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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演讲稿

时间: 05-27 栏目:演讲稿

1我最喜欢的动物演讲稿

在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上,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你喜欢哪种动物呢?反正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狗。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我邻居家的那只京巴狗圆圆和柯利牧羊犬帅帅。他们天天在一起玩耍,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好朋友,我也很喜欢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跑来。

帅帅体型彪大,身体大约有六十多厘米长。两只腿站立时,完全能够到我的肩膀。我最喜欢看他奔跑时的身影——卷毛飞扬,活像一匹骏马。我经常会和圆圆、帅帅一起跑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帅帅奔跑时的速度丝毫不亚于纯种骏马的速度。一般狗跑起来时,都会发出“嗒嗒”声,可帅帅跑起来的声音很小,不仔细是听不见的。帅帅跑起来的样子也很帅:卷毛飞扬,身体呈弓状。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帅帅,那就是:帅。如果用一个词语,那就是:无可挑剔。

之前讲了帅帅跑步的速度很快,下面我就讲一个例子吧。

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在楼下的小公园散步。真巧,帅帅和圆圆正要比赛赛跑,我看着好玩,也加入了进去。我和圆圆、帅帅站到了我用小石子画的起跑线上我拍了拍帅帅的屁股,帅帅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拍了拍圆圆的屁股,可圆圆似乎没有明白,傻呆呆的看着我。我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三,二,一,跑!”当我说完跑时,帅帅如同脱缰的骏马,向前跑去。我也不甘落后。可这时,帅帅停了下来,朝后望去。我不知道帅帅在看什么,我也朝后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圆圆一直停在起点上。他的眼神里看上去很不知所措。这时我才想起,帅帅属于柯利牧羊犬中的边境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可圆圆就不同了,他是京巴狗啊。这时,帅帅走到了圆圆的身边,“汪汪”的叫了几下。我知道,帅帅是在告诉圆圆我的意思。我又走到了起跑线上。:“三,二,一,跑!”帅帅和刚才一样,像个脱缰的骏马似的跑了出去。圆圆也如出弦的箭。可是势头很猛,速度却很慢。应为他的腿太短了。可即使这样,圆圆也很轻松的超过了我。不过帅帅可把圆圆落下了一大截。忽然,帅帅停了下来,等圆圆和我跑到了他身旁后,才开始接着跑。哦,原来帅帅是在等我们呢。我的心里感觉很感动。可即使这样,冠军肯定还是帅帅。圆圆第二,我第三。有时,帅帅会故意输给我们,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只聪明、有情感的边境牧羊犬了。

相对于帅帅来说,圆圆的体型就小了很多,身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比帅帅小了一半左右。他名字的含义来自于他的那一双眼睛,实在是太圆了。如同发亮的黑宝石。他的腿也很圆,圆圆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他的腿也很短,所以即使他撒开脚丫子跑,也跑不快。他也傻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那种简单的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你喜欢的呢?

2我最喜欢的动物演讲稿

尊敬的XX: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啦!每当我看见小狗的时候都会被他们所吸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样子非常可爱。有的毛卷卷的,像烫过的一样。有的耳朵大大的垂在两边,像戴着帽子的小老头。。有的浑身雪白雪白的,毛茸茸的,走起路来就像一团绒球滚来滚去。有的活泼好动,一刻不停的在主人前后跑来跑去,像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有的热情好客,一见到人就“汪汪”地打招呼。还有的看样子很凶,其实很老实,一直乖乖地跟在主人身后……

我也非常想要养一条小狗,但妈妈怎么也不同意,弄得我很扫兴。幸亏我的同学那里有一条非常可爱的贵宾犬,每个星期日,在等校车的时候都可以看到它。我跟它握握手,摸摸它的小鼻子,他也用舌头来舔舔我的小手,我们就这样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养一条属于自己的小狗。

谢谢大家!

3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尊敬的XX:

每天放学时,我总喜欢去我家附近的一家花店,那里摆放着一个铁笼子,里面有几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不停地跳来跳去。

小白兔长着一身白白的绒毛,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白绒绒、圆滚滚的大雪球。眼睛就像两颗红色的宝石嵌在白色的绒毛上,红白相间,非常漂亮。可小灰兔个子比小白兔小一些,眼睛是黑色的,就像在灰色绒球上嵌了几颗乌黑发亮的黑珍珠。它们小小的鼻子两旁都长着几根翘翘的胡须,一阵微风吹来,胡须还会轻微摆动。它们也有着很长很长、总是直直地竖起来的耳朵,还有着像花瓣一样的三瓣嘴。更为有趣的是它们前腿短小,后腿粗大。哦!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兔子跑起来这么快、一步能跳得那么远,原来是因为它的后腿粗大,所以蹬跳能力极强,我想它们跑下坡就肯定得变成一个大圆球喽!俗话说,兔子尾巴长不了。它们的尾巴果真非常的短,有一种搞笑说法,说兔子尾巴很短是因为被鳖咬断的。

小兔子的睡相,很是可爱了,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是一只兔子呢,我一开始看以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绒球,后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兔子在睡觉,才恍然大悟。

我知道胡萝卜和青菜是小兔子的最爱。原本在睡觉的小兔,只要一发现嫩嫩绿绿的青菜,就会马上迎上来。因此我常常拿一些新鲜的叶子引诱他们,它们马上跟踪追击,让我正中下怀。和小兔玩耍一会儿后,我会将这些美味乖乖地送给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小兔三瓣嘴一张一合,配合默契,非常有趣。这些小家伙细嚼慢咽、有滋有味的吃相,常常逗得我开怀大笑。吃饱后的小兔,又会在铁笼子里乱蹦乱跳地锻炼身体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兔子!

谢谢大家!

4我最喜欢的动物

尊敬的XX: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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