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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 04-15 栏目:报告

1社保局内部控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

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

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县社保局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自查报告

市社保处:

根据省社保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71号)文件精神,按照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我局不断细化内容,一一对比,详细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一是在进一步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部控制活动全过程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二是各个股室之间的内部控制职责明确、业务信息传递、反馈、监控流程规范。各项待遇支付时,首先业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字,做到了各个环节互相监督制约。

三是多年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学历培训、规范业务流程、优化岗位设置等措施,切实加强了社保经办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及经办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业务运行控制

一是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待遇计算、基数核定、基数增减核定、补缴、缴费基数修改管理、欠费数据库管理、帐户管理、基金收入记账与对账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定、待遇支付、系统口令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库安全管理,稽核监督等主要岗位做到了各岗位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我局“社保信息网”及公告栏上公开社保局服务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图、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理各项业务需提交的主要资料、违规违纪的投诉、追究办法及咨询电话等公诸社会,提高办事的透明度。

三、各种人事、文书、业务、财务档案及时留存、归档保管,做到建档有规定、调档有制度。原始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

三、基金财务控制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分别设立财政专户、支出户,地税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及时拨付财政专户,按月申请资金及时拨付到支出户,确保足额发放。对存入银行的沉淀或当期基金,按其存期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并入了基金。

二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核算和反映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

三是基金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编制、审批、执行,在分析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测算下年度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基金下年度收、支预算,做到了认真、科学、合理。

四是基金的决算报表由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统一设计、统一布置,我们根据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决算报表,认真填制、审核,确保有关数据一致。

五是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核的原则,设立了原始资料审核、出纳、记帐、凭证审核、登帐、会计资料归档、会计负责人等财务岗位。

四、信息系统控制

开展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一是对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软件更新和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局计算机按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重新统计备案,对所有接入局域网的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有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三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严格禁止办公内网与互联网相连,为了防止人为的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使致信息系统的数据丢失,采取了异地备份等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各项基础信息的安全。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

目前我局稽核审计配备2名专职稽核人员,每年按照市局任务要求及社会保险稽核审计程序,编制稽审工作计划,对享受待遇人员组织实施稽核,通过查阅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基数核定表、核实参保时间、缴费年限等情况,核查职工个人档案和待遇资格条件证明原件,核实享受待遇标准,并不定期对各项业务进行抽查,及时反馈主要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虽然我局经办流程及程序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和制定,但有些环节还是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缺陷。

六、整改意见或建议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工作需要时连上网线,不用上网时物理隔离。内部电子文档传送,使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完成,不能随意使用电子邮箱、网上共享等手段。

三是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养老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关于20**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的通知》(青委目督〔20**〕80号)精神,区人社局积极组织人员,对照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进行了认真总结、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局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共创共享机制,抓好目标的过程实施和细节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就业促进工程。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3.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2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8.4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发放培训卷3000份,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836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1.49%;创业培训人数31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7%;培训农民工354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23%。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8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32.07%;在岗培训139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33%;品牌培训33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67%;实现大学生创业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8%,完成目标任务的106.82%;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全区共有247名大学生志愿者,确保了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

(二)社会保障工程。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8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7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34%,完成目标任务的101.3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参保5860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74.8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7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27%。

(三)投资促进目标。实行“一把手”挂帅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投资促进工作。全年共上报有效信息3条,引进四川锐锋核电及重型液压装备制造、成都现代万通新型锚固产品制造和万贯国际五金机电配送项目3个,总投资约41.95亿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实际到位资金3.912亿元,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民生工程目标。已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其中,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29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3.1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57%;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区共有86名“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完成目标任务的115%;有27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完成目标任务的168.75%,有38名“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完成目标任务的115.15%;选派78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毗河以南农村基层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促进11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完成目标任务的119%;新增青年(大学生)创业载体685平方米,完成目标228.33%;新增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1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40%;引进5个创业项目入园发展,完成目标任务的166.67%;实现青年(大学生)就业32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单(专)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区人社局共承担单(专)项目标34项。其中,有2项为我局牵头考核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底,承担的34项单(专)项目标已全面完成。

三、特色亮点工作

(一)主动邀请市级对口部门主要领导到我区检查指导工作。主动邀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为我区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政策及资金支持,共涉及征地农转非超龄人员12000余人,累计资金3亿余元。

(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健全内部风险监管机制,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2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8.41%,直接帮助个体、企业创业44家,带动(吸纳)就业750余人。目前,该项工作被作为经验交流在全市推广。

(三)市级一号工程富士康项目用工招募工作提前超额完成。通过分解细化目标,开展大力宣传、区域劳务合作交流和校企合作等措施,提前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全年共成功向富士康输送273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61%。

(四)创新性组建专业劳务管理协会。结合我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覆盖各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专业劳务管理协会,规范管理,搭建平台,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截止11月,共正式成立劳务管理协会1家,批复了申请筹备成立劳务管理协会3家。

(五)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青年(大学生)工业和现代农业创业园成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力促服务业创业项目集中集群发展。全年共新增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14个。其中,5个项目为电子商务新兴产业项目。全区共8个项目被评为20XX年XX市大学生重点创业项目。

(六)全市率先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提请区委区政府解决了我区农村八大员和原各乡镇(街道)农经站、企业办等机构因政策原因被清退的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共为已确认身份的515名“八大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七)创新社保稽核工作方式。在全市创新性采取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动,共享平台信息,进一步加大社保稽核力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年共稽核检查单位184户,涉及职工19310人,追回少缴社保费25万元。

(八)创新医保基金的支付审核方式。采取定期轮换医保基金经办及审核人员,不定期变换审核重点、抽审内容等方式不断提高审核质量,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全年共审减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332.27万元。

(九)全市率先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今年8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在10月中旬接受了国家仲裁机构办案质量检查组的检查,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在11月中旬接待了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巡视员董平一行到我区调研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存在困难或问题

虽然今年我局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在全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问题更加突出,就业工作仍然艰巨。

(二)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利用耕地保护基金缴纳社保费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新问题并存。

(三)基金监管效果还需提高。医保经办机构缺少具有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员,目前使用的系统审核步骤繁琐,且审核量大,医保基金监管效果不佳。

(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压力较大。劳动者诉求日益多元化,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监察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压力较大。

五、20XX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思路

(一)优化目标管理机制。一是优化领导机制。将目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立局长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具体执行人的工作领导机制。二是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年度目标督查台帐,记录季度、半年目标推进情况,为促进目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三是优化联动机制。建立对口联络制度,注意与上级对口部门和区内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加强协调衔接,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二)把握目标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把握制订环节。按照“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要求,将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报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联合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二是把握运行环节。采取全过程跟踪,实行定期督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承办单位每月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通报,确保目标的正常运行。三是把握考评环节。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自查自评,报牵头部门认定,提出考核、奖惩意见,再报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综合评定,确保目标考核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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