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维稳承诺书
1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合法用工维稳承诺书
为规范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分包队伍诚信履约,维护总包企业和谐稳定和良好信誉,为此,对我单位承接的工程分包,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施工队)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当地政府部门政策及总承包单位管理制度。依法进行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不挂靠、不转包、不恶意讨薪、不围堵,不使用不良记录人员。
二、本公司(施工队)依法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务作业内容、计价方法、劳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复印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所使用的劳务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确保持证上岗。
三、本公司(施工队)全面接受总包项目部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劳务管理各项规定,依规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在劳务队入场时,将劳务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施工过程中,根据劳务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办理人员变更备案。做到每月真实、准确、按时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表、工资表。
四、本公司(施工队)认真遵守分包合同。依据分包合同要求抓好过程管理,按时限做好预结算工作。同时,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做到月结月清,总包项目部支付的费用我公司保证优先支付劳务费。如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而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其后果和经警、公安出警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同时并愿接受总包方处理,并按照拖欠工资额的60-100%接受处罚。
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发生劳务工资纠纷时,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主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挽回负面影响。否则,诚愿接受司法处理。
六、本公司(施工队)将按照总包项目部要求定期对所使用劳务人员进行法制、安全和治安保卫教育,本公司将在劳务人员生活区内张贴公布本公司劳务工作管理制度,本公司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姓名、电话和地点,认真接受总包方及劳务人员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即分包单位、总包项目部、总包单位各一份。
承诺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承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施工队长(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2分包单位承诺书
__________:
由__________(建设单位)建设、__________总承包的__________(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_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__________(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劳务分包承诺书
我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__________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包单位)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2、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3、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4、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5、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劳务有限公司
20XX-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