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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维护权益作文

时间: 03-13 栏目:话题作文

1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各个国家都有法律,法律也随时随地的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学法、尊法、守法、懂法。这样我们就可以做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公民。可是,在我们身边就是有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不法分子,在我的眼里他们就是“坏蛋”,但是我们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要给他们改过的机会,也许他们还会是一个好的公民。有时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事,事情过后,他们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是已经没有后悔药可吃了。比如:一个人闯了红灯,可是闯了就闯了,你并不能说自己是冤枉的,谁叫你闯红灯了呢?这些罚单还是要交的,所以,法律就是那么冷酷,你做错了事,就是要受到惩罚,哎,谁叫你不小心呢!

可是,有些是并不是你不小心而造成的,而是你故意去犯法,比如:偷钱包、抢劫等,这都是不法分子的行为。现在我就来给你们讲一个关于不法分子犯法的事情吧。

李大爷老俩口一大早来到街上购年货,见街头许多人围在一边,并不时有人喊:啊,我中了50元、我中了100元于是老人挤入人群想看个究竟。一个中奖人告诉李大爷:这是免费摸奖,纸盒中的纸团印有1-8中的一个数字,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从中摸出一个纸团,即开即奖,如果摸到的是“1-7“中的一个,可以按照设定的奖项领取奖金(奖金20元到300元不等),如果摸到印有数字“8“的纸团,则出20元钱购买市价20元/瓶的洗发露。见是免费摸奖,老俩口决心试试运气。可谁知运气不佳,摸出的全都印着“8“字的纸团。不到5分钟,随身携带用于买年货的300元钱就被摸个精光。没有钱买年货了,怎么办?老人来到日杂品店,决定将摸奖买来的15瓶洗发露半价处理掉,买点年货回家过年。可店主告诉老人,这些洗发露全是不值3元/瓶的假冒货。两老随即回头找设奖人论理,设奖人不予理睬。

像这样的不法分子多不胜数,在我们社会上我们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这些不法分子,不要被他们骗了,自己多一个心眼,对于这些事情要勇于举报和揭穿,让那些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轻信这些骗人的不法分子,时刻提防他们噢!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用于鉴别哪些事情是合理的,哪些事情是违法的,时刻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但在深圳有许多景点对超过1.40米的小孩就要买全票了,才不管你是不是中小学生呢。可是在这一点上香港就做得很好,我去过香港的海洋公园也乘坐过地铁,它们的门(车)票分成人票和儿童票。因此,我觉得深圳这样做对中小学生是不公平的,我认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我在这里衷心地希望这些景点的老板能尽快改正,让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儿童尽可能地得到未成年儿童应该得到的半票优惠。像这样违法的事情在社会上还很多,希望我们小朋友从小就要用法律的眼光去鉴别。

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多学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今中国是个法治社会,作为承载中国梦未来发展的青少年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应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无论是日常生活中、了解遵守交通法规,还是长大工作进入社会学习运用劳动法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治护航”对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

如何要法律更好的、更全面的护航我们的成长,这要从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四个方面去贯彻和落实。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现阶段更多做到的是从课堂和一些法制节目中学习、了解法律,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中去遵法、守法。遵法和守法从小做起,从我们个人做起,就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最大贡献,是对和谐社会的最大益处。但是与此同时,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我们目前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足。

很多同学认为我们只是青少年,不需要也不知道如何用法,认为这和自己还很遥远,其实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最近新闻上经常会看到一些青少年遭受不幸的事情。无论是“广西百色助学网事件”,还是湖南“12岁妈妈怀孕生子”,又或是群殴门校园暴力事件等等,青少年合法权益受侵事件屡见不鲜。在这些事件背后,是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对用法的无知。例如在广西的助学网事件中,助学网创始人通过强迫受资助少女,才把外界募集来的助学金给他们,这是很令人发指的。但是当媒体和警方介入进行调查的时候,受害的女孩不仅不协助调查惩罚侵犯她们的罪犯,反而抱怨因为对方被抓,现在无法拿到助学金了。其实倘若她们懂法、会用法就可以在对方第一次试图不轨的时候,举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坏人会被惩治、属于她们的助学金也会正常到她们手中。

法律意识的不足,不会用法使得国家为保护我们的一道道法律屏障形成虚设。我们应该勇于和敢于运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保护法》是我们最明确的保护屏障。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向侵害我们权益的坏人和行为说“不”。

3我的消费维权故事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培养学生的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让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市工商局、鄂州日报社、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我的消费维权故事”有奖征文活动,而我是其中的一员,当然得把自己的维权故事讲一讲。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20XX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XX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XX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知道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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