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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检察院宣传工作总结

时间: 06-19 栏目:总结

1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20XX年,荥经县检察院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生态荥经·鸽子花都”战略新思路,以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院年初新闻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大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并保持了多年来新闻宣传的强劲势头。截止目前,宣传稿件被国家级采用8篇,省级采用18篇,市级采用15篇,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照市院宣传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工作,将新闻宣传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并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颐辉在听取各部门新年工作打算时,专门就各部门及每个干警如何搞好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二是持续动员,深入人心。院党组多次在干警大会上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新时期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强调:在宣传工作中要善于捕捉新闻亮点,多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写出有影响、有份量、有深度、有震撼力的检察宣传稿件,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三是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的广泛开展检察专题宣传,重点突出对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检察干警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做好检察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通过宣传,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促进检察事业的整体发展;

四是利用媒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和有关电视台、网站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把检察工作重点与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结合起来,用更加专业的方法和更加灵活的技巧来宣传检察工作,以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落实机制,奖惩挂勾。建立、完善和落实奖惩机制,将检察新闻宣传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绩效和干警能力、素质的重要依据,把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干警个人,与部门、干警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挂勾,以激励干警撰稿、投稿的热情。

2上半年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工作总结

为了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政治宣传工作优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部署,依照本院全年工作思路和调研宣传工作计划,以贯彻“党章”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努力开展检察调研和宣传。现将2xx年上半年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省级调研宣传稿件3篇,《黑龙江法制报》3篇;

2、完成市级新闻稿件5篇;

3、院内组织检察工作简报16期,预防工作简报24期;

4、我院适时更新网页,仅上半年录入调研宣传稿件共计64篇;

二、具体作法

(一)、领导重视,给全院调研宣传提供政治把关和专业指导。我院党组十分重视调研和宣传报道工作,在年初就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一是宣传指导思想明确,用“三个代表”思想为检察宣传工作定位。把“三个代表”思想确立为检察宣传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宣传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理清工作思路围绕检察工作重点、亮点做文章。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区构建和谐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围绕全年检察中心工作,突出“[有文章需求,请到看准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主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捕捉工作亮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做文章,唱响主旋律,为推进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三是在财力、物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院为调研人员提供物资上的保障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不仅积极为调研室征订了门类齐全的报刊、杂志等参考资料,还通过“互联网”、图书馆、派出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给调研人员提供学习的无限空间。

(二)、完善检察宣传目标考评机制。在调研宣传工作中,为确保调研文章、宣传稿件走向省级、冲向国家级,多出精品,我院在年初就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评细则”中,继续实施《宣传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机制,把干警们高质量的宣传作品、优秀的获奖文章,及时地通过奖励给予肯定、鼓励;同时鼓励办案干警发挥聪明才智,在实际办案中总结思索,在思索中实现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产生了许多反映工作前沿的调研文章,特别是在学习贯彻“党章”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讨论了“如何做一名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如何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在学雷锋活动中,紧紧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主题,向广大人民群众想要知道和急待解决的法律知识作详尽的解答,在学习雷锋活动中,悬挂“惩防并举、预防职务犯罪”,等横幅2块,展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图片一组13张,发放七台河人民检察院举报宣传单3多张,黑省预防犯罪条例1张,接待群众现场咨询、法律知识解决百余次。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周活动中,在人流集中的原一百和一副食附近设立宣传点,同时挂起了“**区人民检察院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举报宣传周”横幅标语和反腐案例图片,招引听宣传的群众近2万余名,作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解答上百人次,发放“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宣传单一万余份。**区人民检察院在“反腐倡廉征稿活动”中,各科室积极响应党组的指示精神,踊跃参加反腐倡廉征稿活动,共上交征稿二十份,其中有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漫画、书法、征文等,表现了全院干警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认真开展互联网检察宣传。我们院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不受版面、时间、空间的限制,交互性强,信息源头更多,覆盖面积更大、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影响更广等特点,认真贯彻“充分运用,办出特色,加强管理,服务业务”的方针,围绕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遵循严格的《录入登记制度》,由政工科长责任编辑,及时、准确、立体地展示阶段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成效,不断增强‘龙剑网’登载检察新闻信息量,提高了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了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三、存在不足

