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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时间: 06-02 栏目:心得体会

1住建局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准则》),这是继颁布实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后,推进从严治党新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条例》《准则》实施的重大意义

围绕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我们党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制定和修订了《条例》《准则》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推进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一)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通过建立《条例》《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反腐败斗争、纠“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从制度层面进行总结,转化为全党共同遵守的纪律要求,从而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起到标本并治、强根固本的作用。

(二)正风肃纪的工作措举更加严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开出负面清单,划定“红线”“底线”,对各类违纪行为、处罚标准一并列入一起“对号入座”,明确了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更具操作性,更有震慑力。《准则》突出“四个必须”“四个自觉”的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套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把立德立规有机结合,明确当阳干部不能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为党组织和党员确立了重要遵循有利于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显于行,起到激浊扬清相辅相成的成效。

(三)防微杜渐的作用更加突出。两项党内规则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结合,确保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在思想、信仰、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能够落地生根。《条例》剔除了70多项与法律法规重合的内容,新增加了权权交易、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行为,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使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更加突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提出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的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提出“四个廉洁”的更高要求,把《党章》中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在新常态下发出了党员干部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二、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今年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两项党内规则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大力营造学纪知纪的高潮。《条例》《准则》是新常态下进一步全面加强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规章制度,要结合“三严三实”研学活动,在住建系统全面深入开展《条例》《准则》的学习贯彻活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准则》为契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自觉经常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纠正自身的缺点不足,在学习贯彻党内规则上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贯彻学习,自觉强化纪律约束,做到心中有法纪、言行合法度、办事守规矩,始终保持坚强党性和坚守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严格执行遵规守纪的新标。把《准则》要求作为律己准绳,把《条例》作为基本底线和重要遵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强化党性锤炼,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切实担起以身示范的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黄冈“八简两风”、市委“四个禁止”等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严守“底线”不含糊,看其“高线”不懈怠,不断强化住建系统中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和政治习惯。

三是切实强化执纪护纪的力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性,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准则》,始终严守政治纪律的“底线”“红线”,坚决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中,层层将主体责任传递到基层一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岗尽责。始终保持对反腐败斗争和“四风”问题的高度警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预防机制建设,排查各种风险点,立足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一寸不让。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的常态化,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对上级查办的案件不插手不干涉,对内部查处的案件不打招呼不说情,确保违法违纪问题一查到底。

2信访局《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今年10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精神,就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近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本人认为《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准确把握了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准则》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二是突出了纪律约束的严肃性。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三是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的现状,《条例》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这方面的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党纪的刚性特征更加明显。

那么作为执纪监督者,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充分应用《廉政准则》及《条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呢?我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准则》和《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武器。纪检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让学习成为自己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准则》和《条例》烂熟于心,完全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在工作中信手拈来;通过学习,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问题的有力武器,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二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是纪检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总认为自己是执纪者,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难免会犯大错误。纪检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中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纪检干部想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我们纪检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纪检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三要做落实监督责任的表率。作为纪检干部,要借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东风,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表率。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牢记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昝,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必先正己,律人必先律己。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努力维护纪检干部的形象;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称号!

3监察局集中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自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来,全党上下掀起了学《条例》守《准则》的热潮。我个人也通过观看相关新闻、网上浏览相关文章、线下看报自学和参与集中学习等方法对这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进行了认真、全面、深入地学习。下面结合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领域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划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认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主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4教育局党组书记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教育管理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要认得上、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思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体现。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把自己的行为置于纪律边界之内,对跨越边界的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只有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并落实于行动上,我们才能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作为一名党组负责同志,还要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善于较真、敢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自律上要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xx教育服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三、要结合实际,推动教育发展

近年来,全县教育工作者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东风,大力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科研活动、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建立“三名工作室”等方式,给教师搭建成长平台,校长以校为家、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重新呈现,初步形成了以名师、名校长为追求的价值取向,争先进位蔚然成风。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办学条件不断完善,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深化,校容校貌发生巨变,顺利地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教育工作千头万绪,教育质量牵动万家。教育局党组将带领局机关干部、全县中小学校长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要求教育系统所有党员把新《准则》和《条例》时刻烙在心中,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教育新形象,推动我县教育快速、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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