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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司法所自查报告

时间: 03-08 栏目:报告

1李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近年来,李棋司法所在红塔区司法局及李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奋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司法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业务能力,经过不断的努力,李棋司法所实现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定人定岗。现有在编工作人员2名,协勤人员2名,所长为实职副科级。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7间,建筑面积236.65平方米,使用权面积429.80平方米。“两证”齐全,按照“四室一站”要求合理布局,逐步完善、配齐现代化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均已具备。为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司法局[20XX]23号文件《玉溪市司法局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荐评选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通知》的要求,李棋司法所对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自评:

一、组织建设(10分,自评10分)

1、李棋司法所由红塔区机构编制部门正式行文批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2分,自评2分)。

2、李棋司法所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为红塔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红塔区司法局和李棋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红塔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2分,自评2分)。

3、在编工作人员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2名。已按相关要求定人定岗。(2分,自评2分)。

4、李棋司法所长为实职副科级,任免、使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1分,自评1分)。

5、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72号)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1分,自评1分)。

6、明确党(团)员隶属关系,并按规定开展党(团)活动(2分,自评2分)。

二、队伍建设(10分,自评10分)

1、李棋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由李良玉任所长,中共党员,具备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能熟练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1分,自评1分)。

2、李棋司法所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及协勤人员具备基层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创造性开展工作和较强的业务能力(1分,自评1分)。

3、李棋司法所工作人员无违规请吃受礼,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守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工作中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2分,自评2分)。

4、我所每周五都参加”周五街道干部培训学习会”同时于会后组织召开司法所所务会,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2分,自评2分)。

5、认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所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制定岗位目标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2分,自评2分)。

三、业务工作(50分,自评49分)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10分,自评10分)

按照人民调解“六统一”标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了连续三年无因民事纠纷引发自杀、群体性械斗。

(1)街道及所辖9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积极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分,自评1分)。

(2)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标牌”六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场所、经费”六落实(1分,自评1分)。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员,全面掌握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册,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名册。为及时了解各居委会纠纷排查、调解情况,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委、信访办召开每季度一次综治维稳工作会暨调解主任例会,由各居委会通报本季度纠纷排查、调解情况,有何重大、疑难纠纷,交流成功调解经验。(1分,自评1分)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预防工作。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完善了李棋街道的法律信息服务网络。(1分,自评1分)。

(5)指导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司法确认等业务工作登记,及时、准确、完整的反映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情况;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做到认真审核、一案一卷(1分,自评1分)。

(6))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重大纠纷讨论、学习、例会、回访、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对调解人员、调解范围和原则、调解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事项的公开明示制度(1分,自评1分)。

(7认真执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人员)专项治理、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反馈、矛盾纠纷调解督查等制度,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落实有专项记录(1分,自评1分)。

(8)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同司法行政内部律师、公证、普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的联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各部门相关涉法问题,主动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请求相关部门配合支援;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工作落实有专项记录(1分,自评1分)。

(9)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年内无因民间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引发自杀、“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1分,自评1分)。

(10)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得到落实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订有《人民调解》等业务学习期刊(1分,自评1分)

(二)社区矫正日常工作(8分,自评8分)

对现在册的32名社区服刑人员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1)建立衔接机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等执法工作,确保刑罚依法规范执行(2分,自评2分)。

(2)日常监管教育制度有效落实,定期开展排查分析和专项检查工作,宣告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无违规行为,对重点人员管控率达100%(2分,自评2分)。

(3)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建立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积极开展帮困扶助,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措施(1分,自评1分)。

(4)入矫、解矫建档率达100%,解矫归档率达100%。信息报送及时,建立动态分析制度,动态信息监控管理平台规范运行(1分,自评1分)。

(5)无脱管、漏管情况,有应急处置机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重新犯罪案件,重新犯罪率低于0.5%(2分,自评2分)。

(三)开展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5分,自评5分)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悬挂法律助标识(盾牌形牵手图)、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加大办案维权力度,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少于3件(2分,自评2分)。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拓展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开展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1分,自评1分)。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思想、业务建设,定期、不定期开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案,按标准统一收费,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规范服务(1分,自评1分)。