我院的调研文章在数量、质量、刊发档次等方面,与预计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档次水平,保持竞争意识,挖掘宣传潜能,确保2xx年检察宣传任务,全面完成。

3区人民检察院年度检察宣传报道工作总结

20XX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政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兵团检察院及四师分院关于检察宣传工作的部署,积极有效地抓好落实,使今年的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反映我院检察工作业绩和检察人员形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年来,该院紧密围绕检察队伍、业务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工作任务的超额完成,有力地推动了今年检察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该院检察宣传报道稿件被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媒体采用687篇,其中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稿件42篇、在各类网络媒体发表稿件发表645篇,再创历史新高。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该院党组对检察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逢会必讲,注重思想引导,教育干警要从思想上转变“重业务,轻宣传”的模糊认识,正确处理好办案与宣传报道的关系,通过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促进学习、思考问题的能力。对重大宣传报道任务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使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做到常态化。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力亲力亲为,带头撰稿,给全体干警树立“标杆”。政工部门人员在做好日常检查落实、组织协调的同时,积极指导、引领干警撰稿,积极发挥写作专长,为提升检察宣传工作的水平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宣传任务落实

该院始终认真做好《四师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对检察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责任,将刊稿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形成“人人有任务、人人有目标”的宣传工作格局。同时,主动给年轻干警压担子,定时间、定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宣传报道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将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干警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干警宣传报道的积极性

一是在注重思想激励的同时,该院加大对干警的奖励力度,严格物质奖励的落实,按照师检察分院制定的检察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及时、足额兑现奖励金,充分调动了干警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该院积极探索新闻报道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络,为干警搭建投稿平台,努力提高新闻报道刊稿率。为干警提供一切便利条件,鼓励他们向公开发行的大报大刊投稿,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三是该院加强对干警新闻写作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新闻写作经验交流会、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全体干警的写作水平。同时选派干警参加兵团新闻网举办的新闻写作培训班,着力培养写作骨干力量。

4区检察院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坚强班子、铸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狠抓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将服务统筹城乡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统筹发展,在建立完善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面,探索走出了检察机关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我院的做法为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问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并根据区委政府提出重塑新农村发祥地辉煌的要求,继续关注其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区统筹办在出台我区土地流转实施办法过程中,主动邀请我院参与讨论,对我院的建议高度重视,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年,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投资环境,随着服务统筹城乡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件人,提起公诉件人。

年,我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查逮捕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七类犯罪件人,起诉件人。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注意区别对待,依法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予起诉。比如,今年我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处理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推行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说理制度。侦监科对没有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坚决不捕。全年不批准逮捕件人,不捕率%。公诉科正确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办理故意轻伤害等刑事和解案件件人,全部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不捕、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未申请复议、被害人无申诉和信访,化解了社会矛盾,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总结办案的基础上,我院按照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说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了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从年的人下降到今年的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员的比例从年的%下降至今年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富有成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降低。我院因此被评为。我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院法制副校长共为中小学校或社区青少年上法制课场。并采取举办图片展、案例大讨论、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办案中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讯问方法,推行“温馨办案模式”。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工作组,对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讯问,由工作经验丰富,富有同情心的女干警担任,用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三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除重大恶性案件外,对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宽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采取取保候审能约束的尽量不采取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尽量减少对抗因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跟踪帮教,尽力挽救。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综合评价体系、预先矫治机制、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等项机制,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了家庭、学校、“维权岗”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帮教工作。近年来,我院不捕、不诉未成年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出定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的情况。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参与平安贡井创建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举报宣传、反渎职侵权宣传次,讲法制课场;畅通人民群众法律诉求,处理来信来访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上访的记录。

5、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在司法审判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感受,我院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机制,率先在案的办理过程中试点,在预先矫治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主持,犯罪嫌疑人在社区从事一定的公益活动,检察院根据其表现,形成社会综合评价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被判处管制个月。最近,又在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了被告人的预先矫治工作。通过试点,在预先矫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对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生活情况、社会交往以及一贯表现收集形成证据材料,作为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法院量刑的酌定情节。通过实行社会综合评价机制,对初犯、偶犯、社会表现一贯好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比较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表现不好、群众反应强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初步收到了成效。三是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形成了量刑建议及采纳情况纳入法院审判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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