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安全生产责任书
1文化局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由文化局与文化馆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事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迅速整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学会使用灭火器具,增强防范意识。
四、认真接受主管或职能部门的检查,并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坚持自查自改。
五、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
六、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简明、扼要、可行、有效。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做好会议、检查、整改等情况的记录及上级文件、通知等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齐全。
八、若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单位负责人(或委派责任人应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九、大型群众文体活动及文化服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责任、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强对灯光、音箱等公用财产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人在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后,应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地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伊旗文化广播电视局(盖章)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级单位: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生产安全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由局与局属下单位、各有关场所签订: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省市和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订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事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迅速整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时参加安全消防工作会议,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增强自救意识,做到人人会逃生自救、会扑灭初期火灾。特殊工作岗位、坚决做到持证上岗。
四、认真接受主管或职能部门的检查,并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坚持自查自改。建立和落实营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
五、配备好各种安全生产设备和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安全标志要明显、清楚,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
六、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简明、扼要、可行、有效。
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有保障。要安排资金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资金要到位,专款专用。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做好会议、检查、整改等情况的记录及上级文件、通知等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齐全。
九、有分店、分场、发包或出租场地、场所的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承包方、租赁者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消防措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十、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关责任人应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一、局属下单位继续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方案。各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后,应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地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开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盖章)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单位(场所)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一份,单位(业主)一份。
3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
为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郑重承诺本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必须确保畅通,不可关闭、锁门、阻塞。
二、注意防火,确保空调、电暖器、照明设备、电线线路等用电安全。
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发生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经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群体踩踏等意外事件。
五、落实值班责任制,各经营场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六、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报告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
七、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经营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好场所内监控设备,监控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备查。
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签字):
时间:
文化经营单位(业主):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