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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承诺书

时间: 04-01 栏目:信函

1兵营镇中心学校教师网络安全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人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本人职责内学校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本人承诺按照本部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人承诺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人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人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莎车网通中学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服务我校教育事业,确保我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一、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人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凡公用部位的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不得私自外接无线设备或路由器,建立上网人员登记制度和上网日志保存备份制度。

四、本人承诺接受学校及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五、本人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极端宗教主义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络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二级网站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领导责任

1、根据“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学校实行校、院以及相关单位二级负责制;

2、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3、院系党总支书记作为网络平台上建立二级网站的第一负责人;分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是直接领导人(由我院分团委书记担任),对本单位所设立的二级网站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二级网站信息发布负责人由我院分团委新闻部部长担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责任制的实施,做到:

1、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院《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审查主页的信息;

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

(7)宣传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

(8)侵犯知识产权的言论等。

2、及时做好信息上网审批和备案工作;

3、原则上不得开设BBS和聊天室服务,如确需要开设BBS功能,须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并由院团委每天定时检查留言内容,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删除;

4、按照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上网保密工作;

5、二级网站信息发布负责人必须对所维护的栏目负责,做到审核新闻内容,及时更新新闻;

6、网页信息发布负责人必须对上传信息附件进行有效的查毒、杀毒;

7、二级网站信息发布人员若要将信息发布到学院主页面,需经过院团委书记审核通过,重大信息发布须经院党总支书记批准;

8、二级网站信息发布负责人必须管理好管理员账号,使用强密码,按保密规定不将账号密码外泄给其他人,在更新信息发布负责人时应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员将为新上岗的信息发布人员分配新的信息发布账户和密码,并删除旧账户和密码。

9、网站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文件通过病毒程序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处理。

三、处罚

1、院行政部门配合学校网络技术中心定期检查二级网站发布内容,如发现问题,可责成迅速整改,直至停止其网络运行,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如果在二级网站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信息监管不严,播发有损学校名誉和形象,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或出现有害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删除,导致有害信息蔓延的,接受学校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四、其他

1、本责任书由院党总支书记与任期内二级网站安全管理员(即院团委书记)以及网站信息发布人共同签订,一式三份,学院行政与团委各执一份,上交学校教务处(或网络中心)一份;

2、责任人变动,由院党总支书记与对应任期内新的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二级网络负责单位

二级网络安全管理单位(或部门)责任人(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二级网络安全管理单位

二级网络信息发布部门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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