等设置,甚至取消其账号。同时,用户将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档案管理系统使用部门:
部门负责人:
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签名):
电话:
时间:20XX年XX月X日
220XX年办公室档案管理专责个人安全目标承诺书
一、现任岗位工作职责
1.对公司属各部门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鉴定等工作中,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地移交相关材料,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有效;
3.参加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4.按预案执行应急工作;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安全工作承诺
1.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工作,积极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完全任务。
2.做到为人诚实,忠于公司,不做损害公司的任何事情,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做到不说该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转借、传抄公司重要文件不在外面谈论公司的日常管理、内部结构和公司经营情况等重要情况。
3.加强档案室的日常安全检查,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做好通风、“四防”工作,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走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畅通无阻;每天离开时关闭电灯、电脑、门窗、饮水机及其他电器开关电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如进入生产区域,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规范。
5.乘坐公司车辆,服从驾驶员的指挥,做到文明乘车。
6.不在办公室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下班后认真检查办公室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配合公司落实安全规定、安全教育,进行消防知识、防雷电知识的学习,配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保卫、防火教育。
办公室档案管理专责岗位
主任:
承诺人:
XXXX年XX月X日
3档案报送承诺书
编号: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学生公寓4#楼
建设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项目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内,项目工程类别:住宅,工程规模:二级,建筑总面积:27433.34m2,项目投资:国拨、自筹
开工时间:20XX.12.20
竣工时间20XX.10.3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伟利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377557019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有关规定,向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作如下承诺: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包括电子文件、缩微胶片和录像、照片等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内,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资料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回复。
四、本单位保证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按相关规范、标准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准确、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并确保全部是原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改正,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诺单位:(章)
项目法人:
责任人: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