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遵纪守法演讲稿
1教师遵纪守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所谓廉洁,原意为清白不污,纯正不苟。所谓廉洁教育,就是通过对公民进行廉洁方面的教育,来营造廉洁奉公,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以达到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目的。当前,在各个学校开展科学系统的廉洁教育已是全球共识。国家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XX年起,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教育。“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我们作为有道德的十三中人,更应亲身参与到活动中去。
首先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健康成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次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艰苦奋斗,养成自律的品质,做事有底线,做人有底线,多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去培养廉洁意思。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学习方法就无法改进。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再其次,教师应多参加廉洁专题教育,并组织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和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来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充实自己的信念。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2教师演讲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教师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教师”。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教师队伍中也有不良行为时时发生。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学生的楷模,做社会的风向标。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六点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对教师明确提出的要求,这就说明了社会对教师的高度关注以及国家和党对教师的殷切希望。
那么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我们如何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教师呢?我个人认为做好以下几点比较重要:
一、工作认真,充满热情。教师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事业。我们要以十二分的热情投入到教师工作中去。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
二、乐于奉献。走上了教师这条道路就意味着要无私的奉献。人们都把教师比喻成蜡烛。确实是这样,教师就是默默无闻地奉献,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地教授给学生却不求回报。教师对学生的爱也是无私的,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导。
三、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知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使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范,在日常教学中要以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现在教师队伍中也有所谓的“腐败现象”。教师队伍本该是很纯洁的一支队伍,诸如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金这样的不良行为应该坚决杜绝,教师自身要能坚守阵地,摆好立场不动摇。同事我们还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对其产生影响,将守法教育贯穿到每一堂课中,使学生也成为合格的遵法守法的公民。
四、做好宣传工作。教师不仅自身要知法守法,还要对其他同事进行宣传并做好监督工作。不是每个教师都有法律意识的,遇到违法事件,一定要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绝不姑息。
五、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活到老,学到老,这个道理人人皆知。作为教师,我们更加应该这样做。教师是一项特殊的行业,需要源源不断的新知识,要不断更新自身的已有知识,与时俱进,这是教师走向终身发展的基本原则。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胜任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把学习看作一种乐趣,使自己变得更为睿智。以便真正有所提高,走向终身发展、不断进取的开拓之路。
各位同仁们,为了我们能够自由地呼吸“新鲜空气”,为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吧!
教、以德施教吧,这也是我们青年教师攀登人生新高峰的天梯!用我们的青春与汗水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正能量吧!
3教师演讲稿: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青年教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生活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教师是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的融合,我们的法纪观念,不仅反映着自己的个人品行,而且对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以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道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许多教师难免“湿身”,但是一个具有真正“师德”的老师,是不会违法乱纪的。
法律即是显露的道德,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辅助,爱岗敬业,明确责任。这也是迈好教师职业生涯的第一步。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播撒着希望的种子,开启学生的心智,书写人生的真理,不断的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当炎炎夏日,你从一个曾经学困的学生手中接到他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当一个清晨,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错了”,当在一个黄昏,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会努力的”……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幸福。虽然,曾几何时,我们无奈的放弃休息一遍又一遍地与他们交谈,对他们劝导。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不是所有的笑容,都只绽放一次,珍贝受过打磨才会光彩夺目。
风筝因为有了线的约束,才能飞得更高更远。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有责任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传授知识,我们积极参加研修,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为人师表,我们深知“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在学生眼里,老师是他们前行的航标,学习的楷模,学生的一言一行都紧紧地依附着自己的老师。因而,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走近了学生的生活,走进了他们的心田,我们真诚相待,为了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国有常法,虽危不乱”,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践行教育教学工作,不懂法,以身试法,结果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亲人,只有在铁窗下流下悔恨的泪水,此类故事比比皆是。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等,规范、严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遵纪守法,务实行事,以身作则,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成长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走向成功的基石。
谢谢大家!
4遵纪守法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