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管护责任书
1桂花村道路硬化工程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瓦室镇桂花村村民委员会特与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所有施工人员及进出车辆及机械设备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负责派专人(安全员)监督和管理。
1.进入施工场地,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队要有专职的安全生产负责人,配备安全员,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戴安全帽。对于安全各个环节,要每天检查,特别注意细节,排查隐患。
3.施工现场内不准打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等带有安全隐患的服饰。
4.在施工路段(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爆破作业时必须提前告知村委及附近村民,并加强警戒。
5.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或地段。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机械作业设备及安全装置。
7.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场地,不准在施工队现场打闹。
8.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及材料。
9.在施工过程中(如操作挖土机、搅拌机等机械作业),因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整个工程中应管理好各项安全。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责任书由上述双方平等协商且一致同意所定,双方应据此相互监管和约束,不得违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镇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工程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我镇农村道路路网结构,加快推进全域城镇化建设,更好的完成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和《20XX年滕州市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制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目标。
在我镇辖区内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公里。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是指:纳入我市电子地图信息管理系统或享受过上级补助资金计划的农村道路;其他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均为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
二、建设标准
所有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均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验收等标准规范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道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米,路面应采用沥青混泥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类型,水泥路面一侓采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cm;沥青路面厚度不得低于3cm;路面结构层需满足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要求;路基、路肩、安保、绿化等附属设施,参照《滕州市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道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米,路基宽度不少于6米,有条件的可以适当加宽,路面不应超过6米。路面应采用沥青混泥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水泥路面一侓采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cm;沥青路面厚度不得低于3cm;路面结构层需满足四级公路建设标准(水稳碎石厚度不得低于3cm,二灰碎石厚度不低于18cm,石灰层基层厚度不低于20cm。)附属设施配套合理、齐全,建成后道路应满足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出行要求。
三、建设要求
(1)各党总支、村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优选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需实行招标备案制度,由镇政府将招标文件、招标工作报告等材料按规定上报至滕州市交通运输局,由滕州市交通运输局整理上报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2)所有建设项目均要实行监理制,各党总支、村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选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也可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监理。
(3)所有项目开工前均要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项目的开工、竣工、交工均要按国家规定到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相关的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开工申请、交工验收等手续。
(4)农村公路改造时,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并与桥涵排水相结合,并做好美化、绿化,确保路基及边坡稳定,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同时,应在急弯、陡坡、高路基、临江、临河和临水路段,设置护栏、护桩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以确保行车安全。
四、建设进度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程进度报送要求,每月25日前向镇农路站上报项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并按要求控制好工期目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镇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党总支、村:(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粤交规[20XX]452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制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目标和范围
积极争取省、市、区的有关扶持政策,计划从20XX年起,重点建设建制村之间相连的公路、通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公路以及延伸学校、养老院、农田示范区、生产园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人流、物流较多等地点的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
二、建设标准
(一)新农村公路改造一般应该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路段,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平纵面指标,但路基宽度不得少于4.5米,路面宽度不得少于3.5米,并设置必要的会车段,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要求。
(二)新农村公路路面结构原则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板厚一般为20cm,最低应不小于18cm,抗弯拉强度不得小于4.0MPa,路面应平整、抗滑、耐磨,路面平整度用3米直尺检测时与路表面最大间隙应不大于5mm。路面所用砂石、水泥和填逢料等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下的路基必须密实、均匀和稳定基层应具有足够强度和板体性,基层应尽量采用水泥稳定类材料,如砂(砾)石、石屑等,其厚度应不少于15cm。当利用原有的砂土路面作基层时,原路基必须稳定密实,弯沉值达到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原路面平整并符合路拱横坡要求。
(四)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一般应不低于公路-Ⅱ级的要求。利用原有桥涵的,原荷载标准低于原技术标准汽车-15级的桥涵与路基同宽。
(五)新农村公路改造时,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并与桥涵排水相结合,并做好美化、绿化,确保路基及边坡稳定,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同时,应在急弯、陡坡、高路基、临江、临河和临水路段,设置护栏、护桩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以确保行车安全。
三、组织实施
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工程招投标:使用国债资金建设的新农村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使用农民投工投劳建设的路基工程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达到招标规定投资限额的路面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在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纠正、查处。
四、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是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界面清楚、责任明晰、控制严谨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凡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市交通局直属分局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五、建设进度
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工程进度报送要求,每月25日前向市交通局直属分局上报项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并要求控制好工期目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六、廉政建设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订立廉政建设合同,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期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七、安全生产
项目业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应结合工程实际,建立符合本地区工程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八、明确工作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2、制定全区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规划和计划。
3、负责申请省、市、区的补助资金,并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4、负责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工作。
5、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专项资金使用及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与监督,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镇(办)政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2、组织辖区内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3、负责筹措和落实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配套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4、要建立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公示制度,使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成为阳光工程,不得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
5、负责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的征地拆迁及其费用,无偿提供建设所需的土、砂、石料场。
6、负责发动当地群众以自愿的形式参与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惠州市交通局直属分局 镇(办)政府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