(4)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违规违纪和投诉问题(1分,自评1分)。

(四)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6分,自评5分)

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现了安置帮教率100%。

(1)安置帮教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有专职工作人员。(1分,自评1分)。

(2)安置帮教各项日常工作开展扎实。档案齐全,建档率达100%。帮教措施有力,帮教率达98%以上。拓宽安置渠道,安置率达90%以上(1分,自评1分)。

(3)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核查率达95%以上。落实必接必送工作措施,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100%,一般帮教对象衔接率达80%以上(2分,自评1分)。

(4)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真情扶助、扶贫救助、困难援助等帮扶活动,解决特殊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分,自评1分)。

(5)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刑释解教人员的走访、排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和帮教力度,组织社会帮教力量每年至少两次进入监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1分,自评1分)。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分,自评5分)

协助基层党政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为群众(含学校)上法制宣传课2次以上。做好“法律进企业”试点工作,推动“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1)做好行政区域内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员队伍培训工作(1分,自评1分)。

(2)按照普法重点并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加强有关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大力宣传涉及劳动(经济)合同、公共就业服务、医疗保险、公民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分,自评2分)。

(3)充分利用街道法律辅导站、社区广播站、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制宣传材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2分,自评2分)。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4分,自评4分)

结合街道实际,及时为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年内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得到肯定(1分,自评1分)。

(2)协助李棋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基层干部法律培训,提高基层党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1分,自评1分)。

(3)主动为街道办事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好本地区重大经济、社会事务(1分,自评1分)。

(4)巩固和拓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1分,自评1分)。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5分,自评5分)

(1)根据街道办事处委托,协助街道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2分,自评2分)。

(2)贯彻调解优先、依法处置原则,主动争取相关部门协助,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分,自评1分)。

(3)做好群体性、随时可能激化等重大疑难纠纷的化解疏导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2分,自评2分)。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分,自评4分)

(1)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1分,自评1分)。

(2)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安全创建等群众性活动(1分,自评1分)。

(3)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研和分析预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相应对策建议(书面材料)(1分,自评1分)。

(4)协助基层政府建立健全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激化、扩大的预防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重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1分,自评1分)。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3分,自评3分)

四、所务管理(18分,自评18分)

李棋司法所“两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齐全,办公设施配备:公务用车、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均已具备。办公用房按照“四室一站”设置:所长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法律援助站。外观统一,正面悬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徽”及“人民司法”、“司法为民、热情服务”,司法所大门两侧悬挂有:红塔区司法局李棋司法所、红塔区李棋镇法律服务所和红塔区法律援助中心李棋法律援助工作站,,外观整洁美观,整体办公环境美观、庄重大方。

五、物质保障(12分,自评10分)

1、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有土地证和产权证。(4分,自评4分)。

2、办公设施齐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业务设备;业务用车协调同街道综治维稳办共用实现微机联网。(2分,自评1分)。

3、建立完善业务办公设施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设施资产账目,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办公用房、业务装备、车辆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办公用房、业务装备、车辆等无出租、转借情况(2分,自评2分)。

5、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到位,专款专用(4分,自评3分)。

经自评,合计总分97分。

2某某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自查报告

某某镇下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社会矛盾激发点多,从而决定了我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尤其是加强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我镇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总结前期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镇党委、政府多举措对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保障,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问题,抽调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效运转。二是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投入,促进硬件建设。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保证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办公面积近平方米,办公室、调解室一应俱全,并配备了电话、电脑、饮水机及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施。三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领导。为促进司法所规范工作,我镇加强了对司法所工作领导和考评,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团结协调,作风扎实,工作规范,特别是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司法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规范化建设,我镇克服困难,始终抓住既定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创造条件,从长计议协商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多渠道筹资4.8万余元,解决司法所的办公用房2间,建筑面积达平方米,所容所貌焕然一新,软硬件建设都很规范化,使司法所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镇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得镇司法所实现了“四个到位”、“四个统一”,即办公用房建设到位、办公设施添臵到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转换到位,标识标牌统一、职责制度统一、文书台帐统一、业务档案统一,与此同时,我们还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审前社会调查的各类文书,为镇司所配备了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摩托车,有效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使得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和制度建设、文档资料等软件建设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三、司法业务开展情况

