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严管厚爱心得体会
1党员干部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严管就是厚爱。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全面的,纪委设立干部监督室,是为了解决自我监督问题,但这不能取代各级纪委常委会和内设部室、各派驻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坚定、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坚定上,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学习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
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都是惨痛的,但凡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他们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组织对干部应有责任和温暖,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纪检机关对发生在身边的每个案例都要深入剖析,追根溯源,反思自己的责任。管理和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接到了对纪检干部的反映,哪怕是一封群众来信,都要认真处理。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小不然,但问题很可能就隐藏其中。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谈话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组织找干部谈话,体现的是对干部的爱护,被谈话的干部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干部在会上谈一谈,既是对本人的监督,也是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委要作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管党治党,就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告诫,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或者适当的工作调整应该是大多数,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关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该是少数;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不仅破了纪和规甚至涉嫌严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审查,但这是极极少数。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委机关党委,都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真正体现对党员和纪检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学习严管厚爱心得体会
习近平同志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开展了一系列关乎民心、影响大局的作风建设行动,从“八项规定”到“两学一做”,中央领导集体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坚决严肃的态度,重拳出击,看似不留情面,实则是对广大党员最深的爱护。
严管是爱纵容是害古人云:“虽曰爱之,其实害之。”据颜氏家训记载: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最终因言语不择,为周抽肠衅鼓云。即讲述了一个原本聪明有才气的学士,由于其父对其过于宠爱,缺乏严加管教,该学士粗暴傲慢的习气随着年龄日益增长,最终因为口不择言,不得善终的故事。实践证明,一名干部从“好同志”堕落成“阶下囚”,其间往往会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大错误”往往始于“小”问题。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放任自流;对出现问题的干部高抬贵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让一些思想松懈、作风不严谨的干部,在“温水煮青蛙”的环境中,最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韩非子有言:人之情性莫爱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没有能比得上父母爱子女之情的,即使是父母的爱也未必能教育出好孩子来,更何况其他呢?习惯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而养习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溺爱是养不成好习惯的,从“八项规定”到“两学一做”,中央为党员同志养成良好作风习惯,可谓煞费苦心。
改善风气凝聚民心习近平同志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是党员同志的第二张“身份证”,而群体内部优良的作风形象是党群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当前,中央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行动,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维护党员群体的正面形象意义重大。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不良风气就像一座无形的“墙”,将党和群众分割两端。中央开展的一系列正风活动,就是一支“催化剂”,在提高党组织威信和政府公信力的同时,催生出更多的民心支持。“心系群众如鱼得水,脱离群众大树翻根”,获得群众的支持是巩固我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列宁同志曾说过:“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保持这个阶段,取信于民,让民众共同参与,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一环。
约束权力维护公正曾经有人提出疑问:抢劫犯与贪官,究竟谁的危害更大?有看法认为,抢劫犯危害的主要是个人的利益、范围小,贪官更多的是损害了一个国家、一个集团的利益,范围大。虽然这样的比较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著名”青年贪官李真说过,他的那个官位“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卖”,在他眼中,“官位”就好比一只能下金蛋的“母鸡”。笔者认为,无论是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敛财,还是通过权力运行占用更多好处,这些行为无一不是将公家的财产集中到了个人,损害的都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其危害不容忽视。对违法乱纪的干部严加查处,将“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将他们独占的“奶酪”进行公平切分,让更多人享用。如在选人用人方面,通过出台一系列的规范制度,约束了干部的选拔任命权,通过建立“铁”一样的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为干部选拔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净化了用人之风,给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坚持原则的干部,提供了脱颖而出的机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
3严管厚爱心得体会
严守党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做任何工作和办任何~情中,党员自己先要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自己“风纪扣”先松了,怎么用纪律去要求别人?有的人记住了自己是“单位领导”,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有些人习惯喊口号、说空话,让别人冲锋陷阵,自己却置身事外。打铁还需自身硬,将严明纪律当做每日的功课,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挺直腰板做事。从这个角度说,守纪律、讲规矩,本身就是党员干部自己所必须的。
守纪律更重要的是要敢作为、勇担当。党章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行的准则,是党员干部就必须按党章规定来说~、来办~。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党员的根本职责,只有抓起来、抓好了,才谈得上负起自己的责任。
是党员干部就必须敢于担当。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与“怕”的心理有关。或是怕“影响团结”,不敢指出别人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在“打圆滑”中让小错发酵升级;或是怕“搞坏印象”,让人觉得自己爱管闲事好当官,在“和稀泥”中让作风一泻千里;或是怕“丢了选票”,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在“装糊涂”中让工作延误搁浅。凡此种种,说到底还是个人的得失心太重,在患得患失中看不清大局,在顾虑重重中辨不准方向。实际上,“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才能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由此看来,守纪律和敢担当本身就是统一的。纪律虽然是禁止性的,但禁止之中有导向。正如党章中所言,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本身就意味着,遵守纪律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只要是党员,在遵守党纪方面就是平等的、一致的。在遵守党纪上没有“特区”,也没有“敏感区”,更没有“禁区”。并且,随着党员干部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其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更要主动自觉、真心诚意。领导干部理应成为一般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榜样,位置越高越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树立平等的纪律观念,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纪。
是党员干部就必须守纪律敢担当,更是营造清正党风的积极主体。维护党的纪律必须严格查处违纪行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履行这一责任和义务,形成遵守和维护党纪的强大合力。严明纪律不是消极的守,而是争取主动的为。同时,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在这一过程中要勇于创新,多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多运用科技创新的成果;在重要时间节点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年一年抓下去,让全社会都能看到我们在作风建设上的决心。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每位党员干部只有严守纪律、勇于担当,才能从外现于行变成内化于心,以新的工作成绩,迎来群众的尊敬和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