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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 04-13 栏目:信函

1白店初中春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一体化网络,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经常进行法制安全纪律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3、学校和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跨越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责。

5、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由肇事方负责。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或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不准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里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学生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锐利器物等。否则,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

9、学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家长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

2、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3、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得无理纠缠,大闹学校。

6、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7、家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两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到校参加家长会。

四、寄宿户主方面

1、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合理收取住宿费。

2、必须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否则承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3、寄宿生如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应当坚决制止教育,并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和家长,不得瞒哄包庇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许学生与学生或者与外来闲散人员在住户投宿、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会,或者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为。

5、每天晚上必须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窜宿。

6、为学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学生有困难热情帮助,有病时积极协助就医治疗。

五、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执存,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或本期结束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责任书由白店中学负责解释,各方应严格遵守。如学生发生问题各方协议解决不成时,申诉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班级:学生:

班主任:学生家长签名:

寄宿生:寄宿户主签名:

学校(盖章):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2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肖营子初级中学《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应当对经常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饮食、用电、意外伤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确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遵守学校安全纪律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纪律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单车返校,严禁坐“三无车”和多人乘坐一辆摩托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者责任自负。(三无车是指:无营运证、无行驶证、无牌照)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9、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三厅两室一吧是指: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棋牌室;网吧)

10、不准私自下塘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以外的时间内,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2、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协约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要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在家住的学生,安全教育由家长负责。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15、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6、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7、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若违反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了意外伤害和其它后果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学生各执一份,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子弟并履行自己的责任。

中学(盖章):

肖营子初级中学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3月1日

3宝龙山蒙古族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住宿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5、严禁学生在寝室、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6、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7、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9、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2、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3、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内,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xxx中学

20XX年2月6日

4五原三中在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1.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2.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珍爱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黄色影视录相等,消除个别性格偏执的学生,在遭受失败与挫折时产生轻生或报复的念头与行为。

3.学校经常对老师进行爱生教育,引导老师改进育人方法,改进教学方法,对个别有意无意用语言或举止伤害学生的老师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2.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2.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职员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3.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长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长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5**中学住宿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权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没有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一、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间遵守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告诫子女不要在宿舍楼内吃零食、喝酒、抽烟,特别是不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

4、告诫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长打电话请假。

5、子女在校期间因病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6、家长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给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

7、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8、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要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要多些关爱和鼓励,少一些简单和粗暴。

10、告戒子女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

二、住宿生的责任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规校纪。

2、遵守住宿生的各种制度要求。特别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按教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规,按时离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远离火源,不带任何有火灾隐患的物品进入楼内。

5、保护楼内一切设施,严防搬弄各种开关。不要动用电源插座及电器设备,严防触电。

6、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贵重物品不要带进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离校,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损伤自己和影响他人

9、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签章: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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