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施工单位廉洁承诺书

时间: 02-18 栏目:信函

1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现已中工程,根据招标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施工中的廉政要求作如下保证: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4、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5、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6、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7、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8、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11、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园区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施工单位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XXXXXXXXXXXXXXX扩建工程中,特订立本廉政承诺书。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承诺单位:XXXXXXXXX公司

项目经理:

年月日

3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廉洁承诺书

为响应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完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我鑫鼎大厦项目基建管理队伍清正廉洁的崇高形象,保障项目目标在公正、和谐、透明的管理氛围下顺利达成,从而在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并随时随地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管理的人员(鑫鼎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部门)须自觉遵守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道德要求和服务公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二、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如实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档案,并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资料负责。

三、不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材料供货方索取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财物馈赠,不在施工方、供货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严格管好身边人,不接受任何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为自己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或其它私事提供方便。

五、自觉执行本工程项目实行的回避制度,不从事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属、朋友经营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及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不接受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

七、不能因施工单位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施工方或其它分包单位。

八、不与承建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等业务活动在私下商谈而达到相互的利益,不干预承建方自主施工及工作安排,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九、遵守社会公德,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共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

十、不参加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邀请的可能对公正管理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它消费活动;若确有工作需要而须主动宴请及其它出差事宜,可提前向公司申请获准,费用可向公司财务实报实销。

十一、严格执行现场签证的“量价分离”制度,遵守现场签证的程序,尤其是针对需重新分析组价的项目,须严格把关,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十二、针对项目结算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及规定办理,结算资料必须经过专业管理人员的认真审核和批准,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有效,结算时与施工单位有较大分歧时必须经过集体分析研究后做决定,不能个人许愿或承诺,更不能采取加价给回扣的办法索要好处。

十三、按照聘用协议的规定在日常项目管理或监理工作中,不擅自离聘,对因个人擅离职守给项目造成损失,须按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若有违反以上行为愿接受公司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