镇司法业务主要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工作情况,参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档案。今年1至6月,全镇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件,为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条,防止群体性械斗件,开展法律宣传及义务咨询活动场次,普法受教育人数达到人次。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司法所注重档案资料的整理保存,做到各类业务簿册齐全,记录清楚,相关法律文书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部署明确,措施得当。针对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力、监管帮教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镇司法所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司法职能发挥情况

为充分发挥镇司法职能作用,我们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对照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强化管理,找差补缺,逐步提高。目前镇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资料规范,上级配备的电脑、传真机、摩托车等得以正常使用和妥善维护,干警业务精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六进”活动得到了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镇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各村委会、包村干部配合司法所采取深入到村、走访到户、逐人对照的工作方式,深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共同做好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了镇村三级普法网络,积极培训普法骨干,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利用综治宣传月、反邪教法制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营法制宣传氛围,近两年来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我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软件档案建设情况

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既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需要,更是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从完善司法所业务台账档案管理入手,采取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镇司法所共制作调解文书“一案一档”卷、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卷,全镇30个村调委会全面完成“四簿一册”登记。全所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团结一起,对司法所的内部制度进行了完善、资料台帐进行了完备整理,通过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容所貌发生了很大改变,全所干警将全力以赴,积极争取,大力加强对软件档案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通过软件档案规范化建设,确定将民调档案作为软件规范化建设重点,一年来,搜集整理民间纠纷多卷,调解率100%以上,成功率92%以上,件件立案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六、群众评价及存在问题

镇司法所高度重视来自群众的呼声,主要通过做好三项项工作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一是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司法工作。二是通过群众的外部监督及内部的自察自纠,查找问题出来之后我们改正作风的建设。三是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推动我们三项工作的落实。虽然如此,镇司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当前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不开局面、处于被动的问题,主要是对自身性质、职能与作用的宣传工作做得相当不到位。二是由于司法所本身行政执法能力弱,加之各项职能工作机制建设不完整,衔接有障碍,司法所发挥职能的作用和解决群众具体问题难度大,与群众寻求服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司法所承担的职能多,人员少的矛盾造成了我们工作重点不突出,疲于应付现象导致使干部群众对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满意度偏低。三是司法所现在开展的几项主要工作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的部分工作具有雷同之处,且各项职能工作都遇到了政策性的诸多问题,致使工作停滞不前,造成司法所未能依法高效地履行各项职能。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某某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大安臵帮教工作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全力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完善各项司法举措,进一步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3淖毛湖镇司法所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所部门,是党委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我镇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效结合我镇司法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复验考核标准》,自查自评95分,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考评标准5分,自评得分5分)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在狠抓司法所建设的同时,加强我所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每周进行一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治理论等。目前我镇司法所名称规范,即:伊吾县淖毛湖镇司法所。司法所由淖毛湖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伊吾县司法局作业务指导。

二、干部队伍建设(考评标准6分,自评得分6分)

今年以来,我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司法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1.学历及人员

司法所所长具有大专法律专业学历,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10余载;司法所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编人员1名,都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知识。

2.培训

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日、办公室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集中学习《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司法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配合综治办做了如下工作:

3.1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毫不放松地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针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防范“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组织及其他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3.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对各种反动宣传品的查缴力度,严厉打击制作、传播首恶分子,坚决铲除制作、运输、销售窝点,封堵反动宣传品入境通道,交货社会环境,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

3.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

3.3.1、各村、各单位的居民区要严格管理,组建治安联防分队、治安联防小组、各社区选出负责人,落实“十户长”、“楼栋长”责任制,进行治安巡逻,信息上报。

3.3.2、节假日要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表,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坚决予以通报和处罚。

