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书
1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离校登记等相关手续,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XXX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暑假放假时间为:20XX年XXX月XXX日
十一、收假时间为:XX月XX日—XX日,XX月XX日晚XX准时在教室上晚自习,开班会;
十二、补考时间为:XX月XX日—XX日;
十三、正式上课时间为:XX月XX日;
十四、成绩查询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十五、、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班级:
学生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信息工程系学生离校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是学生顺利毕业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我系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与实习学生签订本责任书,以增强学生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主动维护学校的形象。若因违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按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学生在实习中,要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因不听用人单位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实习期间,学生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四、任何人不得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非法传销组织。
五、学生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因工作压力过大带来的心理异常造成的自杀、自残、自伤等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因不适合实习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上报系所在专业教研室申请调整实习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七、本责任书未列举的其它情况,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专业和学生本人各一份。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信息工程系专业
责任学生(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学生离校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离校实习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是学生顺利毕业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我院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河西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实习学生签定本责任书,以增强学生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一、实习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财务、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并且对自身的人身、财产、交通安全负完全责任。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主动维护学校的形象。若因违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按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实习单位的安排。
四、学生在实习、实训现场,必须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因不听用人单位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学生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因工作压力、情感问题等带来的心理异常造成的自杀、自残、自伤等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实习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事故,由学生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不得参加或参与赌博等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酒吧、歌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严禁吸烟、酗酒;严禁私自进行游泳、拳击、登山等危险性活动。因违反这些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八、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与班主任和指导教师联系,由系实习指导小组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无理取闹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者;
(2)不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实习单位造成较坏的影响和财产损失者;
九、指导老师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安排、管理、实习指导,并有义务对实习的学生进行业务及安全指导。
十、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做好登记工作,并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学生应当及时将自己的最新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信箱、QQ等)告诉实习指导教师。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院办公室、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各一份。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河西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盖章):
指导教师(签字):
签订时间:
学生(签字):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