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本经营点向XX街道和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私自进货,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局、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单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承诺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安监局、镇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产品,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不销售超标准产品。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存一份,镇安监所一份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20XX年2月____日
3烟花炮竹销售(零售)安全承诺书
我叫______,系______村人,我申请在____________设立烟花炮竹销售点,为做好安全工作,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严格按照《烟花炮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负责人、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烟花炮竹经营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等的规定做好经营工作。
二、保证销售从合法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炮竹,不销售假冒、劣质存在隐患三无产品。
三、保证每天经营后将烟花炮竹不在楼内或有人居住的地方存放、保证不违规超量存放烟花炮竹,保证临时存放地点与居民居住点保持国家规定的有效安全距离,经营地点和临时存放地点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用品和设施。
四、保证不在《烟花炮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销售地点以外销售,不走街串巷销售、不流动销售,不违规经营,不超量存放烟花炮竹。
五、保证不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变更、涂改销售《烟花炮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六、保证服从配合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和镇村干部监督检查,守法经营,服从管理,做好安全工作。
七、保证自愿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元。
八、保证自觉遵守好以上承诺,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炮竹销售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处罚,罚款可由执法部门从风险抵押金中罚没抵扣。
承诺人:
担保人(村干部):
承诺时间:
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担保人、镇安监所各持一份。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承诺书
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承诺一式3份,xxx安监局1份,乡镇人民政府1份,经营户1份。)
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
XXXXXXXXXXXX郑重承诺:
一、采购、销售本市合法批发企业按规定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严格按照销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限制存放量进行存储,绝不超量存储、异地存储。
四、自觉加强夜间值守,积极防范人为破坏。
五、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内部不住宿,不设置明火设施,不使用电器取暖。
六、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装卸作业时必须熄火等安全警示语和警示u标志。对周边的明火隐患及时予以劝阻。
七、主要负责人每天对零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八、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每天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九、实施烟花爆竹产品搬运作业,一律单件搬运,做到不碰撞、不拖拉、不翻滚、不倒置,不使用铁质工具。
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接到空气生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或市政政府有关要求时,严格按规定停止销售烟花爆竹。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相关处罚,并退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三年内不再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01月04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