3.3.3、形成防范网络:门卫值班、内部治安巡逻、领导带班、群众性治安防范。

3.3.4、在治安防范上必须做到“七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职工闹事案件、无内盗、无火灾。

3.3.5、制度健全:领导带班巡逻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制度、易爆燃物品及暂住人口管理等制度健全。

3.3.6、认真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防矛盾激化。

3.4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首先是要纳入视线,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要看死盯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实施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3.5、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护线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电力设施模范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活动,成效显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比上年下降。

3.6、加强“扫黄打非”及“禁毒”工作,加大查处“黄、赌、毒”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村)创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效果明显。

3.7、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治安秩序的管理。所有中小学都要聘请法制副校长,中小学年内开展禁毒教育达两个课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料,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有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并开展“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

3.8、确保“四个不发生”。确保实现不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在全镇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

3.9、加强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到位,重点要害单位清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并有应急预案;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范畴,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事故下降;加强边境地区管理,无严重影响边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热点问题;交通管理措施不断完善,重大交通事故比上年有所下降。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做到经常性开展,保持良好的治安环境。

3.10、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作用发挥明显,做到日清周结月报,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登记“两个100%”。伊吾县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议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区域集中整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对区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全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按照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淖毛湖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整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三项管理”。通过落实三个保障,即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建立三项制度,即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制度、两见一登记制度、责任查究制度;

三、业务能力建设(考评标准65分,自评得分62分)

1.人民调解工作

1.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形成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组织网络体系。现我镇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11个,镇调委会1个,兵地联调委员会1个。

1.2矛盾纠纷化解及调处情况。我镇坚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并以“和谐快车进万家”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下村接访,由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村入户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24起,成功调解117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5%以上,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淖毛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更好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我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我镇开通了6725046法律援助热线,随时向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接受法律咨询和检查。至今运作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

3.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按照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化、规范化;教育学习具体化、多样化;对社区矫正人员排查登记,做到人员的底子清,并造册建档,且严格做到四帮一(即一名班子成员,一名机关干部,一名干警,一名村干部)。矫正小组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卷,内容规范,记录齐全。据统计,20XX年我镇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人,矫正率达到100%。成功推荐就业1人,在家务农1人。

4.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镇党委、政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司法所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努力建立普法宣传运行机制,拓展法制宣传平台,推进“六五”普法的实施;针对不同类别和层次,对普通群众进行普及性教育,努力提高宣传效果;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社、进学校,在各个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至目前,我镇共10个行政村,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四、所务管理建设(考评标准7分,自评得分7分)

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高效开展,我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请示汇报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文明行政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报表统计上报制度、安臵帮教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等;三是建立各类台账,主要有:纠纷调处情况登记册、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登记册、法律咨询登记册等工作台账。四是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

五、基础设施建设(考评标准17分,自评得分15分)

我镇不断加快司法所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在上级的支持下我镇建立了人民司法办公室,上级部门为我镇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司法办公车等基础设配,大大改善了司法所办公硬件。同时我镇不断加快司法所软件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名册、纠纷调解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等本册,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习,强化规范服务。目前我镇司法所车辆、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

六、存在问题

1、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只能靠经验、靠领导的重视程度来推动,工作缺乏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束缚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基层司法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人员、资金等诸多因素,这些还是真正难以落到实处。

3、司法调解作为一种以和解为核心要素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于没有强有力的专政机构作后盾,这样容易导致受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环境观点及外界压力,而可能出现不平等。

三、几点建议

1、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议整合农村司法所工作资源,建立有机衔接的机制,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以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

2、在现实普法中司法部门、宣传部门、执法部门都普法,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普法教育机制,造成普法泛滥,使普法质量不高,分散了全社会的普法资源,单独的司法所的普法依法教育还没有深入人心,普法形象还没有得到老百姓的认同。建议建立统一的普法教育机制。

3、建议加大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使农村的弱势群体、生活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或纯女户家庭打得起官司,无“关系”的人也能打赢官司,从而增强法律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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