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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室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 01-17 栏目:信函

1B超室与操作人员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责任目标,坚决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B超室与科室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

二、每月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性别比治理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与科室相关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严格技术准入,建立健全对超声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

四、B超室从业人员实行严格资质审定,签订岗位责任书,禁止胎儿性别鉴定。

五、B超机必须有县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编号,B超检查室必须设置有“严禁胎儿性别鉴定”警示标志。

六、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孕妇B超登记本项目填写要完整,住址一栏要精确到乡镇村街。

七、科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两禁》条例。

B超室主任:

科室人员: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B超技术人员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B超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3、对怀孕14周以上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必须由两名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名,落实孕妇实名登记制度,检查记录齐全规范,严禁单个技术人员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

4、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款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吊销《执业医师证书》,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人员: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医院B超室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依法开展B超影像检查;

二、严禁医务人员利用B超影像检查,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育龄妇女及孕产妇应持生育证、身份证进行B超检查,必须有二名以上B超检查人员或医务人员在场,检查结果应准确、真实,并由二人共同签字以示负责;

四、严禁医务人员搞“医托”介绍亲戚朋友等进行B超检查鉴定胎儿性别;

五、B超检查及时准确的报告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无生育证生育的孕产妇信息;

六、对妊娠妇女B超检查的记录应该完整、规范,没有漏项;

七、严禁医务人员利用B超影像检查收取“红包”、私收费、乱收费;

八、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科室各持一份。

科室责任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医院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遵守B超管理和非法终止妊娠规定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长效机制,保持出生性别比平衡,不断提升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和妇女的身心健康,西坡乡人民政府决定与服务所相关工作人员签订打击“两非”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打击“两非”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切实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全面推动我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上级关于打击“两非”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打击“两非”责任制。

(二、责任内容

1、不得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不得进行超声流动检查;

3、不得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4、B超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并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超声医学上岗资格证书;

5、B超室张贴禁止“两非”的醒目标识和从事B超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及县人口计生局的举报电话。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超声诊断工作场所;

6、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应详细填写《西坡乡孕妇孕期医学超声诊断检查登记薄》,并由当事人签字。

三、责任追究

B超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和胎儿性别鉴定的,按《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申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坡乡人民政府西坡乡计生服务所

负责人(签名):

B超员(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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