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修理业责任书
1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中央和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现由海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与责任单位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机动车维修厂家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定期组织维修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工艺规范》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时必须做好:
1、维修前的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
2、竣工出厂前,必须由持质量检验证的检验员签字后,方可出厂,否则,由此造成机械事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由维修厂家承担一切责任,并按规定进行无偿修复或赔偿。企业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项进行维修。严禁签发虚假或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严禁只收钱,不维修。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配件,严禁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四、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好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五、法律责任: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如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由企业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海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安全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机动车维修企业员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人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声誉,保障社会安定,根据上级要求,本企业(甲方)与员工(乙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一、目标
1、无维修责任事故;
2、无人身伤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事故;
4、无火灾、火险事故;
5、无违法治安案件;
二、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学习和开展各类劳动竞赛活动。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及时组织或通知乙方参加安全培训、复训和考核工作。
4、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建立各项安全台账和档案,及时收集安全信息,并在生产经营中合理地运用。
5、在生产经营中加强安全监督和指导,对违章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6、对乙方安全管理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自觉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优质服务,维护企业声誉。
2、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不无故缺席,与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请假,但事后必须补课。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酒后修车,严禁酒后操作设施设备,做好事故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维修安全。
4、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检查、更换灭火器及用电设施设备。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疲劳操作。
5、发生事故,要立即按照紧急预案处置,报警和抢救,减少事故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四、考核办法
1、本责任书企业每月进行讲评,年终进行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本责任书考核期为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本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甲方),企业员工(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修理厂维修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等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一贯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本年度生产安全工作中,预防一切事故的发生,现安全科与维修工签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控制指标
1、不发生因源头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不发生操作失误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
3、不发生火灾、火险责任事故。
4、不发生违法治安事件。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所有规定。
2.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个人必须保管维护好单位配备的各种安全设备、消防器材以及其他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及时解决。
4.平时要自觉的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
5.在检修或清洗车辆时注意保护环境,严禁油污随意排放,根据公司“谁污染、谁治理、谁负责”的精神,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个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责。
三、责任书签订: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考核部门:安全科
考核负责人:
被考核从业人